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客栈,见吴才已经回来了,施奕文就直接问到。
“已经找了家差不多的作坊,有织机600张,雇工将近千人,在松江的规模虽然谈不上最大,但规模却也不算小。”
“600张织机……差不多也够了。”
略点下头,施奕文问道。
“那他们对它有兴趣吗?”
“有兴趣,怎么会没有兴趣,今天不过只是刚一谈到咱们的“飞梭”,刘家老爷就吐了话,要是当真如此,一张织机他愿意付30两给咱们!”
即便是见惯了后世的大手笔,施奕文也被这人的大手笔吓了一跳。这相当于他开价的好几倍。
“30两,600张织机,也就是一万八千两!这刘老爷可真是大手笔啊!”
“不过,他有个条件!”
“条件?”
“对,他要咱们保证,至少在两年内,不把飞梭卖给其它人!”
吴才的话让施奕文哈哈笑道。
“难怪这么大方,两年,他这个算盘打的是精,看似花了高价,可是有两年的时间,他至少能置办几千张织机,多挣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两银子,这生意人,总归是生意人啊!”
听着公子的感叹,吴才试探道。
“公子,其实我也在松江打听过,像那样一家600张织机的厂子,最多只有六七万两,也就能买下来了,要是咱们自己办布厂的话,用上飞梭,不出一年,肯定能获利几十倍,这岂不好过咱们把这么好的东西,卖给其它人?”
又一次,吴才有些迷惑不解的看着施奕文。
直到现在,他的心里还有着太多的疑问,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施奕文会把这个明明会下金蛋的老母亲往外推。
那个飞梭肯定是能挣钱的东西啊!
“收不尽的松江布……”
面带微笑,施奕文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朝着窗外的松江城看去。
“你瞧这松江,布庄岂止百家,要是咱们在这里办厂的话,岂不就是与上百家老字号竞争?而且还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做生意。这样的竞争太劳神!”
摇摇头,施奕文看着不解的吴义说道。
“其实,从一开始,我制造飞梭,就是为了让这些布厂都用上它!”
“呃!这……公子,这是为何?”
不解的看着公子,吴才发现自己在很多时候,根本就跟不上他的思维,猜不出他的想法,原本是想给他出谋划策的,可怎么到了这,却琢磨不透东家的想法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茂达,你觉得,如果刘家买走飞梭,他们能保密多久?”
放下茶杯,笑看着皱着眉头的吴才,施奕文说道。
“我之前就说过,有些技术因为太过简单,想保密也保不了,不是因为保密的手段,而是因为它太简单,就像飞梭一样,说白了就是两个弹簧和几根皮绳而已,这么简单的东西,怎么保密?毕竟设备总是需要维护的……”
在另一个时空中飞梭发明后,立即被广泛采用,但是因为飞梭的技术简单,很容易被人复制,而发明者最后只能落个死于贫困中的下场。
“这……”
点点头,吴才知道公子的话说非常有道理,自家人都不一定可靠,更何况是外人,那怕就是家奴……钱财动人心,那里没有背主逃离的家奴。
“那公子的意思?”
“与其保不住密,不如索性放开了,把技术卖给他们……”
冲着吴才咧嘴笑了笑,施奕文说道。
“你说一个刘家就愿意拿几万两想要买断它,是什么让这样的生意人愿意掏这笔钱?”
“因为获利更多!”
“对!”
重新端起茶杯,施奕文笑道。
“你说,松江有多少布庄,愿意掏银子买飞梭的图纸?我敢说,只要刘家这边一试用,不出三天,咱们的门就能被人堵破,几万两,肯定不会人人都出,可是几千、上万两的,他们却不会嫌多的。松江有多少布庄?一百家?两百家?还是三五百家?那怕就是一家收个一千两,也就是几十万两银子了!况且,这银子可都是现成的,白花花的雪花银啊!”
闻言,吴才被惊瞠目结舌,愣了好一会,才赞叹道。
“高!实在是高!公子高明,在下佩服、佩服!”
吴才的恭维让施奕文笑说道。
“其实吧,我告诉你,我造飞梭的目的,不是为了卖飞棱挣钱,你觉得飞梭大范围投入使用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吗?”
公子的反问,让吴才皱眉思索片刻,会发生了什么事?
疑惑间,突然,他的眼前一亮,猛然拍手惊叫道。
“公子,我知道了,公子的目标根本就不是织布,而是纺纱,飞梭可以把织布速度提高几倍,如此一来纱线必定供不应求,公子必定是另有神机吧!”
另有神机!
当然是另有神机,要不然施奕文也不会费那么大的事。
之所以选择“飞梭”,并不是因为它技术含量低,结构简单。而是因为飞梭的出现直接推动了珍尼纺纱机的出现,然后是水力纺纱机,再接着是骡机……
“纱线!”
放下茶杯,施奕文看着吴才笑道。
“松江的织布机要是在一年内全都加装了飞梭,产能会在一年内提高4倍以上,到时候,必定会出现“纱荒”,仅仅只是靠千家万户的妇人手摇纺纱,肯定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到那时纱线就会供不应求……”
手中摇着纸扇,感受着些许的凉风施奕文得意道。
“到那时,只要手中有纱,就必定不愁销路,至于竞争……”
笑了笑,施奕文没有再说下去,与松江的织布业大都集中于布庄不同,魏塘的纱线是千家万户的男男女女用手摇纺车纺出来的,这意味着纱厂不需要考虑同业龙头的竞争,它只需要生产就行,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同业竞争。
看着面带微笑的东家,吴才试探道。
“东家,您真的有纺纱的神机?”
施奕文笑了笑,故作神秘道。
“先把咱们的飞梭卖出去,把办纱厂的钱挣到手再说!”
收起折扇,把折扇在手里敲着,起身离开的施奕文一边走,一边说道。
“花小钱办大事,这次公子我就是要用一堆纸去换他个几十万两银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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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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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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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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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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