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弃如敝履,有些人选择适从,但他们都有着一段,对其敬畏的时光。
它并不神圣,却总是令初来乍到者望而生畏,无法靠近。
因为懦弱吗?
并不是,因为热爱。
真正的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发自内心的呵护,希望那片美景能够永远的停留。
但时光的流逝是无法逆转的,仿佛有一阵风,在吹拂着那里,你想挡下风,但却又下起了雨,平时都不去在意的细密雨珠,此时却像钢针一般,打在那里,难受在你的心中。
犹豫不决的躲在远处,悄悄的看着,忐忑的防备着一切危险,却又害怕那自己是否会闯进那片美景中,乱了刹那。
俗气与高雅,聪慧与呆傻,这些就是你和她。
对了,用池顿的话来讲,这叫舔狗。
司空阵在他眼中,就是这样的一只略有些肥胖的舔狗。
与之前见的其它舔狗不同,这一只是自家的舔狗。
有些人都说,那人好傻啊,总是在那个不喜欢他的人身边打转,就连别人说句坏话都不行。
很客观的说,这个人说的是对的。
至少他是一个非常理智的人,比那些舔狗聪明多了。
池顿不是什么心理学大师,他也不懂这些事情,尝试过帮忙,却好像也没什么效果,在池顿与司空阵交谈的几天之后,他也没有任何行动。
池顿直接给自己的这一次行动划上了个叉,决定不再插手了。
无可奈何花落去,美景嘛,不可能永远留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就够了。
虽然池顿自己是这么想的,可司空阵并不会这样觉得。
他也知道,自己无形中的一些小动作早就已经被云玲玲发现了,而云玲玲对自己那不清不楚的态度也让他非常的忐忑不安。
他是一个与池顿性格完全相反的人,池顿是有想法就去做,管它对不对呢?
他是有想法不敢做,哪怕是对的,也不敢。
司空阵自卑于此,认为自己实在太胆小了,也会遭人笑话。
当真如此吗?
舔狗……一个不怎么好听的词,却贬低了所有的真心人。
那些在别人看起来无所谓的东西,对他们自己来说,弥足珍贵,还不是因为,太喜欢了吗?
这些,只要自己懂就好。
自己认为对的就好。
自己认为好的就好。
偷偷喜欢一个人是煎熬,因为没有人能理解你。
没勇气去表白也是煎熬,因为没有人能帮助你。
司空阵今天照常给大家做饭,云玲玲那份他也精心准备了,她吃了,但不是很开心,司空阵便问:“你不喜欢吗?要不晚上我还给你做盐烤风鱼?”
“唉……”云玲玲看着就站在她面前,总是小心翼翼的胖子,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叹息声。
她端着自己手中,那份司空阵精心准备的食物,说:“为什么,每次我和别人吃的都不一样?”
司空阵楞了一下,这个问题他其实早就想过,开口答道:“没有啊,大家吃的都不太一样,张峰不爱吃辣的,池顿他总说烤的东西吃腻了,今天他吃的是炒菜,很多人吃的都不一样啊。”
“咱们来南方,是为了帮池顿讨伐魔主的,不是旅行,你这样很累吧?以后我吃的和大多数人一样就好。”
云玲玲说完,司空阵就像傻了,站在那好半天,才轻轻的哦了一声。
“没事的话,我就走了。”
司空阵说了一句,云玲玲没有回答,他便离开了。
再看一眼手里端的食物,今天的食物是一份盐烤灵虾。
“我可从没说过,我喜欢吃这个……”她拿起一只虾,轻轻的搓掉虾皮上带的白盐,把虾头摘下去,吃到嘴里。
淡淡的咸味,这应该是非常新鲜的灵虾,也很肥,肉很多。
眼睛有点难受,她揉了揉,又吃了一个。
“死胖子……在南海都找不到这么好吃的烤灵虾,从哪儿学的?”
在司空阵手中吃的所有东西,都有一种非常熟悉的味道,那是在除了南海以外的其它地方吃不到的。
生活在海边的人,吃的最多的就是海里的东西,那股淡淡的咸味恰到好处,做这份灵虾的人一定下了很多功夫。
因为北离宗那边的盐都是矿盐,并不是很合云玲玲的口味。
在北离宗待了这么就,云玲玲甚至早就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这边的饮食习惯,但她的家是在南海。
他们这几天走的地方,都是一些山林野路,这灵虾可是海里的东西,上一次经过的城镇都是半个多月前了,他们需要赶着货车,行程自然不会很快。
司空阵当时买了不少南方的海产,还是求着池顿帮他保存,才让这些东西在今天还能够有新鲜的感觉。m.xiumb.com
其实第一天吃司空阵的手艺,云玲玲并没有觉得有多好吃,但那味道仿佛每天都在变,每天都在迎合她的口味。
云玲玲今天这么说,并非是因为其它,只是因为她不敢再吃了。
她害怕着……
怕从司空阵的手里,尝到家乡的味道。
她知道司空阵是什么人,还记得那一日,在北离宗白老的药圃中,看着那个跟随着大皇子的人,她也知道,那个人叫司空玄,是司空阵的父亲。
他是苍云的猎鹰,是那个自己绝不可能接近的人。
云玲玲有自己的使命,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认真修行,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然后将那些该做的事做完,或许……这一生都做不完。
云玲玲有一个独属于她自己的秘密,从未与人透露。
她来自南海,她的母亲是一个海族。
她也是。
可有人知,血弥漫在海水中之时,海水的味道?
可有人见过,红色的海洋吗?
虽然时间不久,但是北离宗短短时间内产生的变化,令她无比羡慕。
族群之间总有纷争,何处又能像这里,抛开成见,接受那些外来者?
外来者很危险,也很可怕,这是她受到的教育。
就像人族对魔族的态度,海族对人族,一尽相同。
云玲玲甚至有一段时间非常的希望,自己能够留在这里,敞开心扉的和这些人族的朋友们,讲一讲海洋中有趣的事情。
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不会被那些异样的眼神盯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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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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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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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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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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