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了,唐队人还是很不错的,你以后就了解了!”张兵拍了拍吴旭的肩膀说道:“走吧,趁着还有点时间,我先带你到局里到处逛逛,认认路……”
“好,谢了,兵哥……”吴旭微笑着说道。
十五分钟之后,张兵就带着吴旭回到了办公室,然后吴旭就开始整理起了档案,没错,就是整理档案。
原本他还以为刑警大队会有特别多的什么杀人案啊抢劫案之类的,但很显然是他想多了,魔都的治安,绝对是全天朝数一数二的,一般而言也不会有太多的案子,大多都是一些偷电瓶车之类小偷小摸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一般也会由四中队和五中队他们负责,还轮不到他们一中队出马,于是吴旭就这么空下来了,只能是帮着同事整理一下档案什么的,熟悉熟悉环境了。
虽说有些失望,不过他倒是感觉这样也挺好的,队里的三十来个人,他也基本上混了个脸熟,除了唐建国似乎有些不太喜欢自己的样子,其他人也都挺热情的,至少表面上是挺热情的。
“有案子了!”就在吴旭整理着档案的时候,一个三十岁左右,留着到肩短发,脸上带着几分英气的女人,走了进来,对着众人说道。
“郑队,是什么案子啊?”张兵第一个开口问道,而之前说话的女人,则是他们一中队的副大队长郑宓,属于唐建国之下的第二把手。
“入室盗窃,张兵,老宋,还有……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叫吴旭的吧!”郑宓说着,目光不由地落到了吴旭的身上。
“是的,郑队好……”吴旭连忙是起立道。
“就你了,你们仨跟我一起出案子吧,正好也带你熟悉一下我们的办案流程!”郑宓上下打量了吴旭两眼,开口说道。
“是,郑队!”闻言,吴旭顿时眼前一亮,他也没想到来的第一天就有活干了,总算是不用继续待在警局里无聊了。
“嗯,给你们一分钟时间准备……其他人继续忙吧!”郑宓说道,直接走出了警局。
郑宓离开了之后,办公室内的气氛又缓和了下来,众人自顾自的去干自己的事情去了。
“小子,可以啊,长得帅就是好啊,一眼就被铁娘子看中出案子了!”张兵走了过来,拍了拍吴旭的肩膀说道。
“铁娘子?”吴旭有些疑惑的问道,能够三十岁就当上刑警大队一中队副大队长的,很显然郑宓是有真本事的,但是铁娘子这个名字,又是个什么鬼。
“是啊,铁娘子,就是郑队呗,人那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不知道有多少罪犯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所以大家都叫她铁娘子咯!”张兵说道。
“呃,兵哥,这话你敢在郑队面前说么?”吴旭看了一眼张兵,开口说道。
“嘿嘿,别开玩笑了,哥哥还想多活两年呢!”张兵讪讪的说道,她可不敢在郑宓面前说这三个字,否则一定会死的很惨的。
“好了,别说这些了,快走吧,否则郑队要等急了!还有你小吴,你今天第一次出案子,不要有太大压力,跟着我们就行了,记住多看多听。”这时候老宋也是走了过来,对着两人说道。
“知道了,宋叔!”吴旭说道。
老宋,原名宋礼义,今年已经59岁了,应该是他们局里年纪最大的警察了,再过个大半年,就要退休了,绝对属于他们这里资格最老,经验最丰富的警察了,平日里为人也十分和善,属于局里老好人一般的存在。
就他老人家这年纪,都快可以当他爷爷了,因此他自然不可能像郑队那样叫他老宋,一声宋叔,还是担当的起的。
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很快的三人,就一起走出了办公室,来到了警局门外,一辆警车旁,郑宓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郑队……”三人一齐和郑宓打了个招呼。
“嗯,会开车吗?”郑宓看了一眼吴旭问道。
“呃,还不会……”吴旭有些尴尬的说道,他大学里一直忙着打工,哪里有时间和闲钱去学开车啊,以至于他现在还没有驾照。
“我来,我来开吧!”张兵连忙是站了出来说道,直接钻入了驾驶位上。
“记得找个时间,去把车学了……”郑宓看了一眼吴旭,淡淡的说道,坐上了副驾驶座。
“知道了,郑队!”吴旭点了点头说道,他也明白,如果是其他的警种,不会开车倒是问题不大,但是刑警一类的要是不会开车,有时候就会很麻烦,看样子确实是应该找个时间去把驾照给学了。
很快的,吴旭和老宋也是上了后驾驶座,张兵直接发动了警车,向着前方开去。
“郑队,是哪的案子啊?”张兵问道。
“XX花园……”郑宓头也不抬的说道。
“XX花园?”吴旭有些意外的叫道。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郑宓回头看了一眼吴旭问道。
“倒是没别的什么,就是正好我也住在哪里!”吴旭摸了摸鼻子,他也没想到发生案子的小区,正好就是他所住的小区,不过应该不会是他或者吴奶奶家被盗了吧,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
“你也住在哪里?”郑宓明显的愣了一下说道。
“是啊,我在那里租了房子!”吴旭说道。
“那倒是不错,小吴你对那里的环境熟悉吗!”老宋微笑着问道。
“还行吧,应该算是挺了解的!”吴旭说道,虽然住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附近的环境,他还是相当熟悉的。
“那很好,一会你来带路……”郑宓淡淡的说道。
“好的,郑队!”吴旭点了点头说道。
几分钟过后,警车就已经到了他所住的小区,在吴旭的指引下,向着小区内开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就是这栋楼了!”很快的,吴旭就指着一栋楼说道,他运气我算是不错,被偷的不是他家这栋楼,不过居然正好就是他隔壁的那栋楼,要是那位贼老兄手一歪,搞不好就偷到他家里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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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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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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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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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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