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自然是因为弗林和费基尔的交情,当年一起在帝国出任务的时候,大家一起作战还是挺开心的。
更是因为费基尔自己也怕,他万一进入铁丘王国内陆,会被外交引渡回去。
而在弗林的地盘,毕竟是边境地区,又只是一个乡村领主,一有风吹草动,方便再随时跑路咧!
弗林并不知道:天启四骑士之首的费基尔来投奔自己的时候,是否已经知道了土豆郡即将被国王大军进攻的消息。
但反正,在弗林说明土豆郡即将面临超过10万大军的围攻的时候。
费基尔是毫不犹豫的提出:“我率常败军,兵马尚有2000余人,虽然数量不多,但都是忠心耿耿地百战之师。”
“既然弗林大人正面临战争,我也愿意率本部兵马,效犬马之劳,保卫弗林大人的领地。”
“只是我来了之后,看到土豆郡勇者们的雄壮,外加勇者这不死不灭的异能,只求弗林大人不要嫌弃我们常败军啊!”
根据弗林之前和费基尔的接触,弗林知道这个人还是很不错,很讲究骑士的荣耀和精神的。
费基尔的天启骑士团精锐,也个个是以一当十的强大骑士。
能有这样的一支重型骑兵部队,对于弗林的防卫大业也是很有帮助。
弗林郑重的提示费基尔,自己可是面临10万以上的大军,是很有可能战败的。
可费基尔骑士依然很坚定的表示,为了曾经战友的友情,愿意听从弗林号令,参加保卫土豆郡的战役。
只是费基尔说明自己在整顿兵马之后,肯定要离开土豆郡,回国再战的。
希望那个时候,弗林不要阻拦他们。
既然费基尔都这样表示了,弗林也不会再拒绝这样的一支精兵。
弗林哈哈一笑,说道:“常败军,常败军,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历史上的一支军队。”
“虽是常败之军,战力却是相当不凡。”
“这样,费基尔骑士你的天启骑士团,就由我暂时收编了,作为一支客军,成为我土豆郡军队序列中的一员。”
“那么,我将会建立土豆郡第三’天启‘军团,就由费基尔你来当军团长。”
“而这支军团的后勤,我也会为你负责,并协助你扩编军队。”
“你是天启骑士团王国的合法继承人,奸臣篡权的行为,我们天下讲究荣誉的骑士,应该共讨之!”
“常败之军,第三’天启‘军团,希望你能率领天启,陷之死地然后生,投之亡地然后存。”
“重新夺回属于你天启的荣耀!”
一通大话,达成交易。
弗林正式接纳了费基尔的加盟,费基尔骑士对着弗林宣誓效忠,并将“陷之死地然后生,投之亡地然后存”宣布为自己的军团格言。
于是,弗林手下拥有了第三个军团。
……
接纳他国流亡者,这在这个大陆并不稀有。
弗林接纳费基尔,即是因为曾经共同作战的同胞之情,也是为了费基尔的2000精锐天启骑士这一战力。
更是为自己进行一笔政治投资。
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吸纳他国流亡者,扶持流亡的王位宣称者上位,就是很常见的政治投资。
而在许多现代的策略游戏中,也有支持他国王位宣称者叛军的策略。
费基尔骑士,现在实质上已经属于天启骑士团王国的叛军了。
但费基尔是正经的王储,被废的时候又多有疑点,正统性那是拉满了的。
外加现在天启骑士团国内主少国疑,弗林感觉即使没有自己的资助,费基尔也很有可能复国成功。
这笔投资,收益率很高。
何况,招募了费基尔的常败军2000多百战精兵,让弗林手头上第一次的拥有了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对于接下来即将到来的决战,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弗林和费基尔骑士谈好了加盟的事情,但就在弗林送他出门的时候。
整片大陆,再次听到了之前那响彻大陆的巨响。
这一声如同小行星撞击的巨响,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了。
弗林和费基尔面面相觑,对于这令人敬畏的惊天巨响,都是没有什么头绪。
包括弗林在内,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再次出现的巨响,都是很担忧。
不过,担忧持续了数日之后,似乎也并没有发生什么太奇怪的事。
世界依然照常运转,仿佛那一声巨响,只是打了一个雷而已。
卡拉卡拉二世组织的军队,也顺利的和大北方联盟以及混沌人骑兵雇佣军汇合,十几万大军,有条不紊的向盾山镇开来。
大兵压境!
敌军来犯,弗林也是调兵遣将,进行着自己的军事部署。
土豆郡大军两万,除掉几千招募用于充数的新兵之外,其他的主力都是求战心切,军心可用。
弗林,也没有龟缩在防线后,而是积极作战,出动出击。
在卡拉卡拉二世主力军尚未踏入盾山镇防线区的时候,弗伦就准备先干上一仗,给饥渴难耐憋着要打仗的玩家,一点泻火的开胃小菜。
带着大军往南行军数公里,弗林率队在一条小河的边上,设置复活点,准备接战。
弗林占据小河北岸,南边就是浩浩荡荡无穷无尽的十多万敌军。
横贯战场的小河,就彷如楚河汉界一般,隔断了两军。
小河,起着楚河汉界的作用,但这条无名小河压根无法承受如此重担。
随军出战的小科尔,看着自己大军雄壮的声势,笑着说道:“如此小河,投鞭断流,这弗林竟然妄图凭着这样的小河来防御?”
“真乃是无谋鼠辈也。”
仗着身边有十多万大军,小科尔可谓是无限猖狂,俨然已经忘记了之前被弗林吊打活捉,当了肉票的狼狈。
这一次的十多万大军,并没有一名主帅。
而是王都方面、大北方联盟方面、混沌人佣兵方面,各自带着本部人马作战。
不过,虽然联合侵略军没有一个明确的主帅,下统一的指挥。
但现在,他们都很有默契的做出了同一个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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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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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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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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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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