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嘛,大多是些贪生怕死之辈。
见大势已去,他们纷纷的向弗林求饶,请求饶命,还说他们还有同伙愿意给弗林带路,同伙还会愿意出钱赎他们。
他们求弗林发发慈悲吧,留他们一条狗命。
可是对于这货强盗,弗林只有一句话。
“上帝才有怜悯之心。”
“我没有!”
毫不留情的,弗林下令集体处决了被俘虏的七八百名强盗。
再加上在之前的战斗中被击杀的强盗,这只流浪强盗团整整2000人,全数被歼灭!
这样的战绩,其威名很快就会传达到周边区域。
在世界巨变之后,土豆郡的名声也就会将就此传播开来。
土豆郡,不好惹!
目前土豆郡周围的文明势力,或许在巨变之前,距离弗林的土豆郡都很遥远。
或许他们,压根没听说过弗林和土豆郡。
但现在,他们很快将会听说了。
当然,这也会有隐患。
或许弗林将会拥有一个暴君、屠杀者之类的称号。
但是弗林并不在乎。
弗林现在对另一个情报,反而是产生了兴趣。
在之前强盗们求饶的时候,他们供出了许多情报。
这支强盗团,其实并不是主力,而是和强大的主力闹了矛盾之后,自己出来单干的队伍。
在距离水星湾不远处的地方,大概在充满丧尸的瘟疫之地的侧翼,有着一座山。
那里才是这伙强盗们的,主要地盘。
那一座强盗们所占据的山峰,里面足有数万人之多!
当然数万人也并不全是强盗,里面大部分,其实都是普通老百姓。
只是那些普通老百姓,也已经沦为了强盗山寨的寨民,被迫从事农业畜牧业等,来供应强盗。
而强盗们也美其名曰,在保护这些普通的百姓,从而形成所谓的互惠互利。
根据弗林掌握的情报,应该是在巨变之后,一片山区里数十个的强盗山寨、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强盗大集团,足有数千人之多!
这个集团性质的强盗,游荡到了一个镇子的附近。
而这个镇子已经失去了领主的保护,面对数千名强盗自然是毫无抵抗能力。
强盗集团的头目,似乎想统治这座镇子,就像是领主那样,长期的管理和统治这里,利用镇里的数万居民,来供养自己。
反正世界巨变,原有的秩序体系已经崩溃,他们即使是自立为王,当个草头天子,也没什么大问题。
但也有不少的强盗,不想要统治,只想要掠夺。
流浪强盗团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伙人,他们不习惯新常态,在那里待不下去。
所以主动离开了镇子,继续当流浪强盗,到处打家劫舍。
结果,直接遭遇了弗林。
弗林当然不会相信所谓的互惠互利,弗林知道是强盗集团占据了一座镇子,奴役那里的百姓。
弗林,对那里,产生了兴趣。
回去之后,弗林首先是派兵加强了水星湾的巡逻防卫,同时也对牛顶天提出了郑重的告诫,还扣除了牛顶天的一些声望。
这些,都是对牛顶天管理不力的惩罚。
弗林并不打算从牛顶天手中剥夺水星湾,毕竟水星湾在牛顶天的管辖之下确实已经向好发展起来了。
牛顶天也证明了自己,的确拥有管理一个数万人小镇的实力。
所以弗林不会剥夺水星湾,而只是会告诫一下,给牛顶天提个醒什么的。
是不是的敲打,让自己手下的玩家,拥有更强的责任心,时刻保持一根弦,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随后,弗林特意嘱托老佣兵摩森,让他委托发布相关的侦查任务,侦查那一个被强盗占据的小镇的位置。
而这个任务并没有让弗林等待太久。
在大概两天之后,弗林就得到了准确的消息。
距离土豆郡辖区大概100公里左右,一个巨变之后不易被发现拐角山脉里,坐落着那座铜牛镇。
看到这铜牛镇的地形地貌之后,弗林也是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一直没有发现这铜牛镇的原因。
通往铜牛镇的道路,实在是太不起眼。
平庸到很容易被忽略。
再加上铜牛镇自己的位置也比较偏僻,如果不是特意去寻找的话,倒是真的挺难发现。
如果不是专门的发布了任务,弗林估计短时间内,铜牛镇还不会被自己发现呢!
为了报仇,弗林率兵来到铜牛镇的外围山脉,距离铜牛镇还有一段的距离。
在这里,弗林接见了几个被请来的散落在外的铜牛镇居民。
他们向弗林禀告了铜牛镇的最新情况。
铜牛镇原本是一个矿业小镇,盛产铜矿。
镇子中心有一座古代打造的青铜大牛,里面可以容纳数百人。
据说凭着这个青铜大牛版的木马,当初曾经攻破过一座城市,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反正,铜牛镇也因为铜牛而得名。
本来铜牛镇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靠山吃山,靠矿吃矿嘛。
但巨变之日,领主带着军队在外,从此不归。
铜牛镇便失去了领主的保护,只剩下了少数的城市巡查队。
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是,一只大魔怪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并且击破了铜牛镇的城墙,冲进城里大闹了一番之后才被矿工巡查队消灭。
但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
被摧毁的城墙,遭重创的城市巡查队……
这样薄弱的武装力量,自然无法对抗老油条的强盗集团。
面对迁徙过来的强盗,铜牛镇只能选择投降,被迫接受——强盗们摇身一变成为铜牛镇的保护者和管理者。
遇到强盗不要紧,这很正常。
可特么的遇到几千人的强盗集团?
铜牛镇居民的内心也是日狗的!
铜牛镇被强盗集团控制之后,数百铜牛镇的居民被杀,城市的公共财产被掠夺。
而剩下活着的居民们,被迫要供养数千人的强盗,虽然铜牛镇有几万人,也算富裕,但这也绝对是一个沉重无比的负担。
被请来和弗林谈话的镇民,也是被迫日常外出劳作,以供养那伙强盗。
抢了你的钱,还强迫你干活,养这些大爷们继续欺压你们,真的是很憋屈。
PS:说下更新的事,休息了几天,现在回来继续写书了。我会尽量保证更新,毕竟要混600的全勤嘛。
但如果有时候写不动,偶尔断更,也请书友们原谅,因为兼职写书压力太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给自己涡轮增压,不能因为更新的事,给自己太大的精神压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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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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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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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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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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