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昭明显的感到大殿里的气氛有些不对了,连忙对近在咫尺的云蛟道:“蛟叔,我喜欢当强盗!”
云蛟听云昭这么说,立刻就眉花眼笑,张开嘴喷吐着腐肉气息哈哈大笑。
“我就说嘛,云氏当了几百年的强盗,怎么可能在这一辈上就断了门路。
你还别说,我云氏众人长相不好,就缺你这么一个小白脸,以后放出去,专门替我们打听肥羊,人家也不戒备,如此一来,我们的买卖就好做了。
先说好,云氏不出淫贼!”
带着恶臭的唾沫喷在云昭的脸上,这让云昭有些生不如死……
福伯把云昭从云蛟的魔掌里解救出来,云昭用袖子胡乱擦一把脸道:“我要好好念书将来当大强盗!”
云虎笑道:“念书好,念书好,这世上最能赚钱的人就是读书人,爷爷们火里来水里去的一年下来只能混个半饱,要不是主家娘子支持山寨早就散了。
那些读书人虽然不抢劫,人家捞起钱来,比我们强的太多了,我家的娃就该读书,然后当山贼,这才是正道!
等着,娃娃第一次来,虎叔给你送点见面礼!”
强盗说话办事就是干脆,将云昭丢下,云虎就大踏步的离开了破烂的大殿,在门口打一个唿哨,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山贼就跟着他走了。
不爱说话的云蛟今天却成了话痨,见云昭似乎有担心的意思,就摆摆手道:“无妨,今天本身就轮到他出去了。”
云昭重新给云豹,云霄见礼之后,大殿里终于安静下来了。
“福伯,这里的人手我们家就没有好好训练过么?比如您的练兵法子?”
不等云福作出解答,云霄摇着头道:“山寨清苦,要打劫,要种田,还要防着官府没有半刻清闲,加上钱粮跟不上,吃饭都成问题,只能如此了。”
云昭皱眉道:“如此下去恐怕不妥,几位叔叔难道不知练兵之事?”
云霄道:“怎么可能不知?如果这些年不是靠鸳鸯阵对敌,云氏早就败落了。
你蛟叔跟猛叔就是藤牌手,跟长牌手,你虎叔是长枪手,你豹叔标枪兼短刀手,我们没有用两丈的竹枪,你霄叔的箭法不错,也就凑合着成了一个简单的鸳鸯阵。
山里其余的人也是这么安排的,就是甲胄,藤牌,长牌,长枪这些武器太少。”
云昭瞅瞅破殿里面的兵器架子,忍不住叹口气道:“应该多置办一些才好。”
云猛笑道:“卫所官兵兵刃不比我们的好。”
云昭回忆一下自己知道的明末卫所,想起那些人其实是一群农奴根本就不是军队,立刻摇头道:“不能跟卫所官兵比!
六叔,咱们家累世为盗,怎么可能连武械都不齐整?”
云猛,云蛟,云豹,云霄齐齐的把目光落在云福的身上,一个个都不说话了。
云福吧嗒两口烟,慢条斯理的道:“武库里有家伙,想要?拿鞑子或者倭寇的脑袋来!”
云霄咳嗽一声道:“福伯,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话,我们也知道,现如今,鞑子还在口外,倭寇已经不见踪影,您让我们如何拿到鞑子跟倭寇的人头?”
云福冷笑道:“你们以前不是没有武器!“
云霄张了张嘴,最终一巴掌拍在大腿上再无一句话。
云昭不解的瞅瞅云福,又看看云猛,再看看面红耳赤的云豹,云蛟,一点都不明白他们的这些话。
云福将云昭拖过来看着他的眼睛道:“有一个叫做孙传庭的白面书生,在白马驿随便挖了一个坑,就活活坑死了你六叔这样的狗屁好汉七百余条。
你父亲到白马驿的时候,二伯,五叔,六叔跟云虎,云豹,云蛟,云霄他们正拖着碌碡压路基呢。
如果不是他们平日里恶名不显,估计也早被埋进路基里去了……你父亲给了太监黄玉生两尊白玉佛,绢花锦缎十匹才让人家松了口风。
还以为孙传庭会听话,结果呢,又被孙传庭勒索了纹银三千两,粮食七百担用来修路,这才保住了他们的性命。
少爷,你将来跟你娘回西安的时候会路过白马驿,走那条路的时候要仔细些,那都是你六叔他们的心血。”
“孙传庭?”
“没错,进士郎,长安县知县。”
“挖了一个什么坑?”
“农夫不小心从地里挖出一颗不世出的夜明珠,装夜明珠的盒子上写着字——唯大英雄得之!
然后,长安县,蓝田县的大英雄们就蜂拥而至,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这群个个认为自己是大英雄,大刀客的家伙们,就在白马驿厮杀的天昏地暗……孙传庭带着西安府,长安县的大批捕快,还有西安城守军包围了白马驿……然后,一日之内,官府刽子手的鬼头刀砍人头砍得卷刃了几十把。
孙传庭一个子都没花,还收缴了大批兵刃,武械,交给铁匠重新铸造成了锤子,凿子,铲子交给你叔伯这些大英雄们用了六个月的时间,就修通了被山洪冲垮阻碍关中跟蜀中往来长达五年时间的七十里大路。
人家孙传庭不但升了官,还发了财,地方上的百姓听到孙传庭的名字那个不翘大拇指,地方上的盗贼只要听到孙传庭的名字,那个不是胆战心惊的。
也就是孙传庭调任了,如果那个人还在西安,哼……你的几位叔伯们现在……
少爷,听了这些事情,你还想做盗贼吗?”
云昭的嘴巴张的圆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呆滞的瞅瞅几个想钻地缝的叔叔,梗着脖子道:“我还是想做盗贼!”
云福点点头道:“也好,这年头做盗贼也算是一条出路。不过,少爷啊,你如果以后遇到了孙传庭这种人物,什么都不要管,扭头跑就是了。
山贼嘛,就是拿来欺负弱小的,这就是盗贼的本来模样,逃跑几次不丢人。
咱们家的阴族一脉已经跑了好几百年了,再深的深山都去过,这方面没人比得过我们家。”
云昭不满的道:“要是碰见戚大帅这种模样的人呢?”
云福大笑道:“遇到戚帅……你就假装是被山贼裹挟的百姓,估计是哄骗不过去,到时候认命就好。”
云昭听了连连点头。
云蛟那些口气熏天的大话,被福伯毫不留情的给戳穿了,一个个也就没了云昭初来时豪气干云的模样,也不再诱惑云昭去当盗贼了。
此时此刻,云昭才明白为何母亲面对云猛他们这些人的时候永远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也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会克扣阴族钱粮克扣的心安理得,这些被苛刻对待的人,不但不反对,反而对母亲恭敬有加了。
云昭此时也明白了一件事——山贼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跟其余职业一样,只有最头部的那几个人才能享受权力,才能享受美人,才能享受醇酒,美食……剩下的都是送死的货!
福伯说的很对,山贼们最大的本事就是逃跑!
云昭觉得,自己将来一定要把这个宗旨贯彻到底,直到自己熬成了拥兵百万的大贼寇!
这件事要切记,切记!
朱明王朝虽然已经四面漏风摇摇欲坠,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残破的王朝,他依旧人才济济,多得是愿意为这个王朝抛头颅洒热血的人。
假如自己很不幸的遇见一个,以家里这些山贼的素质而言,自己很可能会成为人家的踏脚石,最后被送上受刑台,被人用小刀子割成骷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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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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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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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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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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