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在本地确实很厉害,但和眼前这个少年比,他狗屁都不是。
林夕很礼貌的扶着康达,说:“康叔别客气,你也赶紧坐,是我不好,来晚令大家久等了,我先喝一杯。”
林夕拿起来酒杯,喝了一口。
还挺好喝,仔细一看,82年的茅台!
不仅是康达,还有其余人,也被林夕的谦卑态度给震撼到了,要知道,林夕可是碾压福布斯富豪榜的隐形富豪林正因的亲孙子!后台的强大难以想象,对这屋子里的人,完全可以嚣张跋扈。
来之前,大家还在担心林夕这种身份的人,会不会脾气很古怪,现在看完全多虑嘛。
屋子里原本的紧张气氛瞬间没有,康达开始向林夕介绍其他的人,全都是本市有头有脸的人物。
林夕凭借着这些人,在本市横着走都没事。
但他并没有这种想法。
他这次来,只是因为妈妈让自己来认识下这些为‘林氏集团’办事的人。
吃完了饭,康达主动结了账单,问林夕道:“小公子,要不要去找个会所玩玩?”wWW.ΧìǔΜЬ.CǒΜ
康达好不容易碰到这么随和一个顶级上司,他自然想要巴结。
林夕不想那么高调,说:“我下午回学校还有其他事情,就不去了康叔。”
康达连忙问:“要不要我派司机去送你?”
林夕可不想坐着迈巴赫啊什么的去学校,连忙拒绝,说自己打车就好,反正距离自己学校也不远。
“交大?”
林夕旁边,秦梦问了句。
林夕‘嗯’了声,秦梦抓起来车钥匙,说:“我没有喝酒,而且下午要去一趟我哥哥那里,正好路过,可以送你。”
秦梦性格很傲,不把任何‘权贵’放在眼里,换做别人,她根本没兴趣去送,但林夕在整个饭局里的谦虚表现,令她对这个顶级富豪没那么讨厌。
同样,在屋子里其他‘人物’绞尽脑汁去巴结林夕时,秦梦那种不屑与坦然,令林夕也对她不那么排斥,再加上,秦梦的车子很低调。
林夕没有理由拒绝。
康达立刻找来服务员,很大方的把账单结掉,虽然花了五十六万,但康达很开心,毕竟能够在‘小公子’面前表现,也是需要资格的。
康达嘱咐林夕,以后在本地出了什么事情,就找他或则屋子里的其他人,不夸张的说,什么都可以摆平。
林夕和他客气了几句后,结束了这场饭局。
车内,秦梦一言不发的看着前面的路,林夕忽然闻到了股熟悉的香味,他看了过去,发现一包拆开的辣条。
秦梦尴尬的笑了笑:“小公子别见笑,上午的没吃完。”
林夕问:“怎么会呢?我可以吃点吗?”
秦梦点头:“当然。”
林夕开心的拿过来,抽出一根塞进嘴里,嗯,还是那个味,真香!
秦梦看到林夕这种没一点架子的模样,忍不住问:“小公子,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对今天那些人呼来喝去,也完全可以吃山珍海味,开大家想都不敢想的豪车,但为什么你…为人这么随和,出门也靠打车?”
秦梦确实很好奇这些。
林夕肯定不能说自己以前过的很贫穷吧…另一方面,林夕对于金钱,也有他自己的看法。
林夕回答:“金钱的出现,只是为了人们可以平等的交换东西,而地位的出现,则是因为大家想办事方便,将权利集中到某些人身上,无论哪一种,初衷都不是为了让生命出现高低贵贱之分。”
“倒是很多人忘记了这些最开始的东西,利用金钱,权利,去做很多事情,去自以为是的俯视其他生命。”
“我虽然有很多钱,有很高的地位,但我认为,这不是我去和生命平等相处的阻碍,每一条生命,都独一无二,都同样珍贵,抛下很多世俗的东西,才能看到这些。”
林夕讲完这些,自己都佩服自己,真他妈哲学!
秦梦听完后,很欣赏的看了一眼林夕,她见识过太多品行不好的富二代,和林西比起来,他们狗屁不算,但林夕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低调。
秦梦笑了下:“不错,我对你有些兴趣,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秦梦很少主动交朋友,除非真的佩服。
林夕说:“你笑起来真好看,还有…”
秦梦:“嗯?”
林夕吐着舌头:“吃了几根辣条,又讲了那么多话,感觉好辣啊,能不能让我用一下你的水杯。”
秦梦噗嗤一下笑了。
“当然可以。”
……
林夕刚走到教学楼,就看被兰兰叫住了。
兰兰快步走到林夕旁边,左右看了看,低声说:“林夕你下班了啊,你这两天不去工作,会不会被开除?”
兰兰严肃的看着林夕,她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确认下林夕究竟去艾尔威餐厅吃饭,还是去打临时工。
虽然林夕去吃饭的概率很渺茫,但万一是真的呢?
自己岂不是有机会和一个顶级大富豪独处?
林夕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他顺着兰兰的话回答:“今天刚被批评了顿,无故旷工的话,八成会被辞退吧。”
林夕只是胡乱一扯,却碰巧撞在了兰兰他们的猜测上,即林夕只是一个临时工,叫去‘帝王包厢’是被训了。
兰兰眼神中闪过一抹失落,但她快速掩饰住了,起码事情还没有更糟。
兰兰很会办事,主动不去提林夕被批评的事情,害怕对方不开心。
兰兰假装担忧着说:“康博李峰他们,正准备下班去找你呢,还好你提前走了,不然碰到他们,肯定得挨揍!”
林夕很奇怪,兰兰咋变的这么好心?
肯定没啥好事儿!
林夕打算顺着兰兰的话往下接,看她到底想干嘛。
林夕很着急的说:“啊?那怎么办?我也不认识啥学校里的大哥啊,社会人啊,被找到不得掉层皮啊。”
兰兰说:“可不是吗?工作不行别去了,反正也是临时工,这几天躲着他们点,我多劝劝,等他们消了气就好啦。”
兰兰看着林夕焦急的模样,她乐了,其实,昨天在夜宴,她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
林夕一个穷屌丝,和王姣谈恋爱时,手都没拉过,肯定对女人抵抗力为零,当时兰兰以为他中了三万,手里起码还余个几千块,就想着假装喜欢他,把钱骗过来再说。
之后听说林夕跟康博他们走了,兰兰心里已经没了念想,结果今天上午王姣又告诉她林夕不仅成功结了四万块钱的账,还有没花光的奖金!
林夕中的奖根本不是三万,而是十万!
现在他手里不是几千,而是两万多!
兰兰怎么能不心动?
兰兰长的虽然不算什么顶级校花,但绝对可以排在女神范畴,林夕这种穷屌丝,她还是有信心拿下的。
林夕诚恳的说:“哎,不行就不去上班吧,反正也没几个工资,倒是要多谢谢你今天提醒我啊。”
兰兰笑着说:“那有啥,其实林夕,我觉得你人不错,你看你和王姣处对象那会儿,对她多好?可她呢?回寝室就说你这不好,那不好,归根结底,不就是嫌弃你穷呗,我都说她好几次了,咱们现在还是学生,以后啥都有可能发生,她就敢说你林夕一辈子都这样?指不定以后你发愤图强,哪天就飞黄腾达了,是不?”
林夕假装找到了知音:“谁说不是呢?我都给她说了很多次,自己会好好努力,以后给她好的生活,可是…哎,她为啥不能等等?”
兰兰见林夕的反应,心里更乐了,这个穷屌丝,我稍微对他好点,就给引起共鸣了,活该被骗。
兰兰安慰道:“算啦,别难过林夕,王姣遇见这么好的男生,没有珍惜错过,是她没这个福气。”
兰兰眨巴了下眼睛,对着林夕开始放电。
林夕又不傻,已经猜到了她要干嘛,但还是装作懵逼的状态,配合她的演出。
好累啊,有没有…
林夕不敢看兰兰的眼睛,这个举动令兰兰几乎兴奋。
哈哈哈,这个臭傻逼,老娘我一个眼神就给征服了,果然是屌丝,连眼神他都不敢看。
兰兰一把挽住林夕的手,含情脉脉的说:“我和王姣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你坏话啥的,你别往心里去,我和她在一个寝室,抬头不见低头见,她总是在我面前说你是个煞笔这类,遇见你我要是不配合她一下,她肯定会生气,其实我心里面真感觉像你这么好的男生不多了,人又好,还体贴,温柔,专一…”
兰兰一口气说了一大堆优点,那词汇量,要是考试语文的时候用上,不当第一都有点亏。
林夕见她演技爆炸,自己也不甘心落后,狠狠点了点头,热泪盈眶的抓着她的手,仿佛找到了知己!
“没事儿,我不怪你!你也是身不由己!”
林夕说的差点把自己都感动到。
兰兰说:“那林夕,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情?”
林夕毫不犹豫回答:“当然可以!你说,什么事情我都答应你!”
像极了一个屌丝被校花示爱后,激动的没有理智!
但林夕心里,却跟明镜一样。
想和我玩?
那我就慢慢陪你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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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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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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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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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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