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坦骑着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马的额头处有一撮白毛,这是他的坐骑——黑狼。说起来这匹马还有一些来历,它本来是一支商队头领的坐骑,那支商队路过黑土城的时候,在城里稍作休整,结果刚好被熊坦的儿子,熊子期给看到了。
要知道在黑土城这种到处都是穷山恶水的破地方,马匹那可是绝对很稀缺的东西,哪怕熊坦贵为一城之主,手中也才只有一支千人的骑兵而已!并且这些骑兵,起码有一半的人都只是有着骑兵的编制,却没有坐骑!
因此,当那天在城里闲逛的熊子期看到这只商队的时候,眼睛立马就亮了!他立马就决定出手,把这个商队给灭了,然后再抢走他们的马匹,特别是商队头领所骑乘的那匹黑马,四肢有力,体格健硕,一看就知道是一片不可多得的宝马良驹!这种宝贝没被他看到还好,既然被他给盯上了,那么就不可能让它溜了!
不过熊子期这家伙也知道不能在明处动手,不然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如果传出去了,只怕以后那些过往的商队,都不敢再往黑土城来了,到时候带来的损失可就大了,毕竟一座城池的发展,还是离不开商人的,更何况商业税收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熊子期一直派人盯着商队的动向,直到那支商队离开黑土城,继续往下一座城池而去的时候,他才带着人悄悄跟在后面,并在天黑之后,悍然发动偷袭,将那支即便有所防备,也不是城池士兵对手的商队给消灭得一干二净。
商队的货物他悉数上交给了熊坦,至于财物,则悄悄截留了一部分,商队的二十六匹马,也被他献给了自己的父亲,其中包括商队头领的那匹黑色骏马。
对于熊子期的做法,熊坦虽然不是很赞同,但看在自己儿子这么懂事,把战利品都给了自己,还送了自己一匹神俊的宝驹的份上,即便他想说什么,后面也是不好再说出口了。
所以,这匹叫做黑狼的马,实际上是熊子期从别人手里抢来的,后来又落到了他父亲熊坦的手中,成了熊坦最钟爱的坐骑。
自从得了黑狼,熊坦就特别喜欢它,还特意在家里给它修建了一座专用的马房,由四个仆人全天候的轮流照顾,可以说是喜欢得不得了。
放眼这方圆百里外的其他城主,没有任何一人能有这么神俊的坐骑,因此熊坦经常会骑着黑狼去外面瞎转悠,每当有人用艳慕的目光看着他跟胯下的骏马时,他都会觉得自己非常的拉轰,非常的帅气,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再加上熊坦体格长得很壮硕,个
子高不说,身体还有着虬实的肌肉,平时那些瘦马根本就经不住他的折腾,一坐上去,四条腿都迈不开,而自从有了这黑狼,他终于不同再担心胯下的马儿承受不了自己的体重了,可以说,有了黑狼,他在出行的时候方便多了,再也不用坐人抬的轿子了。
熊坦骑着马走在人群的最中央,熊子期跟在他旁边,跟黑狼比起来,熊子期的马就要显得瘦弱不堪一些,无论是在毛色还是神态上,都差了不少。
“父亲,不就是消灭一些穷山沟里的刁民嘛,我还不信他们真能成事,这事其实根本就永不着您老人家亲自跋山涉水的去征服他们,你只要给孩儿我一千精兵,我立马就能去搞定他们,为父亲您排忧解难!”熊子期语气傲慢道,在他眼里,楚炎那些人,根本就不足为虑。
“子期,为父知道你有孝心。”熊坦扭头看着熊子期,意味深长道:“不过你别忘了,我今年才五十三岁,比大多数的城主都年轻。况且我的战马可以嘶鸣,我的宝刀仍然锋利,我的身体也充满了力气,只要我还能捉刀杀人,就不会允许任何人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这其中也包括我身边的人。”
“父亲,孩儿愚昧,不明白您这话是什么意思?”熊子期疑惑道。
“没什么,我只是听说在我身边的某些人,最近有些不安分罢了。”熊坦冷笑道:“他们以为我老了,不中用了,再加上你先前被那个人把命根子给废了,便认为我们熊家要不行了。嘿嘿,那几个老家伙最近可是一直都在暗地里谋划,蠢蠢欲动,想要从我手中夺权呢!”
“什么?!”熊子期一听这话,顿时震惊道:“父亲,您的意思是说,陪你打江山的那几个老东西……”
“嘘,有些话不用说得这么明白,你知道了就行。”熊坦目光阴冷道:“你放心,只要我手中还紧握着权力,掌控着军队,那么这黑土城便是由我说了算,就算给那些人再大的胆子,他们也不敢真的造反。”
“我这次之所以要大动干戈,调动城中一半的力量,去那穷山沟里对付一个刚刚兴起的叛乱势力,其实并不是杀鸡动牛刀,而最关键的是为了让那些个老家伙看着,给他们提个醒,告诉他们这黑土城到底谁才是老大,让他们不要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玩那些花样!”
“这次居然有人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正好给了我一个杀鸡儆猴的机会,作为一城之主,我必须亲自去灭了他们,才能敲山震虎,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不敢轻举妄动!”m.χIùmЬ.CǒM
熊坦所说的这些话,跟他身上那股草莽气息很是不符。
一般来说,像他这种外表粗犷的汉子,基本都没太高的智慧,可他偏偏就是这么的与众不同,谁要是真以为他是个五大三粗的糙汉子,只怕最后会被啃得骨头都不剩。
“父亲英明!”熊子期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父亲,由衷地说道。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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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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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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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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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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