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衙里,穿着七品官服的黑须官员,来回的与房内踱着步,满是皱纹的脸上尽是一副为难的模样。
“居然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活取人心肝……”
岁月早就磨尽了高鹏奇身上的锐气,接到这个案子的他,看到的是蹊跷背后的麻烦。宦海沉浮这么多年的他,对于官场自然是再了解不过,为官者最忌讳的就是麻烦。尤其是那些麻烦的官司。
“县尊是觉得这案子太过麻烦?”
千里迢迢来做官,无非只为吃和穿,对为官者如此,对身为的师爷钱炳义同样也是如此,翁客之间配合的也极默契。
“光天化日之下活取人心肝,又把人缝好,且苦主没死,按他的说法是为了救人,可这天下又岂有剖人心腹医人的医理?这事太过蹊跷了。按理说,民不举官不究,若是他医便也就医了,便是医死了,自然有苦主寻他,可现在衙门外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个个都知道有人活取人心肝。一边是百姓激愤,一边是自称救人。你说是不是麻烦!”
提及“麻烦”时,高鹏奇的脸上尽是苦色。
“苦主没死,老夫如何治罪?若不治罪?百姓又会如何看待高某?……”
话声微微一顿,高鹏奇朝着左右看去然后压低声音说道。
“到最后,甚至指不定会说老夫与那妖人沆瀣一气,吃人心肝也不一定……”
手摇着那把用来装腔作势的纸扇,钱炳义一边呼呼嗒嗒地扇着,一边笑眯眯地说:
“县尊,其实这事压根就不麻烦,既然现在群情激愤,那就治他个罪名,平息民愤罢了……”
“这、这……”
张了几次口,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高鹏奇,只好低声说道:
“到时候,应天府那里呢?”
“嘿嘿,妖人作孽,即便是用上刑罚,抚台也必定能够体谅县尊的……”
摇着纸扇,钱炳义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儿。
思索片刻,高鹏奇的身子微微朝前一探,瞧着钱炳义说道:
“那就这么定下了?”
“定下,是可以定下,不过……”
钱炳义把话峰一转,轻声说道。
“不过,这人怎么个处置法,咱得好好思量一番才行,虽说可用妖人作孽加以掩饰。可要是判斩决,万一抚台那边要是问询下,也不好交待,所以,在下以为,既然人没死,这斩决是万万不可的!但百姓那边,到时候又该如何交待?要是不重罚,只恐怕百姓会有不满,激起民变,可就麻烦大了。”
师爷这么一说,高鹏奇思索片刻,然后点头说道。
“成,那咱们就先这么定着,钱师爷,一会你盯着点,可千万别若出什么乱子,坏了本县的名声!”
身处衙堂前的施奕文,自然不知道别人已经从“为稳”的角度算记自己,他只是兴致勃勃的参观着这衙门。
还差虎头铡、狗头铡什么的,
想到包青天里的这一幕,他不禁一笑,却见衙堂中十几个衙役各持黑红棍走了出来,在衙堂中间摆着堂威,又有人呼叫道。
“太爷升堂罗……”
然后又有人喊道。
“带被告!”
犹自发愣时,施奕文的背后有人一搡,喝道。
“傻杵着干啥?太爷叫你过堂没听见?”
一个踉跄才稳住了身子,缓缓向前走进衙堂。
相比于衙堂外的光亮,这衙堂里边仍显得有些昏暗,适应了光线后,施奕文这对看清里边也是八个衙役分立而旁,都是一身衙役的袍衣,手中拿着黑红棍在那摆着架势。
正堂“公案”后面,坐着的那个人,大概就是上元知县,那人五十来岁,胡须花白,偏身坐在公案后,穿上穿着大红官袍,头戴一顶乌纱帽。虽说年岁稍长,可却也是仪表堂堂,公案东首桌边坐着一笔吏。
一见这“取人心肝”的歹人上了堂,高鹏奇便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你叫可知罪!”
罪?
猛的被人这么一问,原本还犹豫着应该如何行礼的施奕文,心里顿时“咯噔”一响。
“回太爷,在下不知何罪之有?”
来者不善啊!
“光天化日之下剖人腹腔,取人心肝,犯下如此滔天之罪,居然还敢狡辩,来人,先给他五十大板,看他是否从实招来!”
公案右下首站着的李德新,一听要上刑,那脸上便是一副得意之色。瞧见他脸上的得意,施奕文的心底一阵冷笑。他暗自提了一口气,急声说道。
“太爷,且慢!”
在堂中站定了,施奕文反问道。
“太爷一上来,便称在下取人心肝,只是在下不知,在下取了何人的心肝?又有谁能作证在下取人心肝?”
“你这人,还敢狡辩,方才在“德仁堂”大家可都看到了,你把李娘子的肚子剖开了,若不是胡神医撞倒了屏风,撞破了好事,估计你早就把李娘子的心肝取走了!”
衙门外的围观者中,有人大声嚷喊道,旁边更是响起一阵附和声。
“衙门重地,不得喧哗!”
沉喝一声,高鹏奇又说道。
“方才说话何人,可愿往堂中作证?”
“草民愿意、愿意。”
话音落下,便有一个三十几岁的汉子急步跑进堂中。
“堂下何人?”
“回太爷,在下是钉子巷王二杆,与李娘子是邻居。”
“你方才所说,可是属实?”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看他还能怎么狡辩?原本还有些担心的高鹏奇,这下也就放松了。
“句句属实,不止我一个人看到了,陈三哥、方六,他们都看到了。”
随着他提到人名,又有几个证人被高鹏奇从人群中喊了出来,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愿意证明。
在知县询问那些“证人”时,施奕文只是镇定自若的站在那里。高县令见他如此神安气静,倒觉这人似乎有些不一般,用询问的目光看看师爷。见他点头,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现在,人证俱在,你还有何话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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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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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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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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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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