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电子竞技一胜者为王>32、一棵玉米穗儿
  凌晨时分,一轮火红朝阳从东边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天边的鱼肚白愈发明亮,金色阳光洒在路上的村民身上,驱散寒冷带来光热温暖。

  其实。

  唤醒村落的从来都不是朝阳,而是凌晨四点左右,就开始打鸣的公鸡。

  雄鸡一唱天下白,嘹亮鸡鸣是属于村落的闹钟。

  江南家所在的村子不大,满打满算也不过两百来户,平时去街里买个菜以及面条什么的,几乎都能把半个村的人给遇上一遍,用一部电视剧里的话说就是——

  “咱村这屁大点的地方,老子抽支烟的功夫能溜完两圈!”

  ------

  江南醒的很早。

  看着手机上大大的七点,江南翻个身把毛毯拉到头上。

  他昨天没打通宵。

  原本制定的通宵计划因为意外而没能顺利实施。

  谢师宴举行完,班长和几个平时爱组织活动的同学又把大家带到了ktv,等到结束时已经夜里一点了,把上了情绪喝多的同学们送到宾馆安排好后,顾倾又让自己送她。

  江南那时才知道,喝啤酒原来也算酒驾。

  ……

  “那你还喝?”

  “这不是……这不是……要不是同学们气氛这么热烈,我会喝吗?你就说送不送,不送我自己开车回去,就是被警察抓走也没事,你不用内疚,送我又不是你的义务。”

  “那你回去慢点。”

  “江南!”

  ……

  江南清楚记得,当时韩旭用一种很渴望的眼神看着自己,‘不要’这两个字几乎写在他的脸上。

  “要不,要不你让别人送?”

  这句话江南只是想了想,就否决了。

  大半夜的,让谁送江南都觉得不放心。

  最后。

  在韩旭失望的眼神注视下,江南接过顾倾递来的包,朝街道那边走去。

  江南没看到,也不可能看得到,顾倾偷偷在背后伸出手指,朝韩旭他们几个人比出个形状——

  (^-^)V。

  韩旭气的一蹦三尺高。

  顾倾!

  ……

  顾倾喝了酒,江南又没驾照,只能叫代驾。

  等代驾过来又是半个小时的时间,不过因为可以坐在车里的缘故,江南冷倒是不冷,就是觉得和顾倾坐在一辆车里,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

  想亲她。

  这是事实。

  可江南佯装镇定的偷偷哈口气闻了闻,便取消了这个想法。

  再者说刚才喝的多数是饮料,想装醉也没合适的理由。

  独处的环境让顾倾也受到了影响,言语上不再那么伶俐,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各自报的大学,等来了代驾。

  代驾的这个男人有三十多岁,接过顾倾钥匙的他,打量了几眼车和顾倾,带着意味不明的眼神看了几眼江南。

  江南系好安全带,半开车窗看着窗外,缓解尴尬。

  爷只是送同学回家而已,别以为爷吃软饭。

  小区楼下有酒店,顾倾回家前,让江南他就在酒店休息一晚上算了,熬夜打游戏对身体不好。

  当时时间已经半夜两点多,就是赶回去也玩不了太久。

  再加上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江南心里没感觉是不可能的,于是通宵计划宣布失败。

  ------

  “江南!”

  楼下传来老妈的喊声。

  江南躺着,无意义的拿来枕边的手机打开屏幕,深吸口气喊道,“咋了?”

  这栋两层楼是上小学的时候家里建的,房龄就比弟弟小两岁,江南开始的时候住在客厅,爸妈结婚时的沙发是那种可以铺开的,江南就睡在沙发铺成的床上,其实软绵绵的也很舒服。

  后来江南变成小伙子了,再睡在客厅,有村里人过来看到不合适,于是江南就抱着铺盖来到了楼上。

  二楼很真实。

  没有装修。

  以往都是放地里收下的玉米或者麦子。

  角落有张床,再加上一台六十块钱买来的落地式风扇,江南从初二开始到现在,睡了五年。

  江南估计,除非自己到了娶媳妇的时候,不然恐怕这就一直是自己睡觉的地方了。

  对了。

  这里还是弟弟以后睡觉的地方。

  妈妈喊道,玻璃隔音效果好,不喊根本听不见,“醒了?醒了下来收拾收拾,跟我去地里一趟。”

  江南听到这话,揉了揉脸,“好!”

  套上衣服,跑到楼下刷过牙,洗完脸,就接到了妈妈递来的一身衣服。

  “去地里干活,穿这身脏点的。”

  ……

  十分钟后。

  江南穿着军绿色迷彩上衣,套着灰色且明显大了不止一号,不挽起来就会把脚给盖上的长裤,戴着草帽,扛着把铁锹,跟在妈妈身后走出家门。

  八点钟的阳光已经有点热了,江南扛着铁锹,突然想道,“如果顾倾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会怎么说?”

  肯定很有趣!

  江南越想越有意思,于是给自己来了个全方位的视频录制,朝顾倾的讯息点击发送。

  手机扔进宽大口袋,江南出发。

  地里的麦子早就收过,而且拖拉机也已经把地螺旋过了,现在地里都是新土,黑黑的,湿湿的。

  蹲在地里捏住一把泥土,江南用力一攥,感觉有点像是水和过的面粉团,就是没面粉团那么紧致而已。

  新翻的地面,不时会有蚯蚓出现。

  江南心情总的来说很好,直到看见一道老迈身影,这一切都变了。

  ……

  打小就在村里长大的江南,觉得村里长辈们大多都很和蔼,平常出门见到,都是互相带着笑意问候,弄的心里都暖暖的。

  就是村里有些长辈的为人处事,让江南觉得很恶心。

  乱嚼舌头……

  小肚鸡肠……

  不分是非……

  等等。

  多的说不清。

  路上过去那人,是让江南这小半辈子吃过最大一个亏的人,同在南地的一户邻居。

  这户邻居不是青壮,是个老婆婆,她老伴儿几年前去世,两个儿子都在外边城里立的家业,只有个闺女会经常来探望她。

  江南以前觉得她一个人孤苦伶仃,有事没事都会帮这个奶奶办点杂事。

  在以前村里还没修好公路的时候,因为怕她上年纪了腿脚不灵活,被泥泞道路滑倒,江南还特意搬了些自家盖房没用完的砖头,帮她在院子里铺了条小路。

  正常情况下,两家怎么都会是其乐融融的局面。

  可江南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家这么多年第一次跟村里别的人打架,竟然是被这平时笑眯眯打招呼的‘老奶奶’,给挑拨起来的。

  那是读初三的时候,有次周末江南吃过晚饭,在院子里拿着手机看小说,可突然就听到门口传来大人争吵的声音。

  “都有人看到你拿了,你还在这儿嘴硬!都说了没啥别的意思,只是跟你说一句以后别拿了,你倔什么倔?!”

  “没拿!

  谁拿了!

  谁看见了!

  我拿你一棵玉米穗儿头砍下来给你!”

  “你还倔!”

  ……

  二爷的声音。

  江南立刻跑到堂屋,跟父亲说了这事。

  因为着凉头疼的父亲,听到这事立刻穿上鞋赶出去。

  江南把手机往口袋一放,立刻就跟出去,期间把跟着的小狗锁院里,只跟父亲隔了最多十秒,然后赶出去的江南就看到。

  一群人站在旁边,两个人跟父亲扭在一起。

  拖鞋江南都跑掉了。

  来到近前江南看到父亲一鼻子血,脑子瞬间懵掉,随后看着平时在村里风评就不好,吊儿郎当一事无成的,连混混都算不上的人,一拳就砸了过去。

  老子挨打,儿子不需要问是因为什么。

  ……

  后来江南才知道,这是一棵玉米穗儿引起的斗殴,始作俑者,乱嚼舌头的,就是这些年当奶奶看的邻居。

  这是何等操淡的事情啊。

  收完玉米的季节,村民在自家门前晾玉米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两家挨的近,二爷可能是看到有玉米穗掉出来,顺手捡起扔回去。

  就这么简单的事情,被老婆子看到了,然后她居然跑到邻居家,说有人在偷他家玉米。

  何其操淡。

  二爷是个很板正的人,被冤枉,觉得受了委屈,就吵起来了。

  父亲头疼难忍,一看到邻居两兄弟推搡二爷,火气没忍住直接动手了。

  说真的。

  一棵玉米穗儿,这个年头谁在乎啊?

  可就是这一颗玉米穗儿,让江南在后来上学的时候,被同学笑了好几天青眼圈。

  但江南不后悔,每天在学校都做各种体操的江南,身体素质可要比那天天在家蹲着的人强多了。

  没吃亏。

  可这事就成了江南这么多年里唯一的一次心结,为什么有的人,就那么的喜欢搬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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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咚。”

  顾倾回消息了,“要忙到什么时候?今天看电影吧,我去接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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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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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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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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