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可儿武功当然不弱,南疆三大势力中,唯有孟国地域得天独厚,既没有天灾,也没有猛兽为祸,僻居南海,堪称天府,所以文恬武嬉,文风大盛。
秦人牧牛羊,逐水草,与天地斗,与其他部落斗,所以养成了彪悍勇猛的劲头儿,而且更擅长群体战斗,因为在草原上不管与其他族群部落争夺水草丰美之地,还是与狼群战斗,都不是一个人的事。
宋人则不同,他们居住的环境,沼泽居多,瘴疫、蛇虫、水生猛兽是他们生存的最大威胁。
而这种环境,也不需要族群集体战斗来进行捕猎生产,所以,集群做战,他们就是一群渣渣,个人武力却不弱。
胡家做为当地大族,早就不必由核心人员亲历这些凶险,但是他们能成为大族,何尝不是因为在漫长的岁月中,他们家族祖先的强大,所以才脱颖而出?
而这些大族后人,能传承至今的,几乎没有一家耽于享乐,失去了本领。
其后人都很注意培养,这其中就包括武技的锤炼,有名师教习、长辈指点,专攻搏杀之技,纵然经验阅历少了些,但技巧技能却绝对非比一般。
尤其是此刻,胡可儿是在搏命。
一声厉吼,胡可儿的手中的剑看似凶猛,却在与一个刺客兵刃相交的刹那,贴着他的锋刃滑了下去,胡可儿整个人也撞向对方怀里。
“啊!”
那刺客惨叫,刀虽有护锷,但胡可儿的剑掌握在她手中,那这剑便是活的,所以那刺客四根手指齐刷刷被削断。
他的惨呼声未了,那剑一挺,已经刺进他的心口。xǐυmь.℃òm
在胡可儿身后,众侍卫也疯狂地迎了上来,一时刀光剑影,一场殊死的搏斗,一场血腥的厮杀,已然是不可避免了!王超在利箭射来的刹那,就已蹲身避了开去,然后拔刀冲回来,加入了搏斗的现场。
杨瀚从被射死的侍卫手中拿过一把刀,却并没有冲上前去。
他并非没有一搏之力,说起来,他武功虽然学得杂七杂八,但实战效果还挺发的。
像他精通的寝技,虽然动作难看,但实战时候,很有战斗力。
不过,今非昔比,他的身份不同,此时自有侍卫头前战斗,他不上前,才是对大家负责任,如今他的安全,可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儿。
前边混战的人群中,他最关注的当然是胡可儿,无他,就这么一个女人在前,男人的保护欲总是更强一些。
不过……看了片刻,杨瀚就觉得,似乎……正在混战的这些人中,最不必担心的就是她。
这女人,走起路来步态袅娜,柔若无骨。
想不到动起手来,竟然这么狠辣?
如果我跟她正面交手……杨瀚看着胡可儿杀人的身手,评估了一下彼此的战斗力,淡定地表示:好男不跟女斗!赵恒和另两个心腹,贴着泥水,在芦苇丛相对的另一侧缓缓地向前爬行着。
双方人数势均力敌,远处的烟火还在向这边燃烧,还有一定的时间,必须耐心又耐心,务求一击必中。
动手地点是崔家选的,赵恒虽有更好的行动地点,但他没得选择。
崔家在芦苇丛中还做了番手脚,确保大火之后,也能发现灶坑、睡觉的铺位等杂物。
诸般安排,最可疑的就是胡家,可是崔鹂虽也牵涉其中,但是……及时救驾的若是崔家呢?
没错!崔文根本没想投靠赵恒!失势的赵恒和得势的杨瀚相比较,他为什么非要去抱那个失了势的大腿?
杨瀚重用当地大族,稳定南疆民心的举动,他已经看在眼里了。
只可惜这个大族不是他崔家,而是胡家。
洪家和赵家过于敏感,不可扶持,那么如果胡家再倒了呢?
崔文打的主意就是,杀赵恒、赵胡可儿,救下杨瀚,如果有必要,连他女儿崔鹂也一并杀了就是。
当然,如果杨瀚没有天子气运,人家甫一动手他就被宰了,那么崔家也不妨将计就计,便从赵恒这边领了大功!大火燎天,浓烟滚滚,正在远处假意狩猎,不时观望着这厢动静的崔虎等人大喜,立即返身冲了过来。
他们一共十五六人,俱都脚下套着两头翘起的滑板,前方有绳索,系于五七头猎犬身上,靠着指挥这训练有素的猎犬行走,所以根本不必在沼泽地中绕行,猎犬飞驰如电,滑板可以承载着他们不致陷进泥地,往回一奔,风驰电掣。
此时,他们还没决定,究竟站在哪一边。
他们要冲近了来才决定,杨瀚若是活着,那便立刻加入剿杀刺客的队伍,若是杨瀚已死,那便帮着赵恒,铲除杨瀚的余党!赵恒在距杨瀚半箭之地处停下了,慢慢爬起,半跪于地,身后,一张粘了点点泥巴的弓递了过来,然后是一支淬了毒的利箭。
毒是采自箭毒木的毒汁。
这种树又叫见血封喉木,割开树皮,乳白色的树汁就是剧毒。
毒箭之所以不能大量流行,是因为威力巨大的毒药难觅,毕竟箭簇上所能沾的毒药量有限,而如此微量的毒素能毒死人的毒药,都是价比黄金的。
但是,只要能杀死杨瀚,便是十倍于黄金,那也值得。
所以,赵恒所携这一壶箭,共九枝,全部都是淬了见血封喉木树汁的箭。
赵恒箭术不错,他喜静而不喜动,武事上,唯只一个弓字造诣不浅。
赵恒抽出箭,认扣搭弦,弓拉满月,摒住了呼吸,瞄准了杨瀚。
这个距离,不存在平射的可能,要抛射,而能计算出准确的落点,这个就绝不仅仅是准头的事儿了,必须要有丰富的射箭经验。
弓箭是怕潮怕水的武器,一旦泛潮,弓臂和弓弦就容易软化,杀伤力会大幅降低,赵恒也清楚这一点,所以选择了爬至半箭之地,这才准备动手。
杨瀚的人都在与芦苇丛中冲出来的刺客鏖战着,杨瀚则拄着刀,正关神贯注于交战的双方,背对着他,这是绝好的机会!赵恒目中寒芒一闪,“嗖“地一下,箭,破空而去!赵恒的脑海中,已经刻画出了一条完美的抛物线,那箭,将循着这条线,透射进杨瀚的后心!不必等到那见血封喉的毒药发挥作用,就只这箭矢本身,就可以洞穿杨瀚的心脏,令他当场毙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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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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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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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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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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