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多月了,天气也从春天转向盛夏。尽管这个“好精舍,好美婢、好**、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的明朝给他太多的惊奇,但在熟悉了这一切后,总会让人觉得有些无聊。
无聊之余,随着盛夏的到来,施奕文也体会到了火炉的“热力”,尽管空间内的温度宜人,凉爽,但他在空间时,现实中的时间是静止的。换句话来说,他仍然需要“扛”过盛夏的炎热。
皂厂和蚊香厂那边有主事主管生产,所以施奕文已经很少去厂子里,甚至就连同陪他喝茶、聊天的吴才,也被打发到了外地。每天大都是无所事事,总的来说,他还是在享受着这悠闲的日子,走走逛逛,欣赏着万历年间的人情事物。
在大报恩寺琉璃宝塔下,听着风吹铃铛时清脆的铃声,欣赏着那座让无数后人追忆、被安徒生写入童话,被欧洲人称为奇迹的琉璃宝塔。有时候,也会到秦淮河畔游走,从河面上画舫中传来曲调,总是让他神往不已,要不是因为小怜总跟在身边,估计施奕文早就到画舫中,享受一下秦淮河的风光了。
在渐渐熟悉了这个世界之后,许多时候,总会觉得无聊。
当然,在街上闲逛的时候,目睹着江宁的繁华,施奕文的脑子里也会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比如几十年后的华夏陆沉。
万历六年。
又一次,念叨着这个年份,施奕文的眉头紧锁着,历史上再过六十六年,华夏陆沉,到时候,所有的一切繁华都会成为过眼云烟。
六十六年……
魔症了……施奕文自嘲式的笑骂道。
“连眼下的日子还没有个定向,居然忧国忧民起六十六年后的事情了……”
尽管这样自嘲着自己,但是他的脑海中,将自己所熟悉的历史,都沉淀回脑海深处。
到时候,也许自己已经死了……
即便是操心,又有何用?
现在可是太平盛世啊!
还是享受盛世的繁华吧!
逛街逛累了,又一次来到秦淮河边,想比于闷热的家,凉风袭袭的秦淮河畔无疑是更好的去处,置身于河边凉亭,施奕文刚落座,善解人意的小怜便问道。
“少爷,要喝茶吗?”
见少爷点了下头,小怜便忙活起来了。
从小提篮子里取出茶杯、茶壶,放好茶叶后,又拿出不锈钢保温杯,倒了一壶茶,即便是直到现在,在小怜看来不论是这保温杯,还是家里的确茶瓶,都是极为神奇的东西,有了它们,随时随地都能喝到热茶。
置身于河边凉亭,望着河中的画舫,耳中时而传来舫中的绵柔的曲乐声,隐约还能看到画舫上女子跳舞时的窈窕身姿,尽管看不清她们的相貌,但在施奕文看来,却有一种犹如置身于水墨画中一般的感觉。
就在施奕文刚想要喝茶,却听到凉亭外传来惊疑的一声“咦”,接着人影一闪,一个华衣青年来到了亭中,他穿着倒是很华贵,相貌倒也周整,嘴里爽朗笑道:“呵呵,这位兄台好雅性,不等小弟,便喝上茶了……”
在施奕文愕然的目光中,来人也不客气,直接端起了茶杯,喝了起来……
“茶叶一般,可是这水……”
目瞪口呆瞧着这位仁兄在那品着茶,看样子似乎是颇为熟稔,可是……这家伙是谁?
不认识啊!
一旁站着的小怜,也是诧异的看着这人。
这人难道与少爷认识?
“这位公子……”
不等小怜开口,这位陌生的仁兄就取出一个精巧的瓷制茶盒,对小怜吩咐道。
“水好,茶叶太差,来,换上这个。”
音落,他就径直坐到桌边,双眼看着……保温杯。
“少爷……”
看着手中的茶盒,小怜不知所以的望着少爷,目光有些幽怨。
这客人也太没有礼数了吧。
这家伙,什么意思?
施奕文点点头,示意小怜泡茶。
将茶壶时的茶水倒掉,洗壶,当小怜再次从保温杯里倒出热水时,看着热气腾腾的热水从杯中倒出来时,华衣公子惊讶道。
“咦,你这杯子是什么时候装的热水,居然现在还这么热?”
见小怜刚把保温杯放下,他就伸手拿起保温杯。
“咦,外面居然不温不烫?”
“哼哼,这算什么啊,烧好的茶水倒进我家的杯子里,就是过了五六个时辰,那茶水也凉不了多,用来泡茶倒是正合适。平日不问什么时候,只要装上开水,五六个时辰里,想什么时候喝茶,直接泡上就行,不用等着烧茶。而且拧紧了盖子,走再远的路,也不会漏水。”
小怜翻了个白眼瞧着来人,这人可真是的,一点家教都没有,不问自取是为盗的道理都不懂。
“少爷,你有客人来也不早知会奴婢一声,奴婢好多备些茶水、点心……”
施奕文笑道。
“小怜,少爷我也不认识他啊。”
不认识!
原本就觉得的这人太过无礼的小怜,闻言惊讶的睁大眼睛,既然不认识,为何要给他茶喝?
“五六个时辰,而且还不漏水?”
华衣青年将保温杯倒置,见杯口滴水不漏时,立即惊讶道。
“果然如此,这可真是好东西。”
对于华衣青年公子的惊讶,施奕文已经见怪不怪了,一个茶瓶都能让家里的人惊奇上好几天,至于这个堪称“黑科技”的不锈钢保温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冲击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公子,这个……卖吗?”
“卖,倒也不是不能卖,只是贵了点。”
施奕文随意地伸出一只手来。
不等他开口,华衣青年就说道。
“五百两,贵是贵了点……不过,这东西确实稀罕,成!”
什么?
五百两!
这下轮到施奕文惊讶了,原本他是想说五十两来着,不过就是一个一升的保温杯而已。那曾想这小子直接在后头加了个零来。现在他算是看出来,面前这哥们似乎对银钱没什么概念,
既然这小子这么大方,出手就是五百两!那自然要客气一些,施奕文的表情变得宾至如归,毕竟愿意为一个杯子花上五百两银子的奇葩不多见了。
“这位仁兄……”
这边话未说完,未落那边就传来了一阵求救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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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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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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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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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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