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看似只是招人当HR,但这工作还挺累的!
毕竟错过一个人才很可惜,招募一个臭鱼烂虾又很浪费,所以得仔细的询问和检查。
这种基础工作,原本是应该老村长来做的。
只可恨那个该死的老村长卷款跑路了,害的星之回忆堂堂一个女骑士大小姐,还要来做这种HR的事。
在很快招募了10个士兵之后,星之回忆又给他们全部分发了装备.
这些新兵们的装备,都不用愁。
因为在马奇诺防线战役之后,打扫战场的星之回忆,有意识地专门从战利品中挑选了不少的制式盔甲武器等等。
又自己买了一些零配件。
一大堆的武器装备,盔甲箭矢,堆成了一座小山。
星之回忆还专门雇人拉了回来。
现在,在星湾村星之回忆的宅邸仓库里。
囤积的武器别说10个新兵了,就算是100个新兵,都能够武装起来!
可以预见,由于马奇诺防线防御战的取胜,短时间内中低端的武器盔甲,肯定是价格暴跌。
此时,也正是扩编军队的好时机呢!
一般来说,在招募了新兵并且为他们配备了武器之后,接下来做的事,就应该是训练他们。
培养新兵们的忠诚与勇敢,让他们熟悉战斗。
然后从简单的任务做起,打打土匪,找找哥布林之类的。
但星之回忆,似乎没有这个耐心。
再说,在这个极度仿真的游戏世界里,星湾村的附近也没有什么土匪山贼哥布林让星之回忆去杀了。
不想再慢慢等部队训练,星之回忆把所有的人都换上了装备,然后命他们整齐的站成一排之后。
看着雄师百万,星之回忆不由得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刚才看起来确实很糟糕,但现在……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给你们都配备了武器盔甲之后,站在一起一动不动的样子,倒还真有一点威武雄师的模样呢。”
“来,叫一声万岁我听听。”
新兵们虽然菜,但齐声呐喊还是懂的,纷纷拼命的扯着嗓子大喊:“万岁!万岁!星之回忆骑士大人万岁!”
星之回忆内心膨胀,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好!本大人宣布!我们星湾村的第一支军团,就正式成立了!”
“本女骑士大人也是首任的军团长!”
“现在,军团只有十个人,但距离万人大军团,估计也不会远!”
“好,现在,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回去收拾一下,带好行李,我们前往任务目标地!”
“在那里,我已经提前联系好了一个任务。”
听到了星之回忆,让他们马上出发,这些被招募进来的新兵们都愣住了。
作为被新招募的士兵,他们知道自己成为领主大人的士兵,而且还是常备职业兵之后,肯定是要跟着星之回忆去南征北战的。
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也渴望在战争中寻找未来,立下军功。
甚至要干翻帝国,成就一番霸业之类的。
但讲道理,有一说一。
即使是最狂热的好战分子新兵,他们也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出征任务,会来的这么快。
即使他们之前对军事并不懂,但按照常理来说,新兵加进来之后,至少也得训练个几天吧?
哪有什么,前脚刚刚成为士兵后脚就出发的?
这也太急了吧!
难道说,女骑士老爷,是想让他们这些新兵,按目前的战斗水准,就要去挑战哥布林、丧尸,甚至是挑战强悍无比的巨人巨魔,乃至于帝国正规军吗?
就算他们愿意参军,愿意跟着勇敢伟大的勇者们,在战争中寻找未来。
但这也来的太快了吧?
很多一个小时之前还是巴托老农的新兵们,都还没有心理准备呢!
听到这就要出发了,许多新兵兄弟不禁有些发慌。
但骑士老爷命令就是命令,他们既然加入了骑士的部队,那就只有跟着骑士混了。
好歹这工作的待遇不错,只要能活下来,绝对不亏。
很快,队伍出发前往隔壁不远处的一个镇子。
在那里,星之回忆将会和自己的好姬友三叶结汇合。
三叶结,她也是早期的玩家之一了,并且发展的很不错,自然也是最早一批的受封为骑士的玩家领主之一。
不同于,在之前没有怎么管理自己村庄的星之回忆。
三叶结不仅把自己的村庄初步的发展起来了,甚至还已经建立了一支私人的队伍。
在马奇诺防线防御战期间,三叶结的队伍就已经在训练了。
这种发展速度,在所有成为骑士的玩家中,算得上是名列前茅。
仅仅是稍微逊色于,那些本来就有队伍的公会老大级别的玩家。
一般的散人玩家,他们即使获封为骑士,其发展速度也是跟不上三叶结这样快的。
三叶结的封地村庄,和星之回忆的星湾村并不远。
所以她们,可以在位于两人村庄之间的一座镇子——蓝天镇会合。
根据三叶结的说法,她在镇上那边,已经提前联系好了任务,就等着她们两个会合之后一起去做。
也正是因为,在之前就和三叶结约定好了,要两人都带自己的队伍去会合,一起做任务。
就是因为承诺了,会带自己的队伍一起去发展。
所以这一次星之回忆,才会这么急着招募队伍,并且刚把他们武装起来,就拉出去出征。
不然的话,星之回忆她也是知道的,要多多少少训练一下新兵嘛!
不然这些新兵的本质,完全就是武装农夫。
菜的很呢!
星之回忆不是什么军事爱好者,但也听说过一些农夫们的传说——包括但不限于:
人少人少,粪叉撂倒!
一粪叉秒杀帝国方旗骑士。
巴托神选老农怒艹神选之类的。
甚至还听说过农民十字军,大战罗马苏丹阿尔斯兰的故事。
当然其中最著名的,是农家少女贞德,率领法兰西反杀英格兰的传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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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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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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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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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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