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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人,一定要学会适应环境

  “是小少爷!”

  站在门口的稳婆骄傲的如同刚刚灭国归来报喜的大将军。

  云娘丢掉手里的木鱼锤一个纵身就进了产房。

  云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高举,认真的向苍天行五体投地大礼。

  其余云氏族人也纷纷跪地,感谢老天放了云氏一马。

  有了底气的稳婆横在门口不准云昭进去,云昭动用了抱摔的动作才得以进入产房。

  孩子身边围满了女人,躺在床上几乎被汗水湿透的冯英努力的想要直起身子看看自己的孩子,却被两个稳婆按着清理善后事。

  云昭来到冯英身边摸着她汗津津的脸庞道:“辛苦你了。”

  冯英对云昭此刻的温柔听而不闻,指着正在给孩子洗澡的那群人对云昭道:“把我的孩子抱过来。”

  好在云娘很快就抱着孩子来到冯英身边,将孩子放进她怀里道:“七斤三两,全身周全的漂亮男娃。”

  直到此刻,冯英,云昭才算是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孩子。

  云昭看看孩子,再看看冯英,又从镜子里看过自己的模样,多少有些失望——孩子皱皱巴巴的很丑,冯英却像是在欣赏绝世珍宝一般眼睛一霎不霎的盯着孩子看,直到孩子开始嚎哭了,这才慌乱的瞅向云昭。

  两辈子人,云昭也是第一次当爹,直到那个被云昭摔个半死的稳婆凑过来,云氏的大少爷这才稳妥而准确的吃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口奶水。

  “出去!”

  云娘见冯英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就再一次呵斥儿子滚蛋。

  云昭不得不出了产房,目送一群丫鬟抬着跟一间小屋子一样的大床出了产房,直奔早就准备好的暖房。

  云虎搓着手来到云昭跟前道:“确定了吗?”

  云昭点点头道:“看的很清楚,我娘现在不给你们看,怕惊着孩子。”

  云虎连连点头道:“不妨事,是男娃就好办,是男娃就好办,云氏可以安稳百年了,等多多再生出一个男娃,云氏就算是开枝散叶了。

  那就再等等,看过孩子之后我们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对了,小昭,这孩子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印记没有?”

  云昭郁闷的道:“就像我屁.股上的那个?小的时候,你们从来都不看我的脸来确定身份,永远是先看我屁.股,我孩子没毛病,是我亲生的,你们不用太紧张。”

  云霄低声道:“那不成,必须有,没有的话我们也要造出来一个。”

  “就像我蓝田县的战马屁.股上都要打烙印是吧?”

  “对,就是这样。”

  “滚蛋啊——”

  云彰的出生,给了蓝田县人莫大的欢乐!

  如果云昭愿意的话,他可以举着这个懵懂的孩子昭告天下,至少,蓝田县的人会把当做王一样对待,欢呼,崇拜,且无头脑的认为他就是蓝田县未来的王,自己未来的君主。

  对于这一点,云昭非常的羡慕——有些人从一生下来,就是真正的大人物。

  这是千年家族——云氏的大事件。

  关中大地上一片欢腾,所有的大明藩王,大明官员统统送来了丰厚的礼物,就连远在京师的崇祯皇帝,也赐下了一个雕刻着龙凤的金项圈,金项圈上还带着一个镌刻了福寿永昌四个字,不仅仅如此,这孩子从这一刻起就是大明蓝田千户所的千户。

  云昭有些担忧的走进钱多多的院子,他以为此时的钱多多心情一定不好,走进去之后才发现钱多多正在整理一套小小的衣衫,见云昭进来了,就笑道:“夫君看看,我给我们孩儿准备的小衣服。”

  云昭看了看衣服,拿在手上揉搓一下道:“很软。”

  钱多多道:“何常氏用木槌敲打了两天呢。”

  云昭握着钱多多的手道:“心里不委屈?”

  钱多多幽幽的叹了口气道:“预料之中的事,妾身自幼便命运多舛,老天把夫君给了妾身,已经是开眼了,便不会再降下更多的福气。

  人总是在贪欲中忘记了自己是谁,妾身可没有,我只祈求上苍,容许妾身把腹中的孩儿平平安安的生下来,除此之外,不敢奢求。”

  云昭笑了,拍拍钱多多的手道:“你放心,我会守在你身边的,直到把孩子生下来,我们一起看着他们长大,我们不会只有一个孩子,我这么聪明的人,孩子应该多一些才对。”

  钱多多笑了,抓着云昭的手道:“我的孩子出世的时候,也会有这么多的人祝贺吗?”

  “必然是这样的!”

  “太好了,我现在就去准备仓库!”

  云昭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自家内部的争端就要从此开始了。

  跟云昭的担忧不同,老回回在看到李定国的部属之后,为自己族人的担忧一刻都未曾停歇。

  李定国麾下的军队与他见过的所有军队都不一样。

  初见这支军队的时候他就看的出来,这支军队就是纯粹是为了杀人而构建的军队,每一个人,每一件装备都是纯粹的为战争服务的。

  铠甲,战刀,短火铳,鸟铳,手雷,火炮,弓弩,刺枪都是他从未见过的款式,亲自试验了之后,他就不再怀疑李定国说的任何一个字。

  正兵一千八百名,辅兵一千八百名,炮兵三百名,民夫三千,战马三千匹,挽马两千匹,火炮四十八门,偏厢车八百辆,辎重车六百辆。

  这是一支用金子跟钢铁打造出来的军队,人数虽然不足八千,算不得多,耗用的钱粮却远超一支八万人的军队。

  “这是一支标准的蓝田军团配置,而这样的军团,蓝田县还有三支,两支在外,两支在内。”

  说起自己的军队,李定国自己也有些志得意满。

  虽然自己的这支军队是蓝田县四支军团中最晚成立的一支,比不得高杰军团,云杨军团,云福军团那般筹措多年,不过,他有信心将这一支军团打造成一支无敌军团。

  “我隐居不到四年时间,军队已经变成这个模样了吗?”老回回瞅着面前的军队如坠梦里。

  李定国回首望着高耸入云的玉山道:“不出五年,这些武器就会被替换掉,换上威力更加强大,更加轻便,更加凶猛的武器。

  我想,到了那个时候,蓝田县无论如何也就到了一统天下的时候了。”

  老回回呻吟一声道:“你们现在已经很强大了,为何不出关?”

  张国凤得意的整理一下自己的头盔道:“我们越是强大,统一天下的时间就会越短,天下百姓遭受战火苦难的时间就越短。

  老回回你应该庆幸,提前见到了这支军队,告诉你的族人,我们此次的目的就是要宁夏卫,要平定河套之地,要把那里建设成一个大西北的粮仓,为我们西进,北下提供充沛的粮草。

  同时也告诉你的族人,不要起反抗之心,一旦大军受到任何攻击,你们将付出千倍,万倍的代价,你可以把我的话当做警告!”

  大军出征,云昭并没有前来送别,秘书监杨雄代替云昭来宣读了云昭准许大军离开凤凰山军营的命令,獬豸在大军离开之前,召集了所有军官开了整整两个时辰的诫勉会议。

  一众军官离开会场的时候,一个个神情凝重。

  行军号吹响了,游骑率先出营,随即,一支黑色着装的钢铁洪流就从凤凰山大营倾泻而出,沿着宽大的道路直奔延安府。

  老回回坐在高高的辎重车上,望着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军队,无声的落泪,他不是没有一战的勇气,只是,要让全族人都参与进来,他不敢想这样的后果。

  李定国说的没错——抵抗这样的一支军队,真的会死的。

  军队走了,军营立刻就成了空营,可是,在他们走后的半个时辰,又有一群刚刚招募的年轻人就嘻嘻哈哈的走进了凤凰山大营。

  才进大营,迎接他们的就是一干云世老贼的马棒跟皮鞭,他们的观念很是淳朴,新来的年轻人自然是桀骜不驯的,必须要打服气之后,他们才肯老老实实的接受军令。

  老兵用不着云昭出面,当这些年轻人度过训练期之后,云昭就会带着强大的个人魅力,跟这些军卒谈话,这也代表着这些招募兵们犹如地狱一般的新兵生活结束了。

  建立李定国兵团,将蓝田县库房抽空了一半,云昭希望这支兵团能给他带来更加丰厚的收入。

  没错,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是云昭的夙愿,可是,建立一支能回本的军团才是云昭的毕生梦想,蓝田县的一支军团……太费钱了,即便是富裕如蓝田县者,也必须用两三年的时间,才能组建出这么一支军队来。

  杨雄回来的时候,云昭正怀抱着自己的长子云彰在大书房漫步,自从这孩子满月之后,云昭每天都要抱这个孩子半个时辰,不论他多么的忙碌,从不间断。

  这里面固然有疼爱孩子的因素,可是,云昭这样做的最大原因却是要从孩子小时候就培养父子间的亲密关系。

  别的大人物在子嗣问题上历来是只管生,不管养的,高兴地时候就把孩子当玩物,不高兴的时候孩子就是一个出气筒,以至于他们的孩子长大之后与自己的父亲毫无信任可言,在争权夺利的时候用刀子,或者毒药弄死他们父亲的时候心中毫无阻碍。

  很多时候,大家世族乃至皇族的孩子是没有父亲这个概念的,父子之间没有亲密的交流,仅仅依靠一部《孝经》就期望达到父慈子孝的目的那就是太可笑了。

  “李定国走了?”云昭让窗外的阳光落在幼小的孩子身上,这对孩子很有好处。

  “走了。”

  “那个老回回屈服了吗?”

  “屈服了,不过看着有点生不如死的感觉。”

  云昭用洁白的棉纱轻轻地擦擦儿子的口水低声道:“他有这样的感觉是对的,对于他们来说,这一次的改变恐怕真的有些生不如死。”

  “县尊,段国仁的手段过于毒辣……”

  云昭瞅着自己孩儿乌溜溜的眼珠子道:“人的适应性很强,他们会慢慢适应的,适应了就到了过上好日子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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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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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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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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