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毕竟只是两个贫穷偏远的部落联盟而成,比起西山诸部实力要弱。
西山诸部一团散沙时,洪林可以分而治之,如今他们统合在一起,经过初期的磨合之后,战斗力已经渐渐成形,洪林这个大周开国皇帝就明显感觉到了压力。
他已经萌生了退意,这时巴图只要营造出大举进攻的声势,就算为了暂避锋芒,他也会退。
而巴图这时调集各路兵马,从四面压上,要在洪林退路必经的葫芦谷把他全歼,未尝不可能。
但一切的前提是,要先掐断他们的退路。
巴图把这份重任交给了他的儿子,巴勇。
不仅仅因为事关重大,而且一旦成功,这首功必然也是负责这个堵住退路的人。
“勇儿,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
你带所部精锐,避开敌人斥侯,给我绕到葫芦谷口,给我像钉子一样牢牢地卡在那里,如果能生擒洪林,我三山第一勇士,便非你莫属!”
“是!”
巴勇信心十足,他如今带的兵由四个部落组成,共计一万四千人。
三山很多青壮现在都在瀛州作战,三山各部当然不至于那么热衷帮唐傲打仗。
但是唐傲现在是在把他们当雇佣兵使唤,不但给予丰厚的军饷,他们一路攻城拔寨,还能大肆掳掠,这样一来,各部落自然不甘落人后。
可如此一来,留守三山的精锐人马就少了,而现在最精锐的一支力量,就在巴勇手中。
很快,巴勇就匡算了路程和所需的干粮,叫每个人都带齐了物资,悄然闪进了莽莽丛林……杨瀚坐在御书房里,微微蹙眉地看着急脚递送来的密奏。
诸部兵力的聚合,前期并不顺利。
直到吃了几次大败仗后,他们痛定思痛,才开始服从军令。
不过,现在即将毕全功于一役了,到了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了,要摘桃子了,各部将领仍然还能众志成城么?
从羊皓派在军中的密探送来的消息分析,恐怕未必。
那不是一颗颗的棋子,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人是有自己的独立思想的,这个时候,他们会不会有自己的想法?
杨瀚从羊皓送来的情报中,已经嗅到了一些味道,恐怕……要出事!绝杀的场面,一旦失败,很容易就造成反杀。
巴勇手下四个部落,集结了征讨周王的大军中的绝对主力。
而这其中有两个部落是徐家和苏家,是另一派系,他们不会甘于把这份大功拱手让给巴勇。
羊皓从军中收买的耳目传回的消息显示,这两路人马不少中低层将士都在发牢骚,在怂恿他们的上官抢功。
他们的领兵官是种什么态度呢?
负责四面合围的兵马,同样隶属于两大派系,而这两大派系中,还有各自的小山头,他们都在计较自己的利益得失,一旦遭遇反杀……杨瀚放下了密奏,抬头道:“何公公。”
何善光躬身上前,杨瀚平静地道:“周围诸寨民壮,如今情形如何?
寡人若要用兵,抽得出多少人马?”
何善光道:“大王,当有三千精兵。
他们平日里,以捕贼缉盗为名,训练合围扑击之法,已然训练有素。
远征瀛洲没咱们的份儿,所以从各村寨抽调青壮,三千绰绰有余。
大王若是四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也有,还能抽得出两千。”
杨瀚摆摆手:“不可涸泽而鱼,况且……丛林用兵,在精而不在多,三千足矣。
象奴训练的怎么样了?”
何善光道:“又训练了三十名象奴,不少部落都盯着呢,希望他们练成之后,先去协助他们那里开荒筑城。
呵呵,他们却不曾想到,这些巨象不仅能负重物、能开荒地,冲锋陷阵,一样无敌。”
杨瀚目光一沉,何善光马上闭嘴,原本眉飞色舞的模样迅速一敛。
杨瀚道:“很好,叫他们保持训练,各村寨联保,提防一切外人,就说是防范周国奸细。
恐怕,很快要用到他们了。”
“奴婢明白。”
杨瀚点点头:“律政楼那边早有了规矩,你就不要过去守着了,这些时日,你只抓民壮和象奴这两件事。”
“奴婢遵旨!”
何善光欠身答应一声,走出御书房,把守在门边的两个太监唤到一边,小声嘱咐起来。
这时候,殿角儿人头一探,千寻飞快地探头出来,见他三人聚在一块,两个太监正认真听何公公说着什么,千寻立即蹿了出来,右手握着把菜刀,跟只大马猴儿似的,蹑手蹑手潜到门边。
杨瀚正埋头看第二份密奏,这一份更隐秘,里边的文字错乱不堪,语句根本不通顺。
杨瀚拿起炭条,在密奏上弯弯曲曲地画起了图案,这是他跟羊皓商量好的一种密码,按照这种图案重新组合这些文字,才是连贯的一篇密奏。
门口儿,千寻嘴里咬着刀,四肢着地,爬了进来,见杨瀚正埋头画着什么,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殿上也没有别人,登时心中大喜,立即像只八脚蜘蛛似的快速向御案下爬去。
月华部落酋长,高初,洪林的结拜义弟。
两家部落结为一体后,高初为副联盟长。
但洪林自立为帝后,总不能搞出个副皇帝来,所以,高初便被封为一字并肩王,地位仍是高高在上,仅次于他的义兄,周王。
不过,王城乃至地方各路兵马的主将,已经在立国时,统统换上了洪林的人。
虽然副将包括中低层军官仍有很多是高初的人,只要假以时日,自然也会逐步换血。
现在高初的心腹,只在朝廷文臣中仍然占据着过半。
不过,太平之年,文官之势才在武官之上,如今周国初创,战事未休,这些文官,摆设的意义大于实质。m.χIùmЬ.CǒM
如此这般,这个一字并肩王高初,对他的义兄当真就没有芥蒂?
小谈跟着唐诗,干过不少合纵连横的事情,如今这件事,自然是她来做最合适。
根据打探来的情报,这个高初,并不是莽撞之辈,那么,就算他不能策反,想必也不会对小谈不利,给自己留条后路,这是人之常情。
希望小谈能成功说服这……杨瀚想到这里,突然一呆,迅速缩了下身子,向书案下看去。
两腿之间,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
大大亮亮的一双眼睛,比起常人要小巧许多的一张樊素小嘴儿……杨瀚看着一只手正抓着自己腰带的千寻,愕然道:“你干嘛?”
桌下的人把右手一举,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亮了出来,咬牙切齿地道:“我要阉了你,洗刷我木下千寻的耻辱!杨瀚,受死吧!”
“你有病吧!”
杨瀚下意识地抬了下腿,一脚踢出。
“哎哟!”
千寻的脑袋,重重地磕在了桌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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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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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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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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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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