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任何一个王城一样,在益王府中同样也有祖祠,此时,第五代益王朱翊鈏正一个人跪在祖祠里,尽管所有的门窗都关得密不透风,但他依然在浑身发着抖。
“列祖列宗在上,子孙不孝,袭位以来,只知坐食宗禄,不曾为国事分忧丝毫,今日因衡藩作乱,今上大怒,令钦差四出,查勘宗室私交官员,不孝子孙虽是无能,可却也知道朝廷法度,不曾与官员有过多交往,可,可难免总有交集,若,若今上追究,子孙……”
对于刚刚继位几个月的朱翊鈏而言,他现在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嘉靖二十五年其父载增卒,他时年不过才十一岁,后其祖父袭封益亲王,受封世孙。这刚刚继位就碰到了这样的事,他能不紧张吗?
更重要的是,他,他确实和官员有“私谊”,而所谓的“私谊”,其实不过就是时常邀请地方官与本地士绅入王府参加诗会,品鉴诗画而已。这搁过去不是事,毕竟,除了醉心诗画,他们这些藩王学能干什么?难不成要醉心舞好弄枪不成?
可是现在,衡藩行乱,皇帝要彻查藩王与官员的“私谊”,往日的那些交往就是“私谊”,那些诗会留下的诗作就是证据。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又怎么可能不紧张,他相信只是钦差大臣到了建昌府,势必就会把他打入中都高墙,不仅仅是因为“铁证如山”,而是因为他是宪宗皇帝子孙,和衡藩一样,都是今上的近支,今上无嗣,要是有人作乱,依然还会拉出宪宗的子孙做招牌,就像衡藩一样,如此皇帝又怎么可能会放过他们。
中都高墙,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想到从此受尽苛虐,那种日子他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其实,即便是被关入高墙,又岂能容他活下来,多则三五年,快则两三年,就被会中官整死,如此皇帝也就安心了。
还不如死了算了。
死……
死就死了吧!
这么死了,总好过余生在高墙里生不如死!
可就这么死了,可真不甘心啊!而且,他朱翊鈏没做错过任何事,他也没有野心啊,其实,像他这样形同囚徒的藩王,又何曾有过什么野心。
可是他也任何办法挽救。
人生,仿佛和他开了个大玩笑。
在他刚刚继位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变故,却就要夺去他的一切……
死了吧!
一了百了了!
望着桌子的那一碗药酒,酒里和着的是砒霜,他原本应该手端酒杯,与众人吟诗弄词才对,而现在,这酒却是继肠酒啊……
“哎……”
长叹一声,朱翊鈏颤抖着双手,捧起碗来。
闻着碗里的酒味,他想到了儿子。
皇帝会放过常迁吗?
万一要是在他死了之后,连常迁也一并投进高墙,到时候该怎么办?
是啊,即便是他死了,益藩还在啊!
益藩……皇帝能容得下益藩吗?
“大王……”
门外内官的声音,让朱翊鈏吓了一跳。他手不由的抖了一下,几乎将药酒洒出了一多半。
连忙将碗放回桌子上,朱翊鈏定了定心神,问道:
“何事?”
“有个从南京信局过来的信使,给大王送了封信。”
南京的信使?
朱翊鈏心里一怔,便听门外的内官又说道。
“他说有南京火烧信……”
火烧信?
朱翊鈏满心的疑惑,谁会给他寄来火烧信呢?
谁会在这个时候从南京给他寄来火烧信吗?那样的一封信,怎么着也得百两银子。
这个时候,朱翊鈏原本已经不想见任何人,什么东西亦无济无事,心知必死的他,现在甚至已经动了要火烧益王府,全家人一起去见列祖列宗的的念头了。
但是因为心里好奇,他还是随手把药酒放下,然后走到门口,打开半扇门来。
“信在那?”
内官双手捧着把一封烧去一角的信递给了朱翊鈏。
民信局邮寄加急信件需烧掉信封的一角,取火速传递之意,以示脚夫信差加急快递。其实脚夫都是乘快马日夜兼程送信,即便是比起官府的八百里加急,也慢不到那去。
撕开信封,朱翊鈏不由一愣。
“咦,这是?”
信里装的是一份报纸。
“这是《明报》,这……”
尽管信封里空荡荡的,只有这么一份报纸,可是看着报纸中还夹着一张纸,纸上随意几笔勾勒的文竹,他的呼吸还是变得有些急促。
“这,这,先,先生还记得我……”
瞬间,朱翊鈏激动的差点没流出泪来,尽管这封信没有署名,没有支言片语,可是这简单的几笔文竹,却让他立即明白这信是谁递来的,是吕调阳!
去年吕调阳路过建昌时,曾经指点过他两日诗画,临行时赠给他的就是一副文竹。
无疑,这封信肯定是吕先生命人送来的了。
他为什么会递过来这封火烧信?
难道,他想救自己?
突然,朱翊鈏的眼睛睁大,他盯着报纸上的文章,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仔细瞧着报纸中的文章,朱翊鈏的眉头一挑,然后自言自语道。
“这,这能行吗?”
犹豫间,瞧见桌子上的那碗药酒,想到先前的那个决定,朱翊鈏一把把报纸的捏在手里,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
“叫长吏过来,我要见见他!”
很快苏炳瑞就进来了,他是王府长吏,也是朝廷命官,尽管有监视藩王的责任,但是当了二十多年的王府长吏,苏炳瑞早就把自己当成了王府里的人,其实,被打到王府为官的,大都是和他一样,在朝中不得志的人。正因如此,他刚一进屋,朱翊鈏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了。
“这是吕阁老的命人送来的?”
看着大王,苏炳瑞显得颇为惊讶。
“你怎么看,吕先生送张报纸是什么意思?”
望着大王,苏炳瑞却没有回答。他又一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报纸,良久之后,他才说道。
“易封南洋为诸侯……大王,您是怎么想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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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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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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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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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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