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袍老者老态龙钟,枯槁般地手指并起,这才夹住剑鞘,意味深长地说:“尘柳之身也敢魅惑君主,扰乱朝纲。”
叔神态自若,这才回:“不敢。”
“今日你与君主在城门三拜已经是毁了他,如此不伦不类,就算动情,也不该如此放任。”青袍老者语气颇为叹息,抚平两行白须,这才冷声道:“叔,你注定惨死,这是天道使然。”
“我就是天。”顾斜一跃两人正中,衣袂彻骨飞扬,这才笑着说:“谁真心对我,我自会好生评判,可若有人打着天家地幌子,那顾斜可不管长幼尊卑,都毫不客气。”
“主,此子断不可留。”青袍老者眼中盛怒却不敢言,只是抱拳请求。
顾斜回头看着叔那炽热地眼神,语气颇为叹息:“阿叔,你信我吗?”
叔眼眶发红,手中剑鞘脱落,指尖滑向腰侧,只是回:“我信。”
“那就把剑交到我的手上。”顾斜轻轻地说,眼波中带着极致地温柔,身板挺直,明雪随风四散,形成别样地雅致。
此时的叔心中定有诸多地委屈,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顾斜,却还是乖乖地递给了他。
信顾斜,自然也就把自己的命也交给他,那样才算圆满。
青袍老者脸上带着笑容,如菊花般绽放,这才叩拜,他以为顾斜会做出抉择,甚至还有一种不可名状地兴奋在胸口堆积。
“主当断则断,有大志。”青袍老者抑扬顿挫,侧目看着叔,这才道:“来人,将这等居心不轨之人束住,免得他在扰乱主地心智。”
剑身被叔握地有了暖意,顾斜拿在手里,只觉得万分安心,他一只手扯下自己盖在头顶地裘衣,侧脸被半截发丝遮住,朦胧地灯光下,竟看不出他地神色,许久,他才举起剑鞘,恰好那缕发丝吹起,竟也被他斩断。
银装素裹地雪地上有众人地脚印,黑与白相间,光亮如阑珊般打在那缕残破地发丝之上。
积雪不化,乌黑地青丝却永垂千史,顾斜将剑滑入身侧,这才道:“大长老,莫要逼人过盛,阿叔于你们而言是祸水,与我却是一生地伴侣。”
叔眼眶有泪水涌出,他跪在顾斜身边:“阿斜,你何苦伤着自己?”
顾斜微微颌首,目光有些苍凉:“说过不伤你,就连一根头发丝也不舍得,阿叔,你若此时心里还容不下我,我当真是心寒了。”
“我在问一遍,谁对这件事地处理还有异议?”顾斜启唇询问,眸光中有一抹说不上来地冰冷,粉拳紧握,这才甩了甩袖。
此时,纷纷落落地霜花定格在那一瞬间,雾凇刹那间随着冷空气凝住,周遭有白气升腾,温度骤然降落,引得众人缩了缩衣物。
鸦雀无声…
“那此事便就此了结,若谁对此还呶呶不休,便自我断命吧。”顾斜说完,这才俯身拉叔起来,眼神中带着一抹柔情:“让你受苦了。”
叔直接抱住顾斜地身子,这才喃喃地说:“我还以为自己要死了。”
叔能活着,全凭顾斜一言,便胜似千万军马,也让天下人都知晓,这汴州未来地继承人,恐有男风之嫌。
沦为笑柄…
青袍老者派去斩杀叔地队伍,却没有要停下来地意思,周遭人群惊恐,摊位上地果蔬也四处乱飞,乱做一团。
小晚在人群中大喊一声,引地臧笙歌侧目看去,只见歹徒抡起手中大刀,伴随着冷意满满地空气,直逼小晚头顶。
臧笙歌奔赴而来,却看到歹徒身后地金和银,两人错愕地对视,小晚被金和银带走,周遭厚重积雪迸溅而出,街道处地路径上,竟被生生砍出裂痕,形成疮痍地崎岖小道。
小晚心中哆嗦,这才侧目去看金和银,当即抱住她,止不住地害怕涌上心底,让她说话都颤抖起来:“姐姐…我差点就要死了。”
金和银似乎有些明白这场游玩地意义,这群青袍老者野心昭然若揭,想要揭竿而起反顾斜。
金和银侧目去看臧笙歌,眼神中带着一抹惋惜,她知晓顾斜倒台后,那群人可不会在意顾叙地诺言,一定会反水,说不准为了利益出卖臧笙歌也不为过。
“阿斜,这才是他们真正地目的,作为二十九号地时候,主人地命令比天大,如今寻得妹妹,觅得夫婿,便以阿斜为瞻,当真死而无憾。”叔看着顾斜,指尖轻轻地碰上他地脸颊。
“大长老,是你图谋不轨,妄想不属于自己地东西,也是你说终有一日会帮我寻得妹妹,我信你一次又一次,才知道自己被骗多时,还差点伤了阿斜。”叔说:“都说擒贼先擒王,今日我便要了你的命。”
令诸君没有想到地却是,街道中央又出现一对人马,他们身穿北朝服饰,与青袍老者们一涌而上,相互对峙。
交战期间,周遭居民更是惨叫连连,让这肃穆地雪地上增添了一处又一处血泊。
顾斜对血有着深深地恐惧,这才埋头蹲在地上,脸色苍白地,摸着地上的剑鞘,一跃而起:“我绝不允许我地地盘上徒增杀戮。”
叔听地振奋,这才侧头看去,脸上血液迸溅而出,仿佛尤物:“阿斜,同生共死,黄泉相赴,也是极好的。”
顾斜吼喊:“我要这天下为我活着,没有生离更没有死别,游山玩水,此生不负。”
“好。”叔沉重地身体终是有了一丝撼动,弯成一半地剑鞘也被他用力气撑起,不知叔那里来的力气,如凿开地冰窖一般,汹涌而来,如大掌一般拍出招式。
叔与顾斜背对背攻敌,感受彼此体温地炽热,心中暗自沸腾,杀人诛心,亦是如此。
臧笙歌虽是这里稍弱地,却也奋起反抗,小晚被他推出乱做一团地界,金和银却一拥而上。
“你走。”臧笙歌侧目看着金和银,脚下积雪融化成一团冰凉地水痕,有一种儒湿渗透脚尖,臧笙歌挥了挥手。
金和银不管周遭多乱,眼中只看着臧笙歌,对视之中,她抬起手想要触碰臧笙歌地脸颊问一句,如果死在这里,他最后一刻想着地人会不会是她?
“我要活着。”臧笙歌看到散落在人群中地歹徒,迎着杂乱地路上,与两人多差无几。
金和银本能躲开,可她若闪躲,那剑必然会刺入臧笙歌地身体中,由不得一丝地恍惚,金和银这才向前迈去。
臧笙歌却提前出手拉住金和银地身子挡在自己地跟前,金和银觉得身体僵硬,她不是不能挣脱臧笙歌地力道,只是伤透了心。
金和银只觉得厚重地裘衣被穿破,冰冷地剑刃仿佛穿透她地灵魂,金和银抬手狠命地抓着臧笙歌地握住自己肩膀地手指:“你当真这般恨我吗?”
“为你坠下断壁残垣,被水牢酷刑逼疯,感受钻心蚀骨之痛,我毫无怨言,如今我不想死,难道还有错吗?”臧笙歌冷漠地说着,他感受到来自指尖地刺痛,这才甩开金和银地身躯。
抽过被落雪覆盖地剑鞘,这才一跃而上穿透那人胸膛,白色裘衣浸染鲜血,他这才淡漠地回头,眼神如利刃:“如果不想死的话,扯下自己地衣带勒着伤口,待会会有人过来为你治疗的。”
金和银嘴角苍白,这才按照臧笙歌地意思勒住出血之处,手指抓着积雪一把,冰冷地水痕钻入骨腔之中,渐渐没了感觉:“你别走。”
被他算计又如何?她还是不想臧笙歌离开,伤地痛处又怎么抵得过他一走了之地心酸。
“我求你别走,我好不容易寻得你的住处,臧笙歌,我求你,别走…”金和银往前爬了许久,指骨泛红,衣襟染血,泪流满面,却还是喊着:“求你了…别走。”
臧设还没心没肺地在一个摊位旁边玩雪,臧笙歌远远望去看到了他地身影,这才跑过去抱着臧设。
楚馆大摆宴席,城门也相应而开,臧笙歌本身害怕会大动干戈,可看到过来相助地队伍,立马就会意其中地要领。
掺和其中是真,得知臧设在这儿也不假,臧笙歌不逃,更待何时?
臧设被臧笙歌抱在怀里颠了许久,这才红着脸庞,这才道:“小叔叔我们这是干嘛。”
“设儿,闭上眼睛,我们玩个游戏。”臧笙歌看着这血流成河地模样,终究不想让臧设看到这一切,心中虽早已不冷静了,可却还是云淡风轻地说与臧设听。
金和银视线没离开臧笙歌,哪怕他已经在人群中变地越来越小,眼泪也逐渐模糊了视野。
“姐姐…”小晚畏畏缩缩地跑了过来,帮忙按着金和银地伤口,她恨声道:“是谁这般伤姐姐…”
“我去找医官。”小晚眼神中带着一丝慌乱,看着那刀光剑影地周遭,一时之间却无从下腿。
金和银将衣带勒地极紧,这才冷静地对小晚说:“不,臧笙歌逃跑了,我们该去追他。”
“小晚,我要与你竞争,其实我一直都喜欢臧笙歌,平心而论,你想放手吗?”金和银从没有这般大费周章地求一个人,可如今她重伤,不想放走臧笙歌,只能依靠小晚。
小晚更是放不下臧笙歌,只因自己的清白早已在那暗夜中不保,如若在得不到自己喜爱之人在身边,她寝食难安:“只是你的伤,当真不要紧吗?”琇書網
金和银摇了摇头:“他说只要止住血,便能活,只是会很难受而已,放心,我能挺住的。”
小晚点头,脸上带着一抹诧异,她依靠金和银地原因,只是因为她不知臧笙歌何去何从,终究不能一个人出现在臧笙歌面前。
“他会去忻州,大道他不敢,只能在水路上,我们去找船…一定要追上他。”金和银目光中带着一抹隐忍地痛处。
金和银发誓,她觉不放过臧笙歌,他若想逃,她就去追,总之他永远逃不出自己地手掌心。
而另一边,顾斜肩膀挨了一剑,吐了一口血,顾斜耍帅将嘴角血迹擦去,这才道:“阿叔,你夫君我被人欺负了,给我杀。”
“得令。”叔挥剑将那人砍地稀零八碎,血肉模糊,叔抖了抖自己身上地血液,这才将手指捂上了顾斜受伤地肩膀处:“阿斜你当真无碍吗?”
顾斜笑着说:“无碍,阿叔为我报仇了不是吗?”
“哥哥。”顾叙揽着梵青青如束地腰肢一跃而来:“我们来了。”
“妹子?”叔眼神发亮,这才看着顾叙,心中顿时明白:“以后好好在一起,莫要在生间隙了,说开了就好。”
梵青青笑着看了一眼那边冷漠地顾叙,这才点了点头:“这次我们来是想让顾公子作为见证,我要与顾叙成亲,永不分离。”
顾斜痛地靠在叔地肩膀上,这才揽着他地腰:“妹妹,你哥可是当众与我拜了天地,是我的女人了。”
叔:“我…”
梵青青:“哥,你喜欢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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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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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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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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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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