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战,孔宣在金鸡岭陈兵抗周,黄飞虎、闻聘、崔英、崇黑虎、蒋雄与高继能大战,破了高继能法术,力斩高继能。
这五人后在渑池被张奎所害,死后上了封神榜,被封为五岳大帝。
而那蒋雄,正是其中之一的——西岳华山金天顺圣大帝。
如今的华山,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虽听老人说华山曾有妖孽作乱,可时间已掩盖了一切。
只因九州大地,哪个不知华山三圣母悲天悯人,只要愿望合情合理,几乎是有求必应,是以三圣母庙上终日香烟缭绕。
刚刚走到半山腰,杨玄还没有走进圣母庙,就瞧见络绎不绝的人,带着各式各样的目的来此烧香祈愿。
有那求官的文人,痴心的男女,跑生意的商贾,疼子女的父母等等形形色色的人,怀揣着各式各样的目的,对着那三圣母的神像顶礼膜拜。
杨玄见这会儿来烧香祈福的人还挺多,便暂时在庙外等着,待到黄昏将至,庙内烧香的人也走得差不多了,便大步朝圣母庙中走去。
三圣母庙造山而建,背北朝南,有一间大殿和左右两间房间。
从外面看上去,这座庙宇却并不显得气派,但大殿内的梁柱,漆色如新,地面,神像也几乎是一尘不染,倒也不显得落魄,另有一种安宁庄严之感。
踏!
杨玄走入大殿内,只见大殿正前,供奉着的是一尊栩栩如生的神像。
那神像乃是一位手持莲花灯的美貌女仙。
虽然是泥塑的神像,却也圣洁庄严,让人心中敬慕。
神像身旁还有一尊神侍之相,看样子应该是一个仙侍。
除此之外,大殿内再无他物,有些空荡荡的。
杨玄上前一步,走到那神像面前,凝视那三圣母的泥塑,瞧见祭祀三圣母的香火烟气在升到了神像的口鼻之间,便消失不见。
彷佛是那神像正在主动的吸取着香火。
“举头三尺有神明”
杨玄摇了摇头,淡淡道。
人间的香火供奉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有香火供奉,便能积累功德。
洪荒中,功德可以抵过无数年月的修行,不但能让修士无惧修炼瓶颈,还能让修士有一张保命符,寻常的修士遇到有功德之人一般都不与其相斗,以免沾上业力,化为灰烬!所以有大功德之人皆是受上天庇佑的,打杀有功德之人必将受上天惩罚,大劫来临之时,有身死道消之祸!
“我是不是也该给自己弄座庙呢?”
杨玄突发奇想,自己当日曾在秦国造出过宣纸,那也是教化万民之举,得到了天道的承认。
若是能弄座属于自己的庙宇,让万民朝拜的话,岂不是也能享受人间的香火供奉了?
不过杨玄也只是随便想想,并没有将其付诸行动的打算。
他又没有受什么仙职,连体制内的人都算不上,空设庙宇又能得到多少香火供奉呢?
抬起头,杨玄望着三圣母的神像,眼中掠过一抹异彩。
三圣母不愧是华山女神,即便只是泥塑的神像,都是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浑身充满圣洁。
难怪刘彦昌一介书生,在看到三圣母的塑像之后,会诗兴大发,在墙壁之上题了一首诗。
关于这首诗,有三个版本。
红红绿绿一神明,泥塑木雕金装成,喉中若有三分气,配做同床合被人。
这是《二郎宝卷》。
红白紫绿一神明,泥塑木雕假装成,喉中若有三分气,好做同床同枕婚。
这是《沉香太子》的。
华岳山路一仙女,美貌姣容天下闻,我若不是功名客,与他合好结成亲。
这是《新刻》的。
不过三首诗都讲的是同一个意思——我要和你睡觉。
写的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
这是杨玄给的评价,就这么直白。他虽然大多数时间都用来修炼,但平日里也没读过诗书,在百世轮回的幻境中也做过书生,考中举人,文化水平自然是有的。
你就算写个打油诗,你也讲个平仄对仗的吧?这连韵都不压啊,你这秀才真的是考上的,不是花钱买来的?就这水平还考科举?
帝辛那个倒霉蛋当年在女娲宫进香时,给女娲娘娘写的诗都比这个有水平多了。
最起码的,帝辛的诗好歹还有几分气势。
九年义务教育果然是必要的,就这水平还能把三圣母给勾走,杨玄都怀疑杨戬是不是没教三圣母多读书。
不说别的,西游记里面的猪八戒说得可比他好了,什么全无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至少看上去还像回事。
“这三圣母跟他妈可真是三界的奇葩。”
回想着前世看过的瑶姬和三圣母的爱情故事,杨玄又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堂堂西岳华山三圣母,别看只是个片儿区山神,但人家头上有人。她哥,二郎神杨戬,阐教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听调不听宣的昭惠显圣二郎真君。所以只要不犯原则性问题,三圣母可以说是靠着拼哥躺赢的神生赢家。
结果这三圣母不知是眼睛高度近视还是脑回路清奇,放着天庭和地仙界的一堆高颜值男神不要,偏偏喜欢上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穷酸书生。
现实版的霸道女总裁与保洁小弟吗?
按照自己小学课本的标准,三圣母的行径是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讴歌了忠贞不渝的爱情。
融入洪荒世界的杨玄则表示,那就是扯淡!!!
别说仙人了,洪荒修士只要踏入了练气化精之境,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洗髓的凡人,就算妆容再精致,相貌再诱人,都提不起丝毫兴趣……
为什么?
因为这种境界的修士,他的感官就会得到极大的进化,眼睛都是超过显微镜了,一眼就能看穿那些凡人本身到底有多“脏!”
粗糙的皮肤,数不清的螨虫,腹中满是秽气,身体中沉淀了许多后天污秽和杂质。
简直就跟现代人眼中的原始人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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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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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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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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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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