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
在葛热斯面前,葛朗台就是个臭弟弟!
葛热斯突出一个软硬不吃油盐不进没有感情!
他说话说的十分好听,但坚守价格的态度却是十分的坚决。
见讲价是不可能的,玩家们想想也是:跟一个NPC讨价还价实在是无趣的很,还是老老实实地按人家给的价格卖吧。
花了半天的时间,葛热斯笑眯眯的谈好了每一笔生意。
最终,葛热斯花出去了1200枚铜币。
而寄存在弗林那里的一大堆玩家的杂货,其中也大多数归属了弗林。
这1200枚铜币收购来的一堆杂货,能卖多少钱?
这就要考验弗林联系的销售渠道了。
其实葛热斯作为行商,他是有带着商品出发,去南方的城市兜售的功能的。
弗林,完全可以把所有的杂货都交给葛热斯,让他带着商品去外面慢慢的卖。
而不需要担心——葛热斯会带着货和小姨子一起跑路。
但是弗林暂时不打算那样做。
这些收购来的杂货,加起来都堆成一座小山了,就算留用其中一部分对自己有用的,剩下的东西也起码要两辆马车才能装得下。
自己从哪儿给杂货商人找两辆马车啊?
而且外面的世界这么危险,自己的土豆村又是偏远的边境地区,让葛热斯没有保镖的情况下带两车货去当行商?
这跟白送给强盗没什么区别。
现在弗林暂时没有足够的资源,去给葛热斯配一队保镖。
不打算行商葛热斯去旅行经商,弗林的计划是从南方的盾山镇,或者盾山镇之后的其他城市,招商引资,引进几条商路过来。
对于引进商路,弗林是相当有信心的。
之前土豆村很少有外来商人过来,据说上一次有外来商人做生意,已经是两年多以前了。
商人们来的少的原因很简单。
因为土豆村太穷,压根没什么商业潜力,挣不到什么钱。
几年来一次,挣点小钱就已经差不多了。
但现在的土豆村在自己的治下,将会完全不同。
只要商人们能确实的在土豆村挣到钱,那么就完全会有商队愿意过来。
自己可以把玩家们找回来的杂货,以及多余的石料、矿石等等卖给这些商人。
又从商人们那里买来一些土豆村没有的商品,稍微的翻个几倍卖给玩家们,还不是美滋滋?
去盾山镇,以及盾山镇后方的城市里洽谈招商引资的事宜。
这种事估计别人也干不了,就得弗林亲自去出一趟差。
好在盾山镇距离土豆村其实也不远,往南走100公里,抵达一处险峻的关卡,那就是盾山镇了。
沿途虽然没什么道路,但整体地形比较平整,骑马去也要不了多久。
说干就干,弗林当即一声大喝。
“安儿!安儿!”
“备马!”
弗林将头发梳成领主模样,穿上一身帅气盔甲,坐在马车上化身为马车夫。
而安儿则忐忑的坐在马车里当乘客。
让领主大人为女仆当马车夫,这很不合适。
但没办法,安儿不会御马啊!
而看到弗林准备出村,众多玩家们也都是纷纷的强势围观。
大家都是很好奇,这领主大人不在自家坑里蹲着,这是要去哪儿?
“弗林跑路了?”
“估计是触发新剧情了吧,说不定弗林是准备去王都,然后被国王给杀了,我们玩家高举义旗,为弗林报仇,从此开始了波澜壮阔的大革命时代!”
“呸,说点好听的行不行。”
“弗总应该是不会死的NPC,安全问题不用担心,这很明显是去触发剧情了。”
“之前不是有两个玩家,跑到南方的镇子去了吗?我估计弗林也是准备去那镇子办事,等着吧,以我多年的网游经验来看,很快就有新的剧情任务了。”
也有人脑瓜灵活点,看弗林准备出村,想要凑上来看有没有任务可以触发。
领袖窃格瓦拉就积极的跑了过来,谄笑的问道:“领主大人,您老人家怎么亲自驾车啊?”
“来来来,您是准备去哪儿,我来帮您驾车,给你当保镖!”
另一个渔夫棘龙也过来了,问道:“弗总这是准备去南边那个什么什么什么镇?把我也带上呗!你堂堂北方雄村土豆村的领主,出门不带几个小弟没排面不是?”
弗林并不担心自己不带小弟没排面,弗林反倒担心的是玩家们——这自己离开土豆村去谈事,前前后后起码也得一两天的时间。
这一两天的时间里,玩家们不会把土豆村给拆了吧?
对于玩家们的捉死能力和破坏力,弗林是有百分百信心的——自己是不是应该关服维护一下,免得自己离开这段时间里玩家们翻天?
哎,弗林现在算是理解了。
为什么古代的皇帝不轻易出京城?
这皇帝出趟京城,回来发现皇帝换了人,这也是正常现象啊!
带着一点点的不放心,弗林坐着马车离开了土豆村。
然后半小时之后。
弗林又回来了!
弗林不仅回来了,甚至还带回来了一支小型商队。
原来是出村刚不久,弗林就遇到了一队以土豆村为目标的商人。
一问,原来是之前于司令和燕枪神,这两兄弟去南边的盾山镇外围浪了一圈。
虽然这两人最后因为偷马被杀了,但他们的奇怪还是给不少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并且,于司令和燕枪神也传播了一些信息:土豆村有一位来自王都的富有骑士充当新领主,并且这位新领主还带来了许多的人。
土豆村——多年没有商人去做生意。
土豆村——有一位来自王都的富有骑士当新领主。
土豆村——有许多领主带去的奇怪的人。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商机啊!
虽然土豆村的商机可能不会太大,但确实的就有几名中小规模的商人,当即组了个商队准备来土豆村试试水。
只要有可能赚钱,商人们循着味儿就跟来了——万一那位王都来的叫弗林的领主,人傻钱多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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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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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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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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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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