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是大土豪>第五百二十四章 我们隔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杨云认女结束后,大手一挥,说:“最后,我再次感谢各位,今天给我杨某人面子,以后在伤城,小女就拜托诸位照顾了。”

  杨云鞠了一躬。

  下面立刻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杨云两手下压,示意大家不必再鼓掌了,然后,他开口讲道:“诸位,今天的饭局开始吧,大家吃好喝好,服务员,开始上菜吧。”

  杨云一句话,伤店就开始忙活了起来,首先上的是凉菜,搭配着一块上的,还有鲜奶这一类饮品。

  而林夕,正拿着一杯鲜奶,往杨云的桌子上送,因为李艳芳交代了,杨云的一家人的座位,就在伤店大厅的那个台上,很好找,所以林夕直奔着杨云一家人去了。

  途中,他听到了旁边的人都在议论杨云找到女儿这件事情。www.xiumb.com

  “哎,杨云可真是幸运,这么多年了,他膝下没有一个孩子,要不是找到这个女儿,他的家产都没地方分。”

  “可不是吗?杨云和赵雯雯在一块这么多年,也没个孩子,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杨云的问题,毕竟两个人都没有离婚嘛,一般都是男方有问题,才可以大男子主义,让妻子不离开自己,但我没想到…哎,竟然是赵雯雯的原因。”

  “那可不是?杨云是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啊。”

  没错,杨云这次认女,虽然有部分人觉得杨云结婚后和女大学生怎么的,是种很不齿的行为。

  但是,也有绝大多数人,感觉杨云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和赵雯雯分开,是个很人性的老公,对他很敬佩。

  “哎?你听说了吗?杨云女儿,这几年在夏城,过的并不好,那个杨云喜欢的女大学生,找了个乡下的男人嫁了,还让她跟着对方姓,好像…好像姓林吧,直到现在,杨云都没要求她强制改名字。”

  “这样啊?那杨云确实挺不错的。”

  林夕走在这群人中间,听到这些谈话后,不由愣了下。

  夏城?

  过的并不好,在乡下长大?姓林?女儿?

  林夕不由想到了林诗诗,哎,大家形容的这个女孩子,和林诗诗太像了,只不过,林诗诗没有这么好的命。

  “杨云确实不错啊,我还听说了,杨云这次去夏城,找到女儿,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啊!当时他的女儿,差点就被当地一个恶霸给欺负了。”

  “哦?什么恶霸?敢欺负杨云的女儿?”

  “要是知道杨云的女儿,恶霸反而不敢欺负了,关键是人家不知道啊,那个恶霸叫啥我忘记了,反正差点把杨云的女儿给那个啥了,多亏了杨云及时赶到,他为了不让女儿丢脸啊,把关于这件事情的视频,全都给抹去了。”

  林夕越听越觉得这和林诗诗太像了,哎,要是林诗诗,那该多好啊?那他就不用替林诗诗担心了。

  林夕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走了过去,科距离伤店大厅的台面近了,林夕一抬头,竟然发现,台上面坐着的那个女人,虽然穿金戴银,服饰什么的都贵重了好多,但是…他还是认出来了…那个女人…好像是林诗诗啊?

  林夕楞了一下,身体都变的僵硬了起来。

  “不会这么巧吧?”

  林夕没有敢继续往前走,是啊,如果对方真的是林诗诗,那是什么存在?四大家族之首,杨家,杨云的女儿。

  只是认女仪式,就有这么多人来参加,祝贺。

  在伤城,是万人敬仰的存在。

  可自己呢?

  如果换成之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祝贺林诗诗,去表示自己的开心,但今天,他没有这份勇气…

  自己只是一个,靠着到处兼职为生的屌丝罢了。

  就不要去丢林诗诗的脸了。

  林夕心里面很矛盾,他既希望上面的人是林诗诗,又希望不是,因为是的话,不仅证明了林诗诗是安全的,她以后还可以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但是自己,就没有脸去见她了。

  如果不是林诗诗,那么自己,就可以把她作为自己的目标,继续的寻找,找到之后,也可以用和她一样的身份,一起去从底层努力,拼搏。

  林夕这么想着,脚步也慢了很多,而这时,不知道是哪张桌子上的谈话声,传入了林夕耳朵中。

  “杨云女儿,在夏城,似乎是姓林啊!”

  “姓林?那不是林诗诗了?”

  “对啊,就叫林诗诗,不过啊,杨云没有逼着女儿非得叫杨诗诗,这一点,杨云确实不错啊,他让女儿想叫什么叫什么,估计啊,是打算用行动,去感化女儿了。”

  “哎,我好像也记起来欺负林诗诗那个恶霸叫啥了。”

  “哦?叫啥?”

  “真名不知道,但当地的人,都喊他三爷!”

  林夕感觉到晴天里一个霹雳,呆愣在了那里,大脑里面一片空白,浑身都出了一层的汗水。

  真的是她…

  夏城,林诗诗,乡下,被叫三爷的恶霸给欺负,这所有的巧合加在一块,也就不是巧合了,这个女人,真的是林诗诗。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在我拥有所有,展现出最好一面的时候,不能和林诗诗在一块,在我失去所有,这般落魄,原本想着和林诗诗一块从零开始的时候,又不给我机会?

  上天,你真的很会和我开玩笑。

  林夕抬起头,发现自己距离台上,更近了,这么距离一看,那女人,不是林诗诗,又是何人?

  他确定了,这就是林诗诗。

  林夕知道,自己现在,不配去爱她的,她是杨家之女,自己呢?狗屁都不是,当年的他,是最好的他,现在的她,是最好的她,最好的他们之间,却隔了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又有谁可以懂,一个男人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家庭比自己好,各方面比自己优秀,是有多么难受?

  这份痛苦,要比林诗诗当年的痛苦,重上十倍,百倍,千倍!

  但是,林夕还是嘴角上扬,露出了丝开心的笑容,林诗诗作为四大家族之首,杨云的女儿,从今以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他应该替她开心才对。

  林夕把鲜奶放在了旁边一张桌子上,转过身,朝着酒店外边走去。

  若他东山再起,她还未嫁,必定会回来找她,否则,这辈子,绝不打扰。

  台上,林诗诗楞了一下。

  杨云问:“怎么了?”

  林诗诗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只是感觉有一个人的背影,好眼熟,但不可能的,不可能是我那个朋友。”

  林诗诗看着的,正是林夕离开的背影。

  两个人,终于错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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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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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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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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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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