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响彻云霄。
“新娘来了,新娘来了!”宾客一起朝大门口的方向看去。
只见好几辆车门两边拴着红飘带的轿车,徐徐停在平南大饭店的门前,打头的第一辆白色的轿车上,被彩带红花打扮得非常漂亮。
车门开了,宁纪南从车里走出来,他穿着笔挺的深蓝色军装,铮亮的皮鞋,挺拔俊朗,意气风发。
他的胸前戴着一朵显眼的红花,花下面的红绸带上写着“新郎”二字。
后面下车的就是身穿大红色龙凤旗袍,手捧鲜花的顾悠。
宁纪南牵着顾悠的手,踩着红色地毯,缓步走进了婚礼会场。
这个时代的婚礼仪式比较简单,摆酒席请亲朋好友来喝喜酒,新郎新娘到场喝杯酒,就算是完成了。
双方父母坐在主桌,凌母给顾悠准备了白水,一会敬酒的时候,就当作是酒。
婚宴就是图个喜庆,很多新娘子喝不了酒,大家也不会去较真。要灌酒的,都冲新郎去。
宁家几代都是从军的,今天来的宾客当中,有一大半都是军人。
一场喜宴喝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告别父母之后,顾悠和宁纪南坐上了车。
上车后,宁纪南就一直捂着头,看上去好像是喝多了。
“纪南,你怎么样?头晕吗?”顾悠伸手过去,替他揉按着太阳穴。
她的手指很软,动作很轻。
宁纪南握着顾悠的手,声音低哑地轻唤:“悠悠……”
低沉磁性的声音,让顾悠心跳加速。宁纪南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她,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掌心。
他们的新房是一个小四合院,顾悠还在院门口挂了个匾额,上书:南悠小筑。
车子走到胡同口,就开不进去了。
顾悠和宁纪南在胡同口下车,手牵手沿着胡同往家走。
打开门锁,推开沉重的木门,两人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呀~”顾悠惊呼一声。
宁纪南突然把她横抱起来了。
他抱着顾悠,穿过庭院,大步往里屋走。
房间里的龙凤烛一直亮着,宁纪南走到床边,把顾悠轻轻放在大床上。
“悠悠,你终于成为我的妻子了。”
“嗯。”顾悠抬头跟宁纪南对视,启唇轻唤,“老公……”
她的声音娇娇软软的,只是短短两个字,却让宁纪南眸色变暗,他扯过喜被,盖在两人身上。
顾悠闻着他身上淡淡的酒气,他低下头,在黑暗中,轻轻吻着她的额头,吻着她的双唇。
他的手指随意拨弄几下,解开了领口。呼吸越来越重,灼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边。
她抬手揽着宁纪南的后颈,仰头回应着他。
衣服从床边滑落,空气中的温度上升到了极致。
两道人影在床幔中忽闪忽现。
……
结婚后的第三天,宁纪南拎着礼品,跟顾悠一起去了平南大饭店。
虽然顾悠是远嫁,凌家父母是住在酒店里,但该走的礼数,宁纪南不会落下。
女儿出嫁三天后回门,这是古往今来的规矩。
进到凌父和凌母住的房间,凌母就把顾悠拉进了房间里,过几天就要回大山村了,想跟顾悠说说体己话。
顾悠刚坐下,凌母拉着她的手,关心地问道:“悠悠,这几天怎么样?还适应吧?”
“妈,那个房子就只有我跟纪南住,没什么不适应的。”顾悠回道。
“那就好。”凌母点了点头,笑道:“还好宁家的人都很好,我跟你爸不在京市,也能放心了。”
“纪南说过,你跟爸以后可以来京市常住,他是非常欢迎你们的。”
“晓得,晓得。现在走不开啊,你哥新开了个厂子,忙得不可开交。你嫂子怀上二娃了,也要我照看着。”
“嗯,等我几个侄儿再大些,你带他们一块过来住段时间。”
“行行,那没问题。”
顾悠和宁纪南待到晚上吃完晚饭,才坐车离开了。
宁纪南如今在边境驻守,部队只有半个月的婚假,办完婚礼没几天,他就离开京市,坐火车回了部队。
顾悠跟宁纪南一直聚少离多,因为路途比较遥远,他每次回来探亲,也待不了几天。
这样的异地生活,维持了十年左右。
直到宁纪南立了大功,才被上头调回了京市,在军区任职,维护京城的安定。
顾悠每天在地里田间忙活,终于在成为研究员的第五个年头,培育出了亩产600公斤的水稻。
国家为了奖励顾悠的研究成果,还给她颁发了奖章,给了五万块钱作为奖金。
到手的奖金还没捂热,顾悠转手就把钱给了农科院,她所得的全部奖金,都会用于农业研究,使粮食达到更高的产量。
顾悠的名字被很多报纸报道,整个华夏国的农民,都会记住顾悠的名字。
是她,让几亿老百姓,能依靠种田吃饱肚子。
宁纪南在五十五岁的时候,因旧伤复发,组织上批准他提前退休。
从退休那天起,宁纪南每天跟顾悠同出同进,她下地种田的时候,他也要在一旁看着。
他每天乐此不疲地接送顾悠上下班,风雨无阻。wWW.ΧìǔΜЬ.CǒΜ
顾悠在这个世界待到了83岁,宁纪南离世后,她躺在庭院的躺椅上,最后抬头看了一眼盛开的海棠花。
等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
入狱十年后,凌灵终于刑满释放。
三十岁的凌灵,被病痛折磨得,如同一名形如枯槁的老人。她的脸颊凹陷,头发白了大半。
尽管这些年,她的父母经常会来探监。
但凌灵在出狱后,却没有回大山村。
回去做什么?
凌灵现在这副鬼样子,一点都不想被其他人看见。
况且,王二牛是她挥之不去的噩梦,她为了逃离这个人,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不管怎么说,她都不会回去的!
至于那个孩子……现在明明已经十岁了,智商却还停留在三岁。
凌灵在牢里,经常会梦见孩子,可她不敢回去,也不能回去。
要她下半辈子,守着傻儿子,照顾他一辈子,她真的做不到!
凌灵坐火车南下,去了发展迅速的南方省。
本来以为去到南方省,就能顺利找到一份工作,可凌灵却处处碰壁。
有些人嫌弃她的形象,有些人嫌弃她蹲过牢房。
就连餐馆服务员的职位,凌灵都面试不上。
最后没办法,只好谎称身份证弄丢了,做了餐馆后厨的洗碗工。整日埋头于碗碟之中。
有一天,凌灵在餐馆的电视上,看到了顾悠的新闻采访。在采访中,顾悠侃侃而谈,神采飞扬。
“不是这样的……这一切,本应该是属于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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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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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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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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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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