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转过身,发现揪他小辫儿的果然是无夜,他立刻露出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瘪着小嘴嗫嚅:“小夜,我,我就知道你不会不要我。”
无夜抓着白鹿的小辫儿,漂亮的双眸射出一抹凌厉之色,杀气腾腾问道:“你想去哪?”
吃痛的白鹿咧了咧嘴,小声道:“小夜,你可不可以先放开我的辫子?泼妇才揪人头发。”
“-_-!”
“我只是想去上厕所。”
无夜放开了白鹿的小辫儿,嗤之以鼻:“少来!”
这小子思维异于常人,上学还带着榔头,充气钻,蟑螂药等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最要不得的是他特别喜欢招女生,哪里有女生就往哪里钻,如此顽劣的小子要是没人看管还不天下大乱?
她原本已经离开了,可是越想越觉得不安,最后还是忍不住折回来了,结果直接抓住了跃跃欲试的小黄鼠狼,还好来得及时,再晚一点,小黄鼠狼可能已经把一群女生搅得鸡飞狗跳了吧?
无夜二话不说,拽着白鹿的脖领子将他拖入了男生区域,而且还是离女生区域最远的角落里。
“好了,你就在这里支帐篷。”
白鹿卸下身上的帐篷睡袋,偷偷瞄了一眼负手而立的无夜,老老实实蹲下身笨手笨脚的支起帐篷……
快一个星期没有好好的洗澡,吃饭,睡觉了,无夜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然后舒舒服服的洗个澡,美美的吃上一顿饭,再睡一个安稳觉,而不是呆在体育馆,盯着一个问题宝宝笨手笨脚的支帐篷。
“笨手笨脚的,走开!”
无夜蹲下身挤开白鹿,麻利的支起帐篷,看着为自己忙碌的小女人,白鹿呆萌的眼神渐渐变得深邃犀利,嘴角也微微扬起了一抹邪魅的弧度。
餐风露宿让她的侧脸看起来多了一丝憔悴,可是却无损她的美丽,原本一丝不苟的发髻有些凌乱,却平添了一丝妩媚,优雅白皙的玉颈让男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小夜,你以后会是一个好妻子。”
无夜扭过头看向白鹿,心跳瞬间漏跳了一拍,宛若洞悉万物的犀利眼神,邪气凛然的笑容,他就像站在尸骨山巅的魔王,孤傲,危险,神秘,却透着一股让女人欲罢不能的邪魅。
邪魅的眼神笑容又是一闪而逝,白鹿已转身离开,无夜却久久不能回神,只是一个犀利的眼神,一个邪魅的笑容,却让她有一种被人肆意调戏的感觉,太羞愤了。
终于确定不是错觉了,无夜颦眉凝视着蹦蹦跳跳跑向邻居的白鹿,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身上怎么会有如此邪魅危险的气息?这种邪魅气质只会出现在伤过万千女人心的超级混蛋身上。
男人越是坏,女人越是爱,这种坏指的不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而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气质,这种男人大都放荡不羁,危险狂野,喜欢拈花惹草,眠花宿柳,女人明明知道他们无比危险,却总是不由自主的靠近,哪怕知道会受伤,却还是会奋不顾身的飞蛾扑火。
俊美绝伦的男人不一定邪魅,但邪魅的男人必定俊美绝伦,邪魅的气质需要极高的颜值作为依托,还需要阅女无数,只有伤过无数女人,坏到极致的男人,身上才会有邪魅的气质。
无夜死死盯着白鹿,一双美目都快盯成逗比眼了,十六岁的孩子不可能阅女无数,就算他有作案的本事,但他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两年前的他撒尿都没懂方向呢,怎么可能懂得玩女人?
那如何解释这小子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邪魅气息呢?会不会是近墨者黑?听说他有一个卖内衣的老爹?一个能在夜市靠卖女人内衣变成暴发户的男人,绝对不是一般人吧?想想如果是一个猥琐的大叔在夜市卖内衣,卖得出去才有鬼吧?
福尔摩?夜依靠强大的推理得出了结论后,双目喷出了火,上梁太不正了,下梁才会歪得如此严重,该死的老祸害,差点潜移默化教出一个祸国殃民级别的大祸害,还好现在只是小祸害,只要把腿打断,好好教育应该还能挽救。
无夜已经在考虑打断白鹿双腿的可行性,浑然不觉的白鹿正在拜访邻居……
“你好,同学,我叫白鹿。”
闭目盘坐的少年睁开眼,礼貌点了点头:“你好,我叫司徒凌枫。”
白鹿指着司徒凌枫身旁一对金灿灿的鬼头锤,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的锤子是金的吗?”
“没错。”
“纯金?”
“是。”
“可以给我摸一下吗?”
“这个……”
白鹿没等人家同意,已经捧起一柄黄金鬼头锤,一脸陶醉的用脸摩挲着:“我好喜欢你的锤子。”
司徒凌枫瞪大了眼,擦了一下汗:“看得出来。”
“这把送我行么?”
司徒凌枫闻言被呛得咳嗽起来,古铜色的脸庞都涨红了,婉言道:“这是我们家三百年的祖传之物,不能送人。”
“小气!你有两把,送我一把都不行吗?”
“真的不行。”
白鹿虎着小脸:“我拿我们家祖传五百年的手枪跟你换。”
“-_-!”
“要不,你锯一段送给我也行。”
“(⊙_⊙)”
白鹿软磨硬泡了好久,司徒凌枫死活都不肯送,也不肯换,甚至连锯一段都不肯,真是一个不够大方的男人。
“你好,同学。”
白鹿又窜到附近另一个少年身边,身型伟岸的少年俊脸抽了抽,下意识抱紧了怀中的三米黄金盘龙枪。
“白鹿。”
“上官靖。”
两人手好的握了握手,白鹿不是一个拐弯抹角的人,万分期待的问道:“你的枪是金的吗?”
上官靖急忙摇头:“不是金的,这是一柄钢枪,只是镶了一些金饰,铂了一层黄金而以。”
白鹿略显失望的点点头,突然,他手指向司徒凌枫,好奇的道:“如果让你们两个人比试一下,谁厉害?”
两个少年愣了一下后,隔空对视了一眼,毕竟少年心性,多少有点心高气傲,两人眼神皆闪过一丝不服输之色,只要继续煽风点火,绝对会打起来。
该死的小搅屎棍,再给他撩拨一下非打起来不可,无夜急忙赶来救火……
“大家都是同学,千万不能伤了和气,如果想比试,你们可以比考试成绩。”
无夜黑着脸一把揪住白鹿的脖领子,强行将他拖走了,这小子一定要单独关起来,不能让跟别人合宿,太危险了。
然后,白鹿可怜兮兮的住进了私人单间,体育馆的杂物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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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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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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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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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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