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是大土豪>第三百四十四章 生与死
  第二天上午,林夕就去了杨氏餐厅,杨小杰知道林夕在这座城市后,经常在这座城市,两个人才得以碰面。

  杨小杰听林夕说明了来意后,问:“你想让我怎么帮秦力?”

  是了,只要林夕愿意,杨小杰可以选择任何一个。

  林夕思考了下,如果让秦力来代理杨氏餐厅,确实可以更快,更稳的做这门子生意,但技术,运营,都是杨小杰负责的,秦力提升不会太大,不如让杨小杰指点秦力一下,当然,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让杨小杰把实底全给交代了,毕竟人家还要吃这碗饭,他不能仗势欺人的。

  林夕说:“要不你和秦力吃个饭,大概指点他一下,但不用交代太多,我想让他经历些挫折,太平顺了不好。”

  杨小杰听明白了林夕的言外之意,他对林夕的印象更好了,以林夕的身份地位,可以胁迫自己干任何事情,但他没有。

  普通富二代的嚣张跋扈,在林夕这里,没有表现出来分毫。

  而且,林夕完全可以让秦力顺风顺水,扶摇直上,但他却选择让秦力自己来,不帮助太多。

  杨小杰遵从林夕的意思,说是这几天就和秦力吃顿饭,交流一下。

  林夕离开杨氏餐厅后,在门口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孩,柔顺的披肩发,如同瀑布般垂在身后,周身弥漫着纯洁,不俗的气息。

  同时,还让林夕有种眼熟的感觉。

  林夕好奇的走了过去,女孩则是抬着头,望向杨氏餐厅,似乎在憧憬着什么,根本没注意到林夕的靠近。

  近距离一看,林夕认出来了,这是自己的高中同学,翟晓凡。

  林夕陷入了回忆之中。

  翟晓凡是林夕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林夕正是少年,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便把这份暗恋,藏在了心中,直到毕业,天各一方。

  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林夕的心跳加快,时隔多年,这种感觉仍然没有消失。

  林夕记得,翟晓凡上学时候,成绩不是太理想,她每天都会买许多教做菜的小本子,在课堂上偷看,为此老师还批评了她好几次,讽刺她以后是不是就想做一个家庭妇女,每天只会做饭啊?

  后来,同学们还背地里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翟主妇。

  “嗯?林夕?”

  翟晓凡的提问,把林夕从思绪拉回了现实。

  林夕抬起头,对翟晓凡笑了下,同时点了点头,老同学见面,都很激动,林夕提议去杨氏餐厅吃点东西,翟晓凡拒绝了,她笑着自嘲道:“你忘记我是翟主妇了啊?怎么,不相信我的手艺?”

  林夕连忙说没有,他还记得,翟晓凡最喜欢的,就是做饭,每周末都要约同学们,去她家里尝她的手艺,有次翟晓凡约到自己,他害羞的没敢去,手机都关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可爱。

  此刻的林夕,自然是成熟了许多,他笑着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正好尝一下你的手艺。”

  回去的路上,翟晓凡精挑细选的食材,她告诉林夕,高中毕业后,去厨师学校学了一年多,现在厨艺更有长进。

  来到翟晓凡家里,她开心的把林夕带到厨房,让他帮忙洗菜什么的,翟晓凡做饭是种艺术,一丝不苟,甚至切菜,都特别有讲究。

  林夕帮忙的闲暇时间,参观了下翟晓凡的家,发现她的卧室里,几乎摆满了菜谱,连墙上贴的海报,都是美食。

  可见翟晓凡对厨艺的热爱,非但没有减退,还比之前更加强烈了。

  “林夕,去接一大杯矿泉水吧,米饭要用矿泉水蒸,才不会失掉它原有的美味。”翟晓凡喊了声。

  林夕答应了下,拿起来一个大杯子,接了满满的一杯矿泉水,往厨房里面走去。

  林夕把矿泉水递给了翟晓凡,疑惑的问:“翟晓凡,我觉得你脑子很聪明,那会儿你天天看这些菜谱,只是考试前看一眼课本,但所有成绩都是合格的,你为什么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指不定现在,你都上一个好的大学,有更光明的前途了呢。”

  翟晓凡把米倒进锅里,又把矿泉水给倒了进去,她笑着说:“我觉得吧,人活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要干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否则大家怎么,你也怎么,岂不是很没意思,更对不起自己的灵魂吗?”

  翟晓凡把锅盖盖上,说:“每个人生来都有独特的价值,我喜欢做饭,对美食特别有感觉,而且研究起来,孜孜不倦,永远不会累,你非要我去学习,成绩上或许可以看得过去,毕业后,也或许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那些,都是给别人看的,正如鞋穿在脚上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

  翟晓凡笑了下,说:“你觉得呢?林夕。”

  林夕沉默了片刻后,很赞同的点了点头。

  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为了体面,而去勉强自己干一份不喜欢的工作,匆忙几十年,又有什么意思?

  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更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因为人生,没有回头路,你每度过一秒,都会少一秒,为什么不为自己而活呢?

  林夕笑了下,说:“你讲的很对。”

  两个人忙了一番后,做出了好几道菜,当然,主要都是翟晓凡给做的,林夕只不过是打了个下手。

  两个人把可口的饭菜摆在桌子上,林夕搓着手,开玩笑道:“那我要品食了哦,翟大厨师。”m.xiumb.com

  翟晓凡笑着配合道:“可得多打几分啊。”

  林夕看着翟晓凡,感觉时间,改变了太多人,他们口口声声生活所迫,社会使然,但如果你不忘初心,谁又能真的让你改变?

  翟晓凡的初心,从未忘却,她还在坚持着厨师的梦想,无论实现与否,她的人生是充实的,她为自己而活着,不被世人眼光左右,她这样子,才算是活着。

  而有些人,或许在妥协的那瞬间,就已经死亡,他们都不是为自己活着,而是为了别人的眼光,为了面子,而苟且活着罢了。

  生与死,不过如此。

  两个人刚吃了没几口,门口传来了脚步声,然后是钥匙开锁的声音,还有一个女人笑着说:“晓凡,是不是又在家里做饭了?好远都闻到味道了。”

  翟晓凡皱了下眉头,急忙起身,拉着林夕往窗户边走去,同时低声说道:“你从窗户出去,我家在一楼,没防盗窗,很容易的。”

  “嗯?为什么?”林夕刚问出来,门就被打开了。

  翟晓凡愣在了原地,她喃喃自语:“不是出差了吗?怎么忽然回来了?不能啊,这不能啊,完了,这下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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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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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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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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