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的头一天,又下了一天的雪。
大雪茫茫,把忆祖山粉妆玉琢起来,威严更具圣山气派。
三山洲其实很大,据说,在大洲中央,也有平原、有沙漠、有草原。
不过,它的地貌很特殊。
四面沿海地区往内陆去,有几百至上千里地的平原,之后就是连绵的山脉,将这片大陆的中央整个儿包围了起来。
如果从太空看下去,三山洲就像一个巨大的天坑,中间那片巨大的土地,因为四周环结绕的山恋之峦包围着,可以想见,必然是四季如春,气候宜人的。
但是,因为三山洲上有龙兽,人类想要穿越山脉进入腹地,却是极其困难的。
而且这处大陆上并没有野生的原著民,当年徐福等人跨海而来,才发现了这里。
徐祖等人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洲上建立了基地,便开始进行更远的探索,并发现了其他三块大陆,发现了那些大陆上生存的人类,并展开征服。
所以,他们也没有对三山洲进行认真的勘测。
所以,三山洲上的百姓,其实真正的开发区域,一直是四面环海之地。
环海之地的气候,很少会下这么大的雪,今年这样的天气,其实有些异常。
但在三山百姓们看来,这却是吉兆。
大雪对山居的人或野兽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儿,可人们已经迁出深山,开垦荒地、建造城池了。
这场沃雪,明显对来年春天他们的耕种有很大好处。
爆竹声中一岁除,各部首领在元旦到来之前,都已纷纷赶赴忆祖山。
就算现在的杨瀚还是第一年时那样,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摆设,面上功夫也还是要有的,各个部落的首领都要携带礼物,前来忆祖山觐见。
而今年尤其不同,杨瀚驰援大雍城的举动,已经一下子就把他的实力,提到了仅次于徐家、蒙家和巴家的地步。
就算不考虑他的大王身份,各个部落首领也得把他当成不可忽视的一方诸候了。
更何况,今年各部落都从瀛州捞得盆满钵满,肥得放屁油裤裆,不管是想炫耀一番也好,确实自己吃肉,也想分大王一杯羹也好,总之,他们不但来了,而且携带的礼物比往昔丰厚了两三倍不止。
秉笔司大太监千寻公公临时客串了记帐先生,反正这些各路首领也没人认识她。
千寻公公毫无当过皇帝的觉悟,收礼物收的很开心,眼见川流不息地流向库房的各色礼物越堆越高,千寻公公眉开眼笑。
菊若觉得有些不可理解,窥个空隙,悄悄对千寻道:“千寻啊,他们送的这些礼物,可都是从瀛州抢回来的啊。”
千寻摆手:“哎,不讲那个,他们是抢的,咱又不是抢的,收得心安理得啊!”
菊若吭吭哧哧地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是说,瀛州,本来是你的……”“是吗?”
千寻认真地思考起来,好像有道理。
不过,瀛州是她的,可不代表这些东西就是直接属于她的啊。
杨瀚可是说了,以后这内库,就交给她管了,这可是实打实的由她支配。
以前在瀛州时,她要支配自己内库的钱,也要受到宫内府的节制呢。
这样一想,千寻又开心起来。
当一位部落首领送来一对白玉宝马的时候,她更是爱不释手,一路叮嘱着跟进了内库:“轻着些,轻着些,这可是毫无瑕疵的上品美玉,要是磨出一点擦痕来,我扒你们的皮!”
……半月港湾税目司的穆斯,特意挑在元旦来临之际,将最丰厚的一笔税赋解送忆祖山。
这可是奉献给大王的新年礼物。
金锭、金锭、美玉、一斛斛的宝珠、一车车的香料、一箧箧的丝绸、一箱箱的瓷器……穆斯可以确定,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奉献上去,他一定能得到大王的青睐,最起码,可以成为与李向荣平起平座的宠臣,那时就不怕他伺机报复,算计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了。
随同穆斯而来的,还有一队特殊的商人。
穆斯知道,金珠玉宝,固然是目前大王很需要的财富,但大王更看重各种人才。
瀛州分裂,传承了五百年之久的大帝国分崩离析,更诡异的是,木下亲王和唐傲互换了地盘,分别占据了对方的地方。
由此,那些旗帜鲜明地站在对头一边的世家大族都受到了清洗。
这些家族,都有大量的人流佚于外,隐藏于民间。
与此同时,各行各业,都有更亲近旧的统治者的人才,视新君为叛逆,图谋逃离,以全气节。
于是,由于杨瀚这边求贤若渴,就急需一个“掮客”,一个人贩子,有能力从瀛州替他寻方到各行各业的专才,并且有能力悄悄把他们偷运出来,由杨瀚量才而用。
穆期带来的这群商人,就是专门负责贩人的。
这一次,作为敲门砖,他们带来的就有二十六个擅长勘探矿脉的堪舆师、四十三个擅长兵器铸造的匠人,还有一位书院的大学者以及他的十二个弟子。
唐诗穿了一身儒衫,唇红齿白,风度翩翩,俨然一个美少年。
据穆斯所知,他就是那位大儒的十二门徒之一。
穆斯喜欢看人,通过观察一个人,可以发现很多东西。
比如那二十六个勘探矿探的堪舆师,一路就是忧心忡忡的。
三山洲上多龙兽,这是四海皆知的事。
据说三山百姓深受其害,他们在此生活了上千年,始终局缩于四围之地,不敢深入,就是因为龙兽难敌。
勘探矿脉,本就是极其艰险的事情,在这样的莽荒之地,又该有多少危险呢?
所以,这一路上,常见这些堪舆师中,有人手托罗盘,两眼发直。
有人抓着个龟壳,念念有辞。
还有人拿着几枚铜钱,撒下去,数起来。
还有人掐着指头,翻着白眼儿,也不知在算些什么。
擅长打造兵器的那些匠人都是膀大腰圆、身材魁伟的壮汉或者头发花白的老师傅。
他们就实际多了,这一路上,左顾右盼,不停地打量三山风貌,有机会就向路人了解三山的情形。
他们想用最快的速度,了解这个以前只在传说中听说过的地方,如果真能在这儿扎下脚跟来,就尽快把父母妻儿都接来。
瀛州战乱,看来最快也得十年八年才能分出个你死我活,他们要求不高,有个太平地方待着,就是幸福。
在哪儿不是卖那两膀子力气?
最有趣的就是大儒带的那些学生。
三山洲比起瀛州来,自然要显得原始很多。
这一路行来,不管是码头、道路、村庄、田野,甚至是途经的镇子和一座巴家的大城,在他们眼中,都要显得落后许多。
想用一两年的功夫就赶上瀛州,便是神仙也做不到。
但是他们脸上没有一丝颓废或失望,相反,他们更加地斗志昂扬、兴致勃勃了。
沿途休息的时候,他们就跑下车,四处考察当地的环境,如果遇到村人或商贾,更是如获至高,一定要拉住人家,尽兴攀谈。
车子启动的时候,穆斯就听到他们坐在车上,不停地高谈阔论,畅想着如果由他来任此地父母官,他将如何发展农业、兴旺工商,他将如何将这片富饶而原始的土地,建成富庶繁华的地方。
这些年轻人,是想来三山一抒平生抱负的。
瀛州帝国历五百年,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古老的国家了,它的官僚体系早已成熟,人才储备也是极其丰厚,年轻人哪有机会迅速上位,承担大任?
官位就只有那么多,可是习武谋官的却千百倍于这些官职,一旦身在其位,除非老去或犯下在错,这个位子至少几十年就不会再腾出来,可年轻的文人却是以每年一批的速度迅速出现。
所以,三山的落后与原始,在这些满怀憧憬的年轻人心里,丝毫不是问题。
正因为这里什么都没有,宛如一张白纸,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好发挥,可以完全按照他们的理想,去尽情地规划、发展……这十二个书生中,只有两个,有些特别。
一个,就是穆斯眼中那个唇红齿白、肤若美玉,漂亮得像个大姑娘的那个唐秀才,他和那些学子们不一样,他没有东张西望,没有侃侃而谈,大多数时候都沉默着,最多的时候是单独与那位大儒窃窃私语,也不知在聊些什么。
穆斯听说过瀛州有些人好男风,尤其是读书人,他们游学也好,谋官也罢,不方便带女人,大多会带一个眉清目秀、伶俐乖巧的小书僮,私下里做些龙阳之戏。
所以瞧着二人时,便有些暧昧与好奇。
另一个学生也有些特别。
这位叫宋诗的学子整天介耷拉着眉眼,眉毛耷拉成了八字眉,嘴唇也耷拉成了八字形,要是脑袋再方一些,活脱脱就是“囧”字成了精。
他成天无精打采、哎声叹气的,也不去与同学们高谈阔论,也不去老师面前请教学问,整天除了叹气就是睡觉,精神头儿太足的时候,他就会赶去后边车队,跟那些擅长铸造兵器的匠人比比划划地进行探讨,明明是个读书人,似乎对打铁更感兴趣呢?
着实是个怪人。
……一行车马,渐至忆祖山范围,沿途遇到的车队也越来越多。
幸亏这忆祖山通往外界的道路被司马杰的象奴队修得又宽又平,否则这各路诸侯的车队,只怕要在这山外塞车。
“这么多的车驾,都是往忆祖山给大王贺新春的?”
唐诗看着那络绎于途的车马,大多压辙很深,看来携了很重的礼物。wWW.ΧìǔΜЬ.CǒΜ
有些车队中,还载了清秀的小童、美丽的少女,显然都是进供宫中的。
唐诗不禁挑了挑眉,暗暗有些讶异。
当父亲说出要她来三山见杨瀚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父亲的目的了。
父亲对杨瀚能在他的统一之战中发挥多大的作用毫无信心,可尽管如此,还是派出了他最疼爱的女儿。
父亲现在就像一个溺水待毙的人,哪怕是一把稻草他也想抓住。
为了他的帝王基业,父女亲情,他毫不犹豫地就要牺牲了。
可是……杨瀚?
他在三山,也不过就是一个被人供起来的玩偶,他有什么用?
对于此行,唐诗心中颇感悲凉。
但是现在看这些车队……这和小谈每月送来的密信中所交代的杨瀚处境似乎并不一样啊。
唐诗轻轻颦起眉儿,若有所思起来。
这时就听“呜呜“的螺号声响起,有人大声吆喝起来:”王后驾到,各路车马避道让行!“唐诗的心儿蓦地一跳,下意识地压了压风笠,遮住了自己的眉眼儿,这才扭头望去。
:元旦这一节估计得写个四五天,你们才只放一天假,哇哈哈哈~~~比戏中人还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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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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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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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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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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