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按迹循踪
杨瀚夜里回了杜小娘儿住处。杜小娘儿相信他不是凶手,对他说要去找寻线索自证清白的话也是笃信不疑,所以十分的配合。
这夜市忙到很晚才收,杜老爹上了床自然是酣声如雷,早早睡了。杜小娘却是给杨瀚留了门儿,一直和衣而卧,等他回来。
及至杨瀚回来,问清今日并无所获,杜小娘儿还是柔情安慰了几句,这才一个榻上、一个地上,各自睡下。
其实这孤男寡女,暗室相处,是最容易滋生旖旎,顺其自然便发生苟合的。杨瀚血气方刚,人品俊秀,杜小娘儿正当妙龄,姿容婉媚,又早对杨瀚有情,两个人躺在那儿,要说一点心猿意马也不曾有,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杨瀚如今是今日不知明日事,连前程性命都不可知的人,人家杜小娘儿是在他危急时刻出手相救的人,他十有八九是要离开建康府的人了,杜老爹可是放出话去,只此一女,只招上门女婿。他若破了人家姑娘身子,岂不害了人家一辈子?恩将仇报,禽兽不如了!
所以,杨瀚原本极伶俐的一个人儿,而且很喜欢言语调笑,揩人家姑娘的油儿,可这时却是绝不敢露出一丝半分来。便是杜小娘儿自己按捺不住,扯了夜色遮羞,低低地对他说:“奴奴一时睡不下,瀚哥儿且上床来,我们说说话儿。”
杨瀚也是装傻充愣,绝不顺竿儿爬。真要这般情形下,居然图一时爽快,坏了人家姑娘名节,那他就是真个该死了。
杜老爹的生意主要在晚上,倒是不做早茶生意的,起得也晚。而杨瀚却是习惯了早起,他起来时,杜小娘儿还甜睡着不曾起来,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可也正是渴睡的年纪。
杨瀚悄悄爬起来,将被褥收拾好,卷起塞回床下,仔细看看杜小娘儿。她正甜甜睡着,侧卧着身子,半骑着被子,裤腿儿褪起,露出一截雪白晶莹的小腿儿,秀气的小脚丫儿也不老实,大脚趾和二脚趾竟然夹着被角儿。
杨瀚微微一笑,怕她着凉,又怕吵醒了她,便只掀起上半截被子,小心翼翼替她上身盖实了些,再看看那覆着整齐秀气的眼睫毛儿,闭合成一线的眼睛,便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他昨夜回来,忽然想通了一事:李通判李老爷是丧命前一天去参加文士雅集,炫耀怪如意的。自己则是在那提前两天,献宝给他,才得以进了李府的。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在雅集之后才知道这宝物所在,那么只有一天的时间。
而这凶手所用手段匪夷所思,显然不是寻常盗贼,这怪如意又是自家的祖传宝物,据说藏着什么大秘密,那么这个拥有神奇本领的凶手,如果是早知道这宝物作用的,那么……
怎么就那么巧,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什么用的宝贝,恰好有一个知晓其秘密的奇人,恰好就住在建康城,恰好就出席了雅集,或与参加雅集的人有密切关系,恰好就发现了这宝物,然后杀人夺宝?
这种概率不是没有,毕竟天下之大。可是这么多的巧合,这种概率还是太小了。如果……换一个思路,是有人早早就知道了这宝物在建康,甚至知道在他手上,本来要杀人夺宝的对象是他,可是等凶手决定动手的时候,他刚刚把宝物献给了李通判呢?
这,无疑才是更靠谱的推测。
那么,如果不是李通判去参加雅集文会,炫耀的时候爆露了这宝物的存在,凶手应该是在什么时候知道它在建康、在自己手上的呢?毕竟传了不知多少代了,外人正常来说不应该知道。
于是,杨瀚就想到了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他已经被街道司主司大人软硬兼施地逼婚很久了,实在有些受逼不过,那时就动了念头,把那祖传的所谓宝物带去古玩街,想要出售掉。若那东西真个值钱,回来有本钱做个小生意,也就免得再受那主司大人的腌?气。
可惜接触了几个人,出的价都太低,于他而言没有意义,就又带了回来。会不会……就是在那时,被有心人知道了?
杨瀚一路走,一路想,一路判断。他接触过的那几个人,应该不是凶手。此人为了得到这件东西,不惜杀掉一个官员,这可是重罪中的重罪,如果这几人中有人就是识得那宝、想得那宝的人,花点钱从他手中买下来,风险要小得多。
但是,如果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偶然对别人说起过那件宝贝,而听说的人中,恰有人知道这宝物的来历或作用呢?杨瀚想着,便决定去找找这几个古玩掮客,好在也不多,他一共就只接触过三个人,因为出价都太低,就心灰意冷回来了。
此时的杨瀚没有贴胡子,古玩街他不常去,别看都在一个城里住着,谁认识谁啊?昨夜他潜入忤作房时也没戴胡子,他不懂专业的化妆之术,戴着那东西太不舒服。
一栋青砖漫地,门前植柳、环境很是优雅的宅邸前,此时正停着一辆车子,几个丫环正捧着些器物一一搬上车去。
一个白裳美人儿站在车边,娇声指挥着:“轻着些,慢着些,可别碰着了,中间用丝绸搪一下,这可都是极值钱的器物呢。小翠,小翠,你小心着放,那可是官窑的青瓷。可伶、可俐,你俩跟我去古玩街,其他人回去,可别叫二小姐知道了。”
杨瀚扭头看了一眼,身段儿娉婷风流,脸蛋儿艳媚如玉,极漂亮的一个女子,若是换作以往,少不得要狠狠剜上几眼,直看进人家漂亮姑娘骨子里去,这时却是全无心情。
他也没有多想,便从车旁走过去了,白素正指挥着几个丫环,也全然没有注意从身旁走过去的这位小哥儿。
此时,许宣正在忤作房里发呆,面前血淋淋一具尸体,正如那捕快所言,被剥了皮了,血肉模糊。他粗粗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动刀的痕迹,若是动了刀,就算刀法再好,皮下肌肉也难免被割到,可是……没有。
许宣听说过一种比用刀更高明的剥皮手法,据说把人头顶开一个口子,用漏斗把水银灌下去,因为水银极重,渗入皮下,可以将皮肉分离开来,可看眼前这人,也分明不是用的这个法子,而且做为郎中,他很清楚,这个法子只是民间杜撰,并不可行。那么,这人是怎么被剥的皮?
许宣微微闭上了眼睛,想象着:那位奇人,抽离出了死者血液中的水分,凝结为冰刺,在透体而出的同时,破坏了他的内脏,使其立即毙命。旋即,他又用可以控制水的独特能力,使液体在皮下变成水刀,沿着皮肤一路割将下去……
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割去皮肤?而且已经是残破不堪的皮肤,也无法用来制作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人皮马鞍、人皮鼓等。那么就是……为了掩饰死者身份?
可洛捕头说,一早就已满城告知过了,并没有什么人家发现有人失踪啊。
以水化刀,自皮下切割么?
许宣又开始跃跃欲试起来,想着他这忤作房招人忌讳,不大有人进来,而且这具尸体被发现时就一丝不挂,连皮都没了,血肉模糊的,简单解剖一下,也不用缝合收尾,速度很快,不会被人发现,他便自药箱夹层中取出口刀来。
可是,许宣切开那血尸的肉体,才只检查了片刻,正沾得两手鲜血,推官曹老爷就带着洛班头和两个捕快阴沉着脸一头闯了进来,一瞧许宣行为,几个人登时大骇!
曹推官又惊又怒,大喝道:“许忤作,你在做甚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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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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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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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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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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