因为医生说她的情况比较特殊,而随着孕期的加大,她的心脏也会被压迫得更严重,孩子早产已经预计到,但还是尽量不能太早。
不能太早,所以就得是能晚一周是一周,能晚一天是一天。
其实在二十五周之前都还算好,可过了二十五周后,她就真的感觉到走路如果稍微快了点,呼吸就有些急促了。
所以,二十五周之后她是真的哪里也不敢去了,哪怕是去楼下的花园里散步都取消了,整天活动的地方也就这个病房里。
而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写孕妇日记,她的孕妇日记写得比较详细,每天做了什么检查,读了那些绘本都会记录在笔记本上。
易云深说手写日记太累,建议她用笔记本打字,打字比手写要快一些,也没那么累。
可安瑾年谢绝了,她说笔记本打字只能保存在网络,但她还是喜欢纸质的东西,而且长时间不用笔的话,写字都觉得手生了,而且写的字也不好看了。
易云深自然是拗不过她,只能是依了她,只是担心她写字辛苦,建议她写会儿休息会儿,反正孕妇日记也不赶时间。
安瑾年的孕妇日记真不是每天都一气呵成的,她的确像易云深说的那样,想起了就写几行,有时候停下来放那,过一两个小时后又在写。
二十八周时温昕来看她,当时易云深去公司开会了,赵月明今天学校恰好有课,她就一个人在病房里写日记。
“孩子还没生下来你就给孩子写日记了?会不会太早啊?”温昕看着她问。
“这没有什么早不早的说话吧?”
安瑾年笑着说:“其实这日记呢,与其说是给孩子写的,不如说是给自己写的,我就想留下这一段时间美好的记忆。”
“这倒是啊,母亲孕育一个生命,一定很辛苦。”
温昕看着安瑾年隆起的肚子道:“我时常想,怀一个孩子这么辛苦,生孩子也是这般辛苦,孩子生下来了,我们又怎么忍心把孩子扔掉呢?”
“.....温昕,你......还没找到你的父母吗?”瑾年轻声的问。
温昕是被王家收养的,或许准确的说是被王新才在孤儿院收养的,而她的父母是谁,外界谁也不知道。
“不是没找到,而是......我不会去找他们的。”
温昕苦笑了下说:“在他们把我扔下时就已经决定了不要我,那么......我又何必还要去找他们呢?”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安瑾年想了想说:“或许,他们也有他们的苦衷,你找到他们,可以问清楚当初他们扔你的原因。”
“我不找。”
温昕摇摇头说:“我一个人二十几年过来了,没父母日子也还是照样过,何况......现在我都大了,已经不需要依靠父母了,还找他们做什么?”
“......”安瑾年听了温昕的话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其实刚刚那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话是安慰温昕的,她自己都不认同这句话,用这句话又怎么说服得了温昕呢?
她自己的父母从小就离婚,而她也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她的父亲——只能用猪狗不如来形容吧?
晚上以易云深回到病房,安瑾年和她吃饭时说到了温昕下午来过,然后俩人聊到了温昕的身世。
“温昕的身世其实是个谜。”
易云深对安瑾年说:“王新才刚收养温昕那几年,外界普遍认为是王新才在外边的情妇生的孩子,他这是变相的把自己的女儿领回家里来养。”
“可后来,王家把温昕许配给了王俊荣,这个猜测就不攻自破了,毕竟谁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女儿嫁自己的儿子不是?”
“于是,外界又纷纷猜测,温昕很可能是王新才的红颜知己生的女儿,但那红颜知己怀的孩子刚好又不是王新才的,所以王新才收养了温昕后才会把温昕许配给自己的儿子。”
“但这些都只是外界的猜测,也都是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没有任何的根据。”
“那这样说来,温昕真就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了?”
“温昕知不知道这个谁也不清楚,王新才去孤儿院收养温昕时温昕都五岁了,而她什么时候进的孤儿院也没有人知道。”
“意思就是,如果她四岁多五岁进孤儿院,那她已经有记忆了,也就是说,她其实是记得自己父母是谁的?”
“嗯,如果她四岁多才被扔进孤儿院,肯定是记得的,但如果她在三岁前扔进孤儿院,她应该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哎,可伶的孩子。”
安瑾年叹息了声道:“以前我觉得自己的命挺苦的,可跟温昕一比,就发觉自己其实还好,至少,我妈一直在我身边,一直陪着我成长啊。”
“温昕会过上好日子的。”
易云深轻声的对她道:“她那么善良,一定会遇到一个真心待她的人。”
“关键是,她现在订婚的人是王俊鑫啊。”安瑾年皱着眉头道:“你认为......王俊鑫是爱她的吗?”
“这个......我真不知道。”
易云深想了想说:“王俊鑫比我小几岁,他的年龄和云轩是一样的,然后他比你才大一岁多。”
“所以,你对王俊鑫不了解,而温昕比王俊鑫还大几个月,他们俩倒是同龄人,按说应该找得到道共同的话题,只是......”
“温昕以前是王俊荣的未婚妻,在王俊鑫眼里应该是属于嫂子了,在王俊荣和温昕解除婚约前,王俊鑫应该是不会有那种想法的。”
“所以,短时间内,其实要转变观念还是很难的是吗?”安瑾年看着易云深问。
“这个......要看契机了。”
易云深想了想说:“爱情这种事情,有时候来了就来了,不来的话,多长时间也是不管用的。”
“.......”安瑾年听了易云深的话默。
爱情的契机?
什么是爱情的契机啊?
其实生活中,一见钟情的真的是少之又少,所以她更加的倾向于日久生情。
就像她跟易云深,夫妻间的感情也是慢慢的,日积月累处出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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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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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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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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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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