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的小锦鲤,长得有点小胖,脸圆圆的,眼睛很大,很清澈。
她的小手揣在衣服里,因为天有些冷。
在这种山沟沟里,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锦鲤是什么意思,她才大老远的跑回来问爷爷。
“怎么忽然问起这个了?你这小丫头,被人说闲话了是不?”锦鲤的爷爷,是一个身材有些干瘦的老人,别看他这样,怎么说老头也是一个修士。
只是厌倦了外面的争斗,才会隐居在这个小山村里。
“您说嘛,大家好像都不知道,村子里就只有您最有见识了!”
“人小鬼大!”听着锦鲤夸自己,老头很是受用。
其实,锦鲤的爷爷并没有名字,或许说,他已经抛弃了自己的名字。
村子里的人,老人们都喊他老猎户,小孩子们,就叫他猎户爷爷。
挥着斧子劈柴,老头子笑着说:“锦鲤啊,是一种鱼,它代表了幸运,是能够给人们带去好运的。”
“真的吗?”锦鲤听到这个解释,眼睛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她笑眯眯的说:“我就知道锦鲤不是草鱼。”
很显然,她与其他孩子在锦鲤的类目上有了一些分歧。
“锦鲤,爷爷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你这一生,都能够幸运,但一个人生在这世上,仅仅有幸运是不够的,永远都不能忘本,若是走上了歧路,再幸运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头用他的脏手在锦鲤的头发上抓了一下,又说道:“你所种下的每一颗善良的种子,都会在不久的将来,成长为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为你遮风避雨,一个人只有抛弃了善良,就会变成坏人,但如果你的善良永远留在心里,哪怕你成了坏人,也会有人来救你出去。”
“我知道啦,爷爷!”
……
“爷爷,我的头上怎么好像有一个小黑点点啊?我洗不掉它……”
……
“爷爷,我身上的布什么时候能拆下去啊?他们都不带我玩了,说我像个怪物。”
……
“爷爷!你在哪儿?”
锦鲤猛然坐了起来,胸口微微起伏着,她看见了外面的光,已经早上了。
默默的坐起来,锦鲤从床头拿起了一条条黑纱,裹在了自己的头上。
“少夫人,您起的真早。”
门外正好响起了梧桐的声音,她抱着一个盆,盆上摞着一个匣子。
“恭喜您,今日就要成婚了,少爷还在睡呢。”
梧桐也很开心,从小就跟在池顿身边,直到见证到他成亲的那一天,这对梧桐来说,也是一种幸福吧。
锦鲤洗了脸,坐到了梳妆台前,她看着自己那张被黑纱紧紧包裹的脸,轻叹一声道:“梧桐,你说他真的会喜欢这样的我吗?”
“您又来了,在少爷眼里,哪怕您的身上穿着铠甲,都是貌若天仙的模样,况且,只是暂时的不是吗?等您的灾咒治好了,我梧桐用性命担保,您绝对是一顶一的大美女!”梧桐拍着胸脯,一脸肯定。琇書蛧
“我帮您穿衣服!”
梧桐忙活了起来,今日,锦鲤穿上了一身红衣,手上多出了一副黑色的细纱手套。
而池顿,还在睡觉。
只可惜,锦鲤没有亲人,他们的婚宴,会因此而显得单调许多。
锦鲤的腰间佩了一块儿红色的美玉,玉如其型,名为血玉。
池顿也准备了一块儿,两块儿血玉相遇之时,它们会融汇成完整的一颗,是富洲这里的风俗。
今天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最开心的,就要属池家夫妇二人了。
他们起的比锦鲤还早,池真一直等着时间,差不多到池顿起床的时候了,他就风风火火的闯了进去,给那正在睡懒觉的池顿来了一脚,说:“臭小子,今天是你成亲的日子,别懒床了,快些起来!”
然后,就冲进来一群小姐姐,池顿被她们疯狂摆弄了一番。
一改往日那懒散的模样,身着了一件赤红长袍,脚踩红靴,头发也精心打理过,而池顿对这些的评价是:“好热啊,一定要穿这么多吗?”
“你热个屁!”
池真笑呵呵的拍了他脑袋一下,看得出来老爹是真的很兴奋。
不过,他还是在池顿耳边说了一句悄悄话:“婚宴上,你不许再那么懒散,见人的时候机灵点。”
“我成亲又不是您成亲……我什么样他们还不知道么?”
池顿顶了一嘴,然后又自己补救回来:“不过您放心,您的命令,儿子保证听从就是!”
“滚!”
今天来到北离城的人很多,非常多。
北离宗如今的地位可是如日中天,先有一个混世魔王一样的池顿,后又传出陈北离归来的消息,现在北离宗在苍云的地位,可谓是水涨船高。
尽管池顿只是北离宗的一个普通的内门弟子,但明眼人都知道北离宗如今的状况,是因为谁。
大敞的北离宗城门,人来人往,一辆辆马车不断涌入。
从早上一直到下午,都没有停过。
这也就代表着,池顿今天有的忙了。
甭管是之前他看着不顺眼的,还是看他不顺眼的那群人,基本都跑过来凑热闹了,大大小小的宗门都来了一些,甚至连安凌霄都早早在前几日差人送来了贺礼。
北离城一片热闹,只是,有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家伙,在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来到了这里。
他驻足于城外,看着那繁华的长街,笑着迈步走了进去。
走过长街,第一眼看都的就是不一一的雕像,这人也明显奇怪的看了几眼那雕像的模样,心中疑惑不已。
其实很多人都不认识这个长着尾巴的灵兽是什么人,连北离城的一些本地人都不清楚。
穿过中央广场,也没有问路,他就向着池家的大宅方向走了过去。
似乎这人,并不是第一次来到北离城一样。
林嫣儿正在疯狂的记账,为何是疯狂?
她都写了一天了,一整天了!
好几百个人名,上千条礼账,林嫣儿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小手。
眼角含泪的继续写了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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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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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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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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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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