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忘川水寨距剑南关并不远,只是山路难行,待他赶到剑南关时,已是三天之后。
天降小雨,青石的上山小路淋得油亮油亮的。
由于剑南关也在此前的山火范围之内,此时山上光秃秃的,各处俱是黑色的燃烧之后的灰烬。
从山上汩汩向下的雨水,都是黑色的。
因此,被冲洗出了本色的青石小径,特别的赏心悦目。
但是,当他站到雄峻不可攀的剑南关下时,心一下子就凉了。
关城之上,高悬一面大旗,上面是一个斗大的“高”字。
能成为林仁全的心腹,又岂只是忠心可靠那么简单,林动也是非常机警的一个人。
文傲才是此关镇守大帅,为何那帅旗之上却是一个“高”字?
“什么人?”
城关之上,已经有人看到了一身便装,身披蓑衣的林动,立时有箭矢对准了城下。
“哦!我,我是往鸡冠坳探亲的百姓,各位军爷,这城关已经封了么?”
城头高声回道:“当然没有封,只是今日有雨,罕有行人来往,我等懒得开门。
你且等着。”
片刻功夫,一架辘辘摇的藤筐从城关上顺了下来。
这是常事,那关门沉重的门框,需要至少六个健壮的军士合力抬起,如果只是一两个人出关入关,还不如用这个方便。
林动此时如果说不过关了,势必惹人生疑。
幸好他说的是去鸡冠坳探亲,那地方并不远,过去后熬上两天,再回来便是,这要说的是锦绣城,那林仁全那边,只怕就很长时间收不到他的消息了。
林动到了城下,弯腰坐进藤筐,藤筐摇摇晃晃地升起。
林动坐在筐中,一颗心也似那身子似的晃晃悠悠,心中忽然想到:“还是三叔机敏啊,事先便叫我传口信,连一纸半字都不给我,莫非三叔已经猜到这种可能?”
林动被拉上城头,守卒问了问他对鸡冠坳的了解,这些守卒多是世代居住于这左近的民壮应征入伍,对地理很熟悉,但林动对这一带同样熟悉,答得毫无破绽。
那些人又验了他的身份过所,林动这假过所是官方伪造的,自然也没有破绽。
林动这才被放下城头。
一路下了城头,林动就知道,坏了,这剑南关,已经换了主人。
这城关承平已久,城中也有军属百姓,从事百业营生,他这一路行去,却见大家神色与往昔全不相同,窃窃私语者、交头接耳者,神色或戚然或嘲讽、或愤懑或痛心,不一而足。
林动进了一家小饭馆,要了两个小菜,一角烧酒,菜饭尚未用完,就得到了准确消息,文傲大将军欺君罔上,纵子为恶在先,纵将行凶在后,已被废黜军职,递解进京问罪。
如今,执掌这剑南关帅印的,是当朝大司农高英杰。
高大人一个管农事的大臣,摇身一变,竟成了镇守这南孟北大门的主帅。琇書蛧
这剑南关素有禁宫之钥的美誉,意思是一旦过了此关,便是一马平川,再无天险可守,此等要地,交予一个文臣?
忘川河那边,可是有一个据说身高过丈,眼似铜铃、嗜食小儿心脏,每日必御十女,有古之恶来之称的杨瀚杨大王虎视眈眈呢。
众人不但因此不安,而且因此而气愤,毕竟文傲为官一任,本地政通人和,大家过得都太平。
而这位高司农,因为南孟国土面积不大,有点什么事儿举国上下都瞒不了人,大家也都知道他官声不好,自然不满。
林动挟了一口猪头肉,心中只想:“文大帅已被递解进京去了,我这口信儿送不送的已经没了意义。
听三叔的意思,赐他丹书铁券,升他为大帅,都不是什么值得喜悦的事,倒是该提防那个监军杨三寿,我务必得尽快回去提醒三叔小心。”
林动这样想着,却不敢马上就回,他说是来探亲的,哪有当天就走的道理。
“且看吧,如果明日城关开了,就混在百姓之中出去。
如果明日还不开城,那后天无论如何也要回去了!”
剑南雄关,依山而建,左侧山最高处,建有五角小亭一座。
平时,这里是游赏风景的好所在,战时,由此登高远眺,可以了望敌情。
此时,高司农却正在一群副将裨将众星捧月一般,拥到此处。
高司农站在亭中,眺望关外,但见细细蒙蒙,如烟如雾,山水……如黛,掩映其间。
而若是一低头,就见山势如削,壁立千仞,半山腰处一棵苍松,竟似半没于云雾中一般。
高司农顿时心中大定,有此雄关,谁人能破?
文傲?
有何所恃,此雄关在手,就是来一头猪,也能守得稳稳的。
高司农不由敞然大笑,踌躇满志地道:“剑南,剑南,见了这如铁壁一般的雄关,我才明白,这剑南实为南剑,南天一剑,锋芒北向,试问,谁人能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声地山峦间绵绵荡开。
众副将裨将面无表情,一个个比那秋雨还冷。
军中人最是桀骜,你就算同为军人,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悍将,也休想空降下来,便立即折服他们。
更不要说是高英杰这等一向对立,被武人们酒后嘲弄诮骂的文官了。
瞧他抚须大笑,站在侧后方的一个副将只觉得脚趾头痒痒,要不是他的理智还在提醒他不要妄动,他早已一脚把这高大人踢下山谷,跌成肉泥。
************军狱,是专门关押军中犯人的所在。
这里的戒备比天牢更严,毕竟有资格关进这里的,都是军中猛人,谁还没有几个过命交情的好兄弟?
真要有人劫狱怎么办?
所以,大牢中戒备森严,这里的狱卒也是由南衙禁军的军士轮番来此戍守的,一则避免了久成油吏,上下其手,勾通买卖,二则也是因为军人战斗力更强,远非职业狱卒可比。
张狂官职够高,那可是剑南关的副元帅,而且悍勇异常,有百人敌之称,所以他住的牢房档次也最高,虽然都是粗如人臂的铁栅栏,但牢中条件尚可,而且军人最是护短,不就是揍了廷尉曹敏么?
士兵们觉得这样的将军才威风,因此对他尊敬的很。
此时,已是夜中二更时分,大雨倾盆。
大雨之夜,最是好眠。
所以张狂用了酒肉,正自袒腹榻上,呼呼大睡,四个佩刀的军卒忽然进了大牢,迈着整齐的步伐到了牢门前。
张狂一听那军卒步伐节奏,已经醒来,他慢慢坐起,屈了一腿蹬在榻上,冷冷地看着四人。
四人中有一人上前一步,掏出钥匙,哗啦一阵响,便开了门锁,哗愣一下拉开了牢门。
张狂腾地一下跳到地上,赤着双脚,厉声喝道:“你们要干什么?”
这张狂威猛,老天也来助阵,轰隆隆便是一个响雷,自天边殷殷滚动过来。
那头前一名军士却是容色如常,平心静气地拱手道:“好教张将军知道,文大帅的独子文韬,已经死在天牢了。”
张狂瞿然变色:“什么?”
那军士平静地道:“前夜,文公子大醉,自溺于马桶之中。”
张狂勃然大怒,一脚踢向那床榻,他是赤着脚的,可这一脚踢去,伤的却不是他的血肉之躯,而是那榻轰然一声,四分五裂,撞到石壁上。
张狂嗔目大喝:“好狗胆!他们竟敢……他们竟敢……文大哥将如此大事托付于我,不想……文家因此绝后,是我对不起文大哥啊!”
张狂双手上的铁链都在呛啷啷颤抖,两双热泪簌簌而下。
那军士道:“自前夜至今,我军狱已有三拨刺客,俱被拿下,我们审问得到的消息,他们都是为张狂将军而来。
不是为了救你,而是为了杀你!”
张狂双手紧紧攥着铁链,似乎要从那铁中攥出血来,一双瞳仁已然充血。
那军士道:“今日傍晚,南衙收到曹廷尉行文,张将军已被夺去军职,定了罪名,要我们明日便把将军移交天牢。”
说到这里,那军士嘴角露出一丝讥诮的笑意,道:“刑期倒是不长,不过区区三年。”
张狂自然明白他话中之意,不由恨声道:“狗官!”
那军士从腰间又掏出一把钥匙,便上前为张狂解开锁镣,张狂一挣,躲开道:“使不得,我若越狱,必然连累文大哥。”
那军士走上来,抓过锁孔,插入钥匙,淡淡地道:“好教将军知道,文大帅也已被夺了军职,如今正在押解进京途中。”
“什么?”
张狂一听,激愤得浑身发抖,那铁镣开了,却仍被他紧紧攥在手中。
那军士又弯腰解开他的脚镣,伸手一拔,便从腰间拔出锋利的佩刀,双手捧着,向前一递,道:“将军越狱去吧!”
普天下,越狱越得如此简单粗暴,恐怕也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张狂却不接刀,他天生神力,用惯了重兵器,如何使得这样轻巧的武器,张狂却地上那根连枷铐头儿的铁链捡起来,两条铁链加在一起,怕不有八九十斤。
张狂狞笑一声,便往外走,他走出牢门,见那几名士兵左右一分,肃然站住,忽也停住脚步,沉声道:“尔等,受何人遣派?
可是荼太尉叫你们前来。”
那给他解锁的军士目光闪烁了一下,说道:“太尉大人为国尽忠一世,如今已是老迈年高,不大视事了。
听说,不日南衙禁军也要交由两位亲王掌理,那么太尉大人就更是无官一身轻了,哪里还理会得这牢中之事呢?”
张狂道:“这么说,只是你兄弟几人,激于义愤,放我出狱了?”
那军士肃然道:“将军此言差矣,是将军神力,脱困越狱,不是我们放走的。”
张狂仰天大笑:“哈哈哈,好!好的狠!张某人,这便脱困去也!”
近在咫尺的天空中,陡然又是一声霹雳,张狂拖着两条粗如儿臂的铁链,拖得一路呛啷啷直响,大步流星便往大牢外闯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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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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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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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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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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