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沉思良久还是摇摇头道:“心神为之所夺!”
韩陵山拍拍施琅的肩膀道:“忘了吧。”
施琅道:“已经忘了。”
韩陵山知道施琅说的是假话,不过,他刚刚跟钱多多交换的庚帖却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
施琅也是这么认为的。
钱多多不在,他的脑袋就恢复了正常,对于云昭要把妹子嫁给他的行为,施琅反而比较理解。
娶老婆,繁衍子嗣这本来就是他最近一直在考虑的事情。
全家人都被杀光了,如果他再沉湎在伤痛中,他这一族就算是完蛋了。
对施琅来说,娶云昭的妹子,是他能想到的最快融入蓝田县的办法,现在看来,云昭也是在这么想的。
当了这么久的海盗,他当然知晓人的关系有远近之分。
“那就三月三成亲吧!
施琅如今孤身一人,只能劳驾兄长做我的傧相,为我操持婚事,所需银两也就一并劳驾兄长了。”
“咦,你不打听打听云凤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女人没错吧?”
“没错,长得也不错。”
“能生孩子没错吧?”
“没错,咦?你连对方的人品都不问一下?”
“她有情夫?是谁,我现在就去宰了他。”
“没有情夫,云氏家风还好,就是闺女出身是山贼。”
施琅满意的笑道:“这就很好了,距离婚事还有十天时间,就有劳兄长了。”
说罢,又一头钻进了另外一间教室。
韩陵山摇摇头,他以为自己已经算是一个洒脱之辈,没想到,施琅在这方面显得更加的无所谓,想来也是,海盗一次离开家就是大半年,一两年不回家也是常事。
他们对于女人的要求一点都不高,有时候,哪怕外出好几年回来之后,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也无所谓,更不会把孩子丢出去,只会当成自己的养起来。
看来,施琅之所以痛快的答应婚事,钱多多的魅惑是一方面,更多的与施琅自己需要这场婚事有关。
韩陵山又想了一下,发现施琅这样做对他本人来说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
“这个施琅不错!”
钱多多卸掉头饰之后回头对云昭道。
“你怎么看出他人不错的?”
正在看书的云昭放下手中的书本笑道。
“这是一个凭借本能迅速做出决断的一个人,这是他的庚帖,你看看。”
云昭接过庚帖看了一眼,指着血指印道:“他用血做了保证?”
钱多多费力的脱掉宫装,缩进云昭的怀里懒懒的道:“是这样的。”
云昭皱眉道:“现在的问题是云凤,这丫头一向心高气傲,你给他弄一个落魄的汉子,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
钱多多道:“施琅是一个难得的器宇轩昂的家伙,云凤会满意的,虽说现在落魄了一点,不过不要紧,咱们家的闺女最看不上的就是眼前的那点富贵。
云凤看起来有些飞扬跋扈,其实为人呢,是最善良的一个,施琅遭遇很惨,加上为人又聪慧,估计很快就会被施琅降服的。”
“既然会被降服,怎么羁縻施琅呢?”
钱多多笑道:”女人羁縻男人的手段从来都不是刁蛮,霸道,而是温柔跟善良再加上子嗣,当然,也只有我才会这么想,冯英,哼,她的想法很可能是——这世界就不该有男人!”
“你又被她打了?”
“我看见她在打云彰,孩子见到我哭得更厉害了,还要我救命,我多说两句,她就让我滚,我气不过就动手,然后,那个女人就把我丢到墙外边去了。
孩子也被吓得不敢哭,有这样当母亲的吗?
她就不会带孩子,你应该把云彰交给我带。”
云昭听了钱多多的控诉之后,就默默地拿起自己的书本,重新在学问的海洋里徜徉。
云凤趴在他们卧室的门口已经很长时间了,云昭假装没看见,钱多多自然也假装没看见,过了很长时间,就在云昭准备关门睡觉的时候,云凤终于扭捏的挤进了兄长跟嫂嫂的卧室。
“他是一个好人吗?”
云昭摇头道:“不是,你也知道,他以前是一个海盗。”
云凤点点头道:“山贼家的闺女嫁给海盗也算门当户对,哥哥,我是说,这个人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吗?”
云昭摇摇头道:“算不上,你知道的,想要干大事的人就没法子有情有义。”
“这么说,他将来会是一个干大事的人?”
“是的,因为他首先要干的事情就是将海上巨擘郑氏斩尽杀绝,这样他的心才会放在别的地方,比如——喜欢你。”
“兄长,你就不能帮他吗?”
“不能,我还指望他帮我除掉郑氏呢。”
云凤又把目光落在钱多多身上低声道:“嫂子今天去找他的方式不好。”
钱多多冷哼一声道:“你们但凡是争点气,我也不至于用这种法子。”
云凤嗫喏了半天才道:“我们已经很好了。”
钱多多冷笑道:“很好了?
你以为把脸涂得跟猴屁.股一样就很好了?
小姑娘把脸洗干净就很美了,最多咬一口口媒子就能见任何人。
我知道你想去见施琅,如果以后想要夫妻琴瑟和鸣,最好把你脑袋上的杂货铺子给我去掉,再敢跟那个倭国女人学妆容,仔细你们的腿。
现在,就去找何常氏,让她把你从头到脚洗干净,给我弄一个正经汉家女儿的妆容,脸上的汗毛不准绞掉,一个个的没出嫁呢,谁准许你们开脸了?”
云凤性子有些刚烈,才想顶嘴,就看见兄长在那里悄悄地摇摆着食指,想起钱多多今天跟冯英打架的事情,心头刚刚出现的勇气就消散了。
钱多多打不过冯英,可是,打她们姐妹,可以打一群。
这个女人对云彰,云显,以及她的丈夫云昭可以极尽温柔,但是,对于她们这群小姑子,从未有过任何好脸色,怒气上来了,殴打都是家常便饭。
不过,钱多多的建议几乎在所有时候都是正确的,只是她们不愿意听罢了。
现在,自己就要嫁人了,还是听听她的话比较好。
就在云凤想要离开的时候,又被钱多多叫住了,她从自己的首饰盒子里取出一个黑色的锦缎包裹的盒子丢给云凤道:“重要的场合戴这一件首饰就成了,把你的杂货铺都给我丢掉,云家女儿戴一脑袋的金银,丢不丢人啊。”
云凤心头窃喜,打开首饰盒子,只见里面静静的躺着一个珠钗,流苏下只有一颗被亮银包裹的珍珠,足足有鸽子蛋一般大。
再次谢过嫂子,云凤就喜滋滋的走了。
等云凤走了,钱多多叹口气道:“每次拉郎配之后我心里总是不舒服。”
云昭放下书本道:“这些孩子以前过的是山贼过的清苦日子,后来过的是富贵日子,这对她们来说一点都不好,如果一直过穷日子,也会安贫乐道。
不好的地方在于穷日子过了一半之后,突然过上了好日子,什么好东西都见到了,心也就乱了。
她们不知道该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自己,对她们来说,你的安排应该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钱多多叹口气道:“但愿吧。”
家里的事情云昭好久都没有过问过,这让他有些愧疚,冯英又是一个只喜欢关起门来过自己日子的女人,对于家长里短毫无兴趣。
云昭知道冯英一直渴望着重新去军营,她对战场有一种谜一样的留恋,有时候睡到半夜,他偶尔能听到冯英发出的极为压抑的咆哮,这时的冯英在梦中正在与最凶残的敌人作战。
很多时候,人们在认为自己已经给了别人最好的生活,其实不是。
云凤出现在施琅眼中的时候,她的打扮很是朴素,看起来与关中别的闺女没有什么差别,跟那些闺女唯一的差别就是敢在婚前来见自己的未婚夫。
“我就是云氏第十一女云凤,听说你要娶我?”
施琅瞅着云凤笑了,点点头道:“是这样的。”
云凤在施琅眼前转了一圈道:“我就是这样子的,你满意吗?”
施琅将一只手握成拳头轻轻咳嗽一声道:“比我预料的要好很多。”
云凤道:“我嫂嫂说你不是一个好人,也看不出你是不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有些不放心,就过来看看。”
施琅笑道:“我这人不喜欢吃亏,别人待我好一分,某家就会十倍百倍报答,别人对我恶一分,我会变得更加的凶恶。
这就是施琅。”
云凤道:“我此生只会有一个男人,输不起。”
施琅道:“慢慢看吧。”
云凤盈盈一礼就转身离开。
施琅朝云凤离去的方向看了许久,整整衣衫,微微叹口气,就再次进入一间教室坐了下来,神情有些凝重,他原以为这场婚姻不过是一场交易,现在看起来,没那么简单。
云氏女儿没有像传闻中那么不堪,也没有很多人想象中那么漂亮,是一个很真实的女人,她没有要求他施琅为云氏死心塌地的效力,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说了一点对未来的要求。
计谋中的生活很容易对付,真实的生活往往会压迫的人喘不过气起来。
晚上的时候,他终于等到韩陵山回来了。
“韩兄,三月三成亲不合适!”
“怎么了,反悔了?”
施琅摇摇头道:“不是的,我只是觉得等我孝期过后,我自己再积存一点钱,再迎娶云氏女不迟。”
韩陵山笑道:“不抱着游戏的态度了?”
施琅瞅着韩陵山道:“庄重一下比较好,毕竟,我这是娶亲,不是玩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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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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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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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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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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