荼狐翻过墙去,拍拍屁股上的土,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向内探看了一眼,刚想经由这户人家的大门出去,那大门“吱呀”一声响。
荼狐吓了一跳,一见小院无处藏身,嗖地一下就跳到了房中,这堂屋虽然不大,却也五脏俱全,左右四把椅子、正上方一张条案前两张官帽椅,后边是直抵天棚的一扇木屏,隔开了通往后进房间的门户。
荼狐飞快地逃到那木屏之后,摒住了呼吸。
杨三寿进了堂屋,一屁股坐下,自言自语地道:“凤求城的大牢那是何等紧要的所在,必然是戒备重重啊。
如今又是大白天的,白公子居然说要去见见玄月姑娘,看来果然是个懂法术的修行人,不然哪有这样的神通。
啧!果然懂法术的修行人啊,他是,玄月姑娘必然也是,可她被官府拿了,居然也不能脱困,看来老话儿没说错,官府衙门,乃是人间气运所在,鬼神辟易。
这样说来,陛下是天之子,更非鬼神可以伤害的了。
可惜,天老爷更钟爱杨大王这个天之子,不喜欢陛下这个天之子,鬼神伤不了陛下,同为天之子,杨大王却能对陛下喊打喊杀的。
嗯……陛下就住在这趟街儿上,我要不要趁着白公子不在,去见见旧主呢?
陛下待我不薄,视而不见,终是不妥……”杨三寿嘟囔的声音不大,荼狐听不真切,只隐约听见他一个人在那嘟嘟囔囔,也不敢探头去看。
否则,她若探头一看,就能认出杨三寿了。
这是孟展身边的人,她以前进宫是见过的。
只是听着外边也没旁人,就只一个人却在那里不断自言自语,这屏风后边又是相对阴凉的地方,荼狐心中不免有些害怕。
她一低头,发现木屏风后边摆着一张条几,几上有一个包袱,包袱中露出剑柄和一截剑鞘,剑并不长,只用一尺有半,乃是一把短剑。
这是玄月之物,玄月被人诳去了“莳花馆”,犯下屠门大罪。
赚了钱的白藏租了这家小院儿,就把她的东西也一并带来了。
因是女人之物,白藏也不好打开翻看,就连着包袱一起,一起放在这儿。
荼狐一见,就把那短剑从包裹中轻轻抽了出来,握在手中。
剑体沉甸甸的。
剑锷柄上刻的有字,一面是“太卜”两字,一面是“玄月”两字。
荼狐也不解其意,只是觉得这剑砸人一定很疼,心里顿时踏实了几分。
杨三寿嘀咕了一阵,觉得还是该去拜见一个陛下,虽然他现在已经是个侯爵了。
若是不去,未免显得自己太过势利。
于是一拍大腿,站起来就往外走。
荼狐摒着呼吸听着,听着那人脚步声渐远,又捱了一阵,这才从木屏边探头看了一眼,见堂院中果然没有人了,刚想把剑还回去,又想了一想,就把剑塞进了自己的包袱里,这才蹑手蹑脚地逃了出去。
杨三寿上了街,站在门口又酝酿了一番,待会儿见了陛下该怎么说,如果陛下要留自己侍奉,自己该如何推辞,不至于伤了陛下的心。
现如今跟着白公子学习修仙法门,显然比侍候一个过了气的皇帝更有前途,人往高处走,陛下也怪不了我。
做完了心理建设,杨三寿就往安乐侯府走去。
杨三寿这边走出不远,那院门儿一开,荼狐探头出来看了看杨三寿背影,急忙就往相返的方向逃去。
荼狐脚步匆匆,一路逃到望龙城的十字大街之上,登时犯起了难。
去哪里呢?
首先,这地方得足够远,不能叫爹爹寻见。
其次,还得是个富庶繁华所在,文教发达,这些,自己的满腹才学、琴棋书画,才有用武之地。
想了一想,荼狐便冒冒失失地拉住一个老妪,陪笑打听道:“老婆婆,请教一下,咱们这三山,哪座城池,最是繁华富饶啊?”
老妪纠正道:“姑娘,咱们如今叫吴国了,大王刚刚颁布的诏命,不可不知啊。”
荼狐忙道:“是是是,是我一时说顺了口。”
老妪慢吞吞地道:“要说咱们这儿繁华富饶之地,当然就是这望龙城,还有那边的凤求城。
不过啊,将来一定是忆祖山下的京城。”
荼狐好看的眉毛跳了一跳,道:“那~~远一些的地方,哪儿最繁华呢。”
老太婆道:“自然是大雍了。
你别看王后娘娘叫大王给贬入冷宫了,可大王对王后的娘家却着实不错,那大雍原本是徐家的地盘,大王仍然大力扶持。
当然啦,现如今是朝廷委派官员治理。”
“大雍城么?”
荼狐猛然想到了,她听过这地方的,杨瀚大王一脚踩死……啊不,杨瀚的龙兽一脚踩死大周皇帝洪林的所在。
不错,这是个好去处。
荼狐便喜孜孜地道:“多谢婆婆。”
老太婆点点头,扶着拐杖,颤巍巍地走开了。
荼狐顺了顺肩上的小包袱,便信心十足地踏上了……前往西城门的道路。
……杨三寿的租处,与安乐侯府中间隔着一个荼府,荼府的宅院又相当的大,这一路走过去,至少也得数百步。
这条街不是主要的街道,行人不多,远远的已经能看到安乐侯府的牌匾时,却见一行三人从对面走来,到了安乐侯府门前,就停下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杨三寿心道:“陛下已经是落了翅的凤凰,而且,我只是一介小民,又打算随了白公子去修仙,这才不避讳去见陛下一面,尽一份情意。
这一行人却不知是哪位孟国旧臣?
不怕杨瀚大王心生忌惮么?”
杨三寿心里想着,便放慢了速度,甚至不刻意向那边望去,只用眼角儿捎着,扮成一个路人模样。
就见那三人到了安乐侯府前,纷纷扳鞍下马,将马系在拴马桩上。
那原本紧闭的大门儿开了,有两个身材魁梧健壮的不像话的门子迎了上来,两下里对答几句,那一行人便进了侯府。
杨三寿用眼角儿捎着,见那三人两男一女,个个佩剑,心中便生起了疑窦,又见那身材魁梧、门神一样儿的两个门子待那一行人进了门,便匆匆关了大门,关门前还向左右探望了一下,形色鬼祟,心里更是突地一颤。
“不对劲儿啊,若是陛下旧臣,我都认识的,那些人看起来没有一个面熟,服饰更是有些异域风情,这能是什么人?”
杨三寿能成为孟帝孟展身边的侍内总管,自然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一俟察觉不对劲儿,立即打消了前往侯府的打算。
他照样儿前行,目不斜视、步态悠然,就跟逛大街儿似的,从安乐侯府前,慢悠悠地逛了过去。
孟展这几天很烦闷,他的活动空间,只有这一幢宅子。
只要想走出去,门口那两个魁梧的仿佛能把他装进去的门子就会毕恭毕敬地告诉他:“侯爷您最好还是就在府上待着,羊公公特意吩咐过,外面不怎么太平,我们务必得保证侯爷您的安全,不然,羊公公可不会放过我们。”
可这宅子太小,孟展身边,只有魁梧的门子、魁梧的花匠、魁梧的厨子、魁梧的小厮,他用惯了的侍从一个都没有。
他的妃嫔和宫娥,也都另居于他处,他在这牢笼中,真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现在这牢笼进一下缩小了,秋色已深,现在他想到院子里站站,都会有个魁梧的大汉凑过来,很关切地告诉他,秋意浓重,易着风寒,侯爷千万要保重自己。
然后就很亲切地把他架回屋里去。
以前,三不五时荼狐来一趟,虽然每次都冷着脸儿,可是对于如今的他来说,已经是额外的惊喜了。
而这几天,荼狐也再未露面,一向讲究风度的孟展已经懒得打扮,也懒得再赋诗作词,整日披头散发,懒散在房子里,浑浑噩噩,简直要被这种沉闷的生活憋疯了。
此时,他正盘膝坐在小几前,拿着一个鸡蛋,无聊地竖起。
只一下,那鸡蛋就稳稳地立住了,孟展唇角不禁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连着竖了几天的鸡蛋了,如今对于竖鸡蛋他已大有心得。
这时,门扉一开,管家老郑走了进来。
这老郑就是羊皓面前时的第“肆十柒”号,老郑道:“侯爷,羊公公安排我等来侍侯侯爷,只考虑到了侯爷的安全,却忽略了我等粗手大脚,不会侍候人,以致前几日侯爷生了一场大病。
羊公公知道后,十分生气,很是训斥了咱一番。
叫咱寻摸几个心思细腻,会侍候人的下人照顾侯爷您的起食饮居。
咱费了好一番功夫,总算是找到了几个合适的人选。”
老郑说到这里,侧身向外喊道:“都进来吧。”
门外立时走进三人,两个青衣小仆,年岁不算高,十八九岁,眉目清秀,另一个绿裳少女,体态娇小,步履轻盈,眉目如画,宜喜宜嗔。
久不知“肉味儿“的孟展顿时两眼一亮,盯着那少女脸上浅浅的醉人笑涡儿舍不得挪开眼睛了。
老郑道:“这三人,侯爷可还满意么?”
孟展喜不自禁,连声道:“好好好,很好,本侯很满意,代本侯谢过羊公公。”
老郑道:“侯爷满意就好。
你们三个听了,从此以后,你们就要好生侍候着侯爷,侯爷要是有什么不妥当,我唯你们三个是问。”
两男一女连忙恭声应是,老郑哼了一声,便大摇大摆地出去了。
孟展分了分披散的头发,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道:“你们,叫什么名字呀?”
孟展虽是问着三人,但一双眼睛,却是直勾勾地只盯着那有着醉人酒涡儿的美少女看。
一个少年欠身道:“小人姓伊,名叫伊吹!”
另一个少年欠身道:“小人姓俊,名叫俊之介!”
酒窝少女浅浅一笑,软糯中有些鼻音儿特点地道:“婢子姓蔡,闺名小菜,蔡小菜,见过侯爷。”
孟展听了那香甜软糯的嗲嗲嗓音,整个人都要化掉了,他相信,这绝对是他一生中所见过的,最开胃的一道“小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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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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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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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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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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