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保证以后是个什么样子。
生而为脆弱的人类,人们连两分钟之后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完全保证。
云昭根本就不在乎云氏家族能否万万年,他只在乎,在很多年之后,汉族人能不能占据更多资源的问题。
即便这个庞大的大明帝国到时候四分五裂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这些四分五裂的大明国依旧在汉人的统治下这就足够了。
对于云昭来说,给后世留下一个强势的汉族,远比留下一个强势的云氏家族来的有意义的多。
很明显,杨雄这些人是一群忠臣。
他们认为只要效忠云氏家族,就等于效忠了大明。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这些看似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家伙们,骨子里依旧是忠君报国那一套,不论他的外皮表现得如何精致,骨子里面,他们依旧是腐儒。
汉人可以不留存什么贵族血统,但是,汉人必须保证自身的血统,这句话说起来似乎非常的反动,可是,只要将目光放长远,你就会发现——不论世界如何变化,同宗同文的血脉族人依旧是你最值得依靠的靠山。
这一套对仅仅走入了工业文明的人来说是这样的,即便是日后人类走进了太空文明之后更是如此。
当人们的思想境界越广大,人们就会越发的孤独。
至于云氏家族,在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还能衰败掉,那就活该衰败掉。
云昭不认为一个连自己权势都保不住的蠢材,可以继续带领全天下汉人继续前进。
这样的废物,就算被他的子民碎尸万段,云昭也不觉得可惜。
没了,就没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一定会有更加强大的人来替代他们带领汉人走上一个新的高峰。
也只有这样的交替,才是一种良性交替,才能打破旧有的世界,建立一个全新的世界。
云昭很疼爱云彰,疼爱云显,疼爱云琸,疼爱钱多多肚子里的那个未出世的孩子,以后甚至会疼爱他的孙辈,疼爱他能见到的重孙辈。
至于重孙辈以后的事情,云昭觉得他们的好坏,关他屁事。
杨雄这些人不这样看,他们认为,云昭身为云氏家族族长,就该为云氏家族的千秋万代着想。
这种想法很是混账。
想到这里,云昭就一脚踹翻了一脸忠臣模样的杨雄。
取过马鞭劈头盖脸的抽打了下去。
杨雄是条硬汉,跪在地上硬撑着迎接雨点般的鞭子抽打。
一鞭一条血痕……
中间没人胆敢劝阻,杨雄也不肯求饶,眼看着杨雄已经成了一个血人,云昭这才丢掉鞭子,回头冲着围在他身边的人吼道:“滚远点!”
马上,他们身边的人就不见了。
云昭坐在伤痕累累的杨雄对面,取出两支烟,全都放嘴里点燃,然后分一支塞杨雄嘴里道:“这是一个大争之世,这些年的努力将会奠定以后五百年的政治格局。
目光看远一些,不要被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蒙蔽了眼睛。
这顿打,打在你的身上,痛在你的身上,可是,我的心更痛。
我们这些人栉风沐雨,披荆斩棘走到现在,很不容易,甚至用侥天之幸来形容也不为过。
知道我为什么会准许分权吗?
你觉得没有必要,甚至很多人将我这一举动,定性为我云昭昏悖自大的开始,却很少有人能明白,我这样的做法根本就不是为现在服务的,而是着眼于两百年,三百年之后。
如果你的子孙足够孝顺,等到了那个时候,你会在你的子孙烧给你的报纸上看到我的作为是何等的伟大与荣光。
一个人,一个家族永永远远的掌控一个国家,你不会真的以为这是合理的吧?
就连我云昭,也没有信心认为云氏家族的江山可以万万年,哪怕在我最甜美的梦境里,也没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如果,我的子孙果然不凡,那么,即便是在惊涛骇浪中,也能成功冲出险境,重塑辉煌。
如果,我的子孙昏聩无能,那么,即便是在平地上也会折戟沉沙。
没什么事情是永恒的,事情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中。
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事情按照他本来的发展轨迹继续良好的运行就成了,不用多做别的事情。
肉,烂在锅里挺好的。”
云昭说完话就起身离开了,他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云昭走了,杨雄就吐掉嘴上的烟屁股,呲牙列嘴的坐在地上,身体挨的鞭子太多了,以至于让疼痛不那么明显了。
云杨鬼鬼祟祟的从高坡后边走过来,手上提着一罐子伤药。
“你惹他做什么啊?里外不过是死几个番商,又不是多大的事情。”
云杨解开杨雄的衣衫,瞅着他身体上横七竖八的鞭痕倒吸了一口凉气道。
杨雄从云杨那里又得到了一支烟,用颤抖的手点着之后吸了一口道:“这些话憋在我心里已经很长时间了,再不说出来,我怕我会疯。
形式明明是一片大好,打击按部就班的迎接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不就完了,就他屁事多,今天要组件代表大会,明天开始四权分立,后天又弄什么遥亲王。
我就担心,他这么胡作非为,最终会把我们统统带进沟里。
还好,他看起来好像没有疯,就是抽我的时候下手有些重。”
看的出来,即便是杨雄,此时也有一种逃出生天的后怕。
最难猜测的便是帝王心,而云昭已经跟他们刻意生疏了一年多,此时此刻,云昭心中在想什么,杨雄实在是难以把握。
“他没杀我。”
云杨笑道:“他不会杀你的,毕竟,你还没有造反。”
杨雄摇头道:“如果我造反了,我才不怕他杀我呢,因为那个时候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生死都不是太重要的事情。”
“你不要跟他争辩成不成啊?我前些天给他红薯都不成,把我连红薯一起丢出来了。”
杨雄看看自己伤痕累累的身体,犹豫一下道:“你知道陛下最近为何如此暴虐的原因吗?”
云杨道:“可能是钱多多怀孕的缘故吧。”
“这跟钱多多怀孕有什么关系?”
“你想啊,他刚刚把云彰,云显安排妥当,这马上又要有一个出世了,他的计划被打乱了,说不得要重新安排。”
杨雄瞅了瞅狡猾的云杨,再一次吐掉自己嘴里的烟叹了口气,很明显,云杨宁可跟他胡说八道,也不肯说出真正的原因。
从他这里,什么都得不到。
云昭要走了,杨雄却不能离开,他还要负责料理这里的后事。
云杨说的没错,皇帝干的事情,需要他来背锅,同时,也需要他把皇帝干了一半的事情彻底干完,这是他身为臣子的职责。
来的时候用了两天半,回去的时候却整整走了八天。
等云昭再一次躺在行宫平台上享受白云山晚风的时候,身边的荔枝树上已经没有荔枝了,因为,云花回来了。
钱多多又有了很多钱。
这就是云花出去这一趟的成绩。
以前,钱多多从不催促那些云氏家族参股的商行缴纳分红,有时候为了让商行能够扩大经营,云氏甚至很多年都没有要求过分红。
现在不一样了,钱多多没钱了。
没钱的钱多多总是吃不好睡不安稳,现在,钱回来了,她吃得香,睡得香甜,人也变得讲道理多了。
不是五百年古树上长得荔枝吃起来没什么滋味,所以挨了一顿鞭子的杨雄就另外寻找了几棵古老的荔枝树专门给皇家供应荔枝,其中一棵的树龄足足有八百年。
芒果就长在路边的书上,抬手就能摘到,这是广州城在建设城市的时候一个壮举。
因此,广州城路边最多的树木就是芒果树,这些芒果树上的芒果长得不够大,可是,味道很好,在广州,味道再好的芒果也没有多少人肯吃。
所以啊,成熟的芒果就会掉在地上,摔得稀巴烂,黄叽叽的,没办法形容,加上这东西糖分很高,尤其是在广州闷热的天气的催化下,很快就会发酵……于是,满城都是苍蝇!(当年在番禺看到的场景,那里还有很多香蕉林,长得不好的香蕉会贱价出售,十块钱就能买好大一堆,其中有一种红皮香蕉给我留下来很深的印象,可惜,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致敬我2000年在广州的编辑生涯)
生活只要回归到日常,皇帝与平民的差别就不大了,云昭已经喜欢上了肠粉,尤其是加了牛肉碎的肠粉更是他的最爱,只是,他不喜欢吃广州的酱油……
皇帝喜欢吃肠粉,偏偏又不喜欢吃淡酱油,于是,行宫的厨子们又忙碌了起来。
很快,一种叫做耗油的东西就出现了。
皇帝还喜欢吃鲍鱼,不过,这是很羞耻的一件事情,皇帝以前吃了太多的干货鲍鱼,居然对新鲜的鲍鱼一点都不喜欢。
然后,就有广州的高手名厨寻找了全广州最好的鲍鱼,再把这些鲍鱼弄成干货,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持鲍鱼的鲜味,一种叫做溏心鲍鱼的干货就出现了。
厨子们研究出来了耗油跟溏心鲍鱼之后,就很愉快的敬献给了皇帝,钱皇后笑眯眯的接受了这两种礼物,然后赏赐了两位发明人一人一千个银元。
然后就让广州十三行的人在广州设立作坊,专门生产这两种好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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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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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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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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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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