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玻璃……至少在西方的透明玻璃传入前,从不曾有人想过可以将它装在窗户上。或许,是因为它太贵了一些。
确实不便宜。
倒不是因为京城制作琉璃的原料来自博山,而是因为落后的工艺水平,比如熔化玻璃的窖炉结构不合理,温度低、燃料消耗量大,总之,只是在蒋家的作坊里逛上一圈,施奕文差不多就明白了这里不可能生产出他想要的平板玻璃。
不过,除此之外,诸如吹管、钢剪之类的加工玻璃的工具倒也齐全,除此之外还有二十来个工匠、学徒,人手倒也齐全。在作坊里看着蒋方钟亲自尝试着制作平板时,只需要看他的作法,施奕文差不多就知道了答案,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是兴致勃勃的看着他在那里进行各种尝试。
差不多用了一个时辰,又一次失败之后,蒋方钟才满面通红的说道。
“哎,公、公子,在、在下手艺不精,让你见笑了,见笑了……”
这会他的的心情非常低落,一直以来他都不满足于现状,但是技不如人的现实,却让他只能无奈的接受现实。现在经人提点,发现了一个新的商机,可却不曾想居然制不出来。
难怪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人这样尝试过。
“不是手艺不精,是你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而已。”
冲着蒋方钟展颜一笑,施奕文又丢下一句话来。
“要是你想知道怎么造它,这两天去城外的石台庄找我。”
丢下这句话,施奕文转身就离开了。
诧异的着走出作坊的公子,蒋方钟的目中尽是疑惑。
随少爷离开作坊后,小怜不解道。
“少爷,你这是?”
随意的往前走着,施奕文头也不回的说道。
“他会跟过来的!”
果然,下一瞬间,身后传来了蒋方钟的话声。
“公子请留步。”
进了屋,请公子坐下后,蒋方钟毕恭毕敬的说道。
“公子,请恕在下才疏学浅,这平板玻璃,在下确实制不出来,听刚才公子的意思,似乎公子知道怎么造它。”
“我知道怎么造。”
慢吞吞的说了句,然后施奕文又说道。
“非但知道造平板玻璃,而且也知道如何让它变得更通透,透明如水晶一般,而且……价格也会非常廉价。”
看着蒋方钟,施奕文抿抿嘴,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原本他是想要寻几个制玻璃的工匠,但是一家厂子所需要的不仅仅只是几个工匠,还需要管理者,像蒋方钟这样能一个人把生意支撑起来的人,凑合着倒也能当玻璃厂的主事。
只不过,像这样的人,又岂会轻易把自家的生意顶给其它人,然后给他人打工。
“嗯……”
看着面前的这位公子,蒋方钟一时却摸不清他的意思,恰在这时,他看到这人对身边的丫环吩咐道。
“怜儿,把镜子拿出来让他看看。”
“是,少爷。”
应声时小怜小心的取出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竹片,打开它然后递了过去。
“呀!”
接过那竹板,往上面一看,瞧着上面映出的模样,蒋方钟险此没把它摔到地上。
“这、这可是宫、宫里说的那个琉璃镜!”
尽管内心好奇至极,但蒋方钟还是小心翼翼的把镜子送还回去,唯恐一不小心把它给摔碎了。
“没错,就是小了些,将来可以造些大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尽管只是随口的一句话,却在蒋方钟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澜,他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人,他,他会制琉璃镜!
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他,突然像是做出什么决定似的,一下跪到地上,然后说道。
“小的蒋方钟愿意以全部身家和明奎号投献予少爷家中为奴,还请少爷不嫌弃。”
呃……
看着跪在地上的蒋方钟,施奕文愣了一会,然后点头说道。
“你不后悔?”
面对第一次有人投献为家奴,尽管有些惊讶,但施奕文倒也淡定,瞬间,心里就权衡了利弊。
当初自己与宋家决裂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们想收自己为家人,而寻常人家比不过世家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世家“家人”众多。
人从来都是如此,尽管施奕文曾因为别人想收他为“家人”,而与其决裂,但是面对其它人的投献,施奕文并没有拒绝,正如不知是谁说的那样,我们反对特权,但从不反对自己享有特权。
就像每个现代人都会对明朝的投献嗤之以鼻,抨击着这是亡国之道,但是面对他人的投献为奴,往往却又直接笑纳。
特权,从来都是好东西。
没有任何人会反对特权,反倒是平等……嘴上喊着平等的人,往往是最渴望特权的人,比如美国的黑人,他们所呼吁的平等,不过就是索要自身的特权。
“绝不后悔!”
跪在地上的蒋方钟连连摇头说道,在他看来这是个机会,石台庄……除了那位献了价值连城的琉璃镜与宫中的施千户还能是谁?无论怎么看,对他来说,这都是个机会。
“你可知道,施家是有家规在的,若是你敢假借施某的名义作恶,到时候自有家法。”
嘴上这么说着,施奕文的心里却寻思着,这家法也要提上日程了,要不然将来“家人”多了,可不好办啊。
“请少爷放心,老奴既然投于施家,必定严守家法,若犯丝毫,少爷只管请家法……”
再一次磕头,再一次投献,接下来,所有的一切都再简单不过,请来牙行里的牙人作证,签下卖身契,蒋方钟就成了施家的家奴,不过只是外姓家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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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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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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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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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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