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第431章 高情商:我犯了所有吃货都会犯的错!低情商:胖了!
  “老妈比较重要,负责雪人脑袋,我和老爸负责雪人身体,墩墩负责居中调度指挥!”

  沈佳悦戴上手套,给大家做了分工。

  然而她和沈国富正将天台上的雪滚成大雪球的时候,才发现韩淑珍把雪人脑袋做成了一个巨型糖三角的造型。

  果然……

  老妈只负责动嘴比较合适。

  人家都是内事不决喊老妈,自家却完全相反。

  沈佳悦无奈的说道:

  “老妈,还是我来吧,你这种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又被我爸宠坏的人,是不适合动手的。”

  韩淑珍一听就不乐意了:

  “主要是场地太小,要是换成医学院操场那种大地方,看我不给你滚出个圆圆的雪人脑袋。”

  沈佳悦:“……”

  您还打算去医学院丢人呐?

  她说道:

  “放下我来吧,要不是答应墩墩了,我才不会这么积极呢。”

  韩淑珍也觉得自己滚的这個雪人脑袋不太好,一听闺女要主动帮自己收拾残局,就没客气,她起身捶了捶腰,没话找话的问道:

  “悦悦,天台上这一圈花池准备种什么啊?要不要我给你们种点花?”

  “我婆婆说回头给我们种菜呢,种点茄子辣椒西红柿啥的,她计算过了,全种的话,每天能收不少菜。”

  种菜?

  韩淑珍原本想说别闹了,但看了看这面积巨大的天台,除了在上面做烧烤之外,种菜还真是不错的选择。

  耕种是刻在每个国人骨子里的情结。

  不管农村的田间地头河堤内外,还是别墅前后的绿地花园和池塘小溪,都有种菜的人的身影。

  哪怕逼仄的楼房中呢,冬天的阳台上种一些蒜苗、窗台的花盆中埋一棵白菜根,也都是常有的事情。

  楼上的天台四周已经全做成了花池,土壤什么的也都不错,确实挺合适种菜的。

  韩淑珍环视一周,想象一下夏天来临上面各种青菜郁郁葱葱的样子,突然有些期待起来:

  “那回头我们可就不买菜了,天天过来摘菜。”

  “没问题,绝对比市场上的菜好吃。”

  娘俩憧憬吃自种菜的时候,林记美食的厨房中,林旭正在跟几个帮厨一道用盐搓洗着一个个的雪梨。

  颗粒均匀的食盐有着很好的去污能力。

  特别是这种表面有可能带着果胶的水果,单用清水的话很难洗净。

  而用洗涤剂之类的,总觉得会有味道。

  所以食盐就成了最佳选择。

  拿一个雪梨在手中,捧着一把食盐捂上快速揉搓,让食盐的略显粗糙的颗粒将雪梨表面的杂质、果胶等成分清洗干净。

  接着再放进清水中,进一步淘洗。

  盆里那些变得脏兮兮的食盐也不用扔掉,直接倒进热水中把盐搅拌融化,用滤纸过滤两遍,就成了干净透彻的盐水。

  不管做卤汤还是做泡菜,都能继续使用。

  所有雪梨都洗干净,用菜刀开始去核。

  把雪梨切成四瓣,再用菜刀快速将果核剔出来,一个雪梨就这么切好了。

  去核的梨不用再改刀,直接放进大号的和面机中,利用机器里面的和面刀,将雪梨打碎就行了。

  做秋梨膏需要把切碎的雪梨进行熬制,煮透之后再捞出来进行过滤,而过滤出来的汁水,才能做出秋梨膏。

  既然过滤,那么雪梨不管是切碎还是用搅拌机打碎都没有区别,相对来说,打碎的出汁率还更高呢。

  在大型饭店里,需要把大量食材打碎时一般不会用搅拌机或者料理机,而是会选用容量更大的和面机。

  刀头更大,搅打的食材更多,效率也更好。

  打碎的雪梨直接倒进之前做酸梅汤用的大号汤桶中,接着开始打下一锅。

  一百斤雪梨,哪怕去掉果核也会剩下不少,用和面机足足搅打了好几锅,才算把雪梨搅打完毕。

  把所有雪梨全都倒进汤桶中,就该往里面放药材了。

  做秋梨膏时,往里面放一些止咳平喘清热化痰的药材,这样秋梨膏润肺止咳的效果才更好。

  林旭拿来了罗汉果、甘草、干百合、红枣、枇杷叶、川贝、蜂蜜等食材和药材。

  把罗汉果掰碎,甘草干百合改刀,红枣去核,然后和枇杷叶以及大概三四斤的蜂蜜一块儿放进汤桶中。

  至于川贝,因为药效挥发太快的缘故,只能最后放。

  放早了的话,会完全没有效果。

  药材全都放进汤桶里,林旭又往里面放了几片生姜,这能有效祛除秋梨膏中的寒性。

  但生姜属于热性,不能放多。

  不然别说止咳了,甚至还有可能起到反作用。

  全都放好,盖上汤桶的盖子,大火熬制。

  这一步大概需要熬一小时,才能把所有药材的药性熬出来。

  忙完这些,林旭来到外面,发现窦雯静和耿乐乐也来了,这会儿正跟陈燕和曾晓琪凑在一起憧憬中午的大骨头呢。

  见林旭出来,耿乐乐兴奋的问道:

  “旭哥,大骨头好了吗?”Χiυmъ.cοΜ

  “你要是喜欢吃三成熟的,这会儿就可以开吃了。”

  小蘑菇头一听,顿时甩了甩脑袋:

  “那我还是垫巴点东西吧,今早连饭都没吃,就想多啃两块大骨头呢,没想到真得到中午才能吃。”

  店里的早餐还有,车仔给她端了一碗酸辣汤和两个肉卷。

  耿乐乐一边吃一边问道:

  “悦姐怎么没来啊?”

  “在楼顶给墩墩堆雪人呢,我岳父岳母也在那。”

  堆雪人?

  几个无所事事的人一听,当即来了兴趣:

  “那咱们也去吧?”

  “好啊好啊!”

  “乐乐你赶紧把汤喝了,拿着肉卷路上吃,不然我们可不等你啊。”

  耿乐乐一听,将碗里的酸辣汤三两口喝下去,随即把两个肉卷往饭盒里一装,便跟着几个童心未泯的大姐姐一块儿下楼了。

  林旭歇了一会儿,回厨房继续开始忙活。

  一小时后,林旭将灶上的火关掉,打开汤桶的盖子。

  一股好闻的雪梨味儿就从里面飘了出来。

  开始熬的时候,汤桶里全是雪梨糊糊,而现在水分明显多了,色泽也变成了深褐色。

  这会儿温度太高,没法过滤,否则容易把手烫伤。

  得先从汤桶中倒出来,晾到不怎么烫手时再过滤,这样过滤效果才更好。

  林旭将这些雪梨汤倒进两个大号不锈钢盆里,放在冷库门口,加速雪梨的冷却。

  这会儿大骨头也已经差不多好了,关火,继续浸泡。

  等盆里的雪梨汤不再烫手时,林旭拿来一块超大的过滤布,开始过滤。

  把过滤布放在一个空盆中,四边高出盆的边沿。

  接着用水瓢舀着雪梨汤往里面倒,约莫盆里要满时,提起四个角,让里面的汤汁过滤出来。

  剩下的残渣也不要扔,放进榨汁机中,把里面的水分尽可能的榨出来。

  在一旁帮忙的车仔问道:

  “榨干的残渣就没用了吧?”

  马志强嘟囔一声:

  “对咱来说没啥用了,但对于有些人来说,还是很有用的。”

  “什么人?”

  “对花农来说,这是顶好的肥料;对爱钓鱼的人来说,这是最顶级的窝料;对于……”

  他还没说完,林旭便说道:

  “找个袋子装起来吧,今天我走的时候带回去,我家楼顶有花池,准备趁着现在有雪埋进去,明年种菜涨势肯定好。”

  今天这些料渣不算多。

  不过等燕姐那三千斤雪梨到了后,估计整个天台的花池都能施一遍肥料。

  这种料渣要是其它季节用来种花种菜,其实并不好,因为这种甜味残渣容易招虫子。

  但冬天就没事了,往土里一埋,等来年开春,已经全都发酵成了养分。

  所有的料汁全都过滤出来,居然足足一大盆。

  林旭舀了一碗尝了尝,甜丝丝的,略带一丝药味,有种喝凉茶的感觉。

  拿来一口最大号的汤锅,把这些过滤出来的汤汁倒进去,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熬煮了。

  十点多的时候,谢保民开着车,带着全家老小以及大春两口子来到了店里。

  他们刚走到楼上,陈跃进两口子、任崇墨两口子、崔清远、耿立山一家、沈佳悦的舅舅一家以及强哥潘达粤利粤米岚等人也都来了。

  下雪的周末,来一顿美味的酱大骨,绝对是一桩让人无法拒绝的美事。

  宴会厅上午没人,服务员直接领着大家去楼上喝茶聊天。

  没多久,在林家堆雪人那帮人也到了。

  沈国富还去南三环把沈老太太接了过来。

  等人到齐,开始吃饭。

  这会儿酱大骨的汤桶表面有着厚厚一层油脂,这些都是炖出来的猪油和骨髓油,将上面压着的水盆端出来,再取出上面的篦子,酱大骨的香味才开始向外散逸。

  林旭拿来一个盆,先从表面撇出半盆油脂,接着换个盆,开始用漏勺往外盛大骨头。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炖煮和一个多小时的浸泡,这些大骨头不仅变得色泽红润,而且还软烂入味。

  盛的时候颤巍巍的,哪怕是瘦肉部分,也软嫩多汁,不干也不柴。

  盛一盆肉,再舀一些依然烫手的汤,等会儿上桌时下面再继续开火热着,吃完大骨头甚至还能接着涮菜,非常过瘾。

  “嚯,这大骨头做得真是绝啊!”

  魏乾凑过来看了一眼,就再也挪不动脚步了。

  林旭往旁边碗里盛了一块说道:

  “尝尝味儿咋样,看咸淡如何。”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魏乾也不怕烫,捧着半截猪棒骨就咬了一口:

  “好烫好烫……这味儿真好,咸淡正合适,酱香味儿浓郁,好吃!”

  他从一旁的备菜台捏了两瓣大蒜,边吃边夸酱大骨的味道好。

  “林旭,咱回头上酱大骨算了,这么好吃的味道,顾客们绝对会很喜欢。”

  “行啊,等会儿胡老板来了,车仔跟他商量一下供货问题,以后每顿饭做这么一汤桶吧,卖完为止。”

  一盆盆的肉端到了宴会厅的餐桌上。

  餐桌中央镶嵌着电磁炉,打开没多久,大骨头的香味便散发出来,引得亲戚和朋友圈全都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所有菜上齐,大家各自戴上一次性手套,下手开啃。

  这种酱大骨就得用手捧着吃才过瘾,要是用筷子夹着斯斯文文的吃,反而吃不出大骨头的精髓和美妙。

  瘦肉软嫩多汁,肥肉入口即化,贴着骨头的筋膜则是又软又烂。

  啃之前,以为贴着骨头的肉应该很难撕掉,但吃的时候却发现,轻轻一扯,就全脱落下来。

  吃完不用着急扔骨肉,用筷子小心的把骨髓拽出来,一整根吃下去,美滋滋。

  沈佳悦的舅舅韩书宇吃得满嘴流油:

  “怪不得大家都喜欢来小旭这边蹭饭吃呢,这大骨头做得真是好,连骨头都是香的,这吃着真是太过瘾了。”

  他老婆邹妍说道:

  “少吃点肉,你还是心外科主任呢,忘了那些吃肉吃多了的人心脏是什么样了吗?”

  虽然劝着老公,但邹妍自己却吃得停不下来。

  显然,遇到这么好吃的大骨头,连医生也控制不住自己。

  一旁的桌上,沈佳悦把手中一块扇子骨吃完,拿起了一根猪棒骨,一边啃一边说道:

  “从明天开始,我每天早晚都要跳操,不然到时候穿不上婚纱可咋整。”

  陈燕小心剔着脊骨上的肉,对这话嗤之以鼻:

  “我估计你连一天都坚持不了,趁早让那家高端婚纱制作中心把尺码改大一号吧,省得回头货不对版,让人家设计师为难。”

  前两天她陪沈宝宝去定做了一套婚纱,所以这会儿听到表妹又开始发誓,便忍不住吐槽了两句。

  沈佳悦反击道:

  “那也比你强,你天天说减脂,咋越减越圆了?”

  “我……我就胖了两斤而已,绝不会圆的。”

  陈燕也想减肥,但每次遇到好吃的,少吃一口都觉得是罪过,是对厨师的不尊重,久而久之,就……

  “什么叫胖?我只是犯了全天下每个吃货都会犯的错误而已,要怪也只能怪妹夫,谁让他做饭这么好吃的?”

  “那你有本事以后别晚上去我家蹭饭。”

  “我……咱姐妹情比金坚,说这个就太见外了悦悦。”

  陈燕说完,突然问道:

  “悦悦,回头把你们物业的电话发给莪,我问问你们小区还有没有要转卖的房子,有的话我也买一套,省得老从朝阳开车来海淀,怪麻烦的。”

  沈佳悦:??????

  你蹭个饭居然还嫌麻烦?

  不过想想跟燕宝在同一个小区也挺好的,以后想买什么东西,让燕宝来蹭饭时捎过来就行,多简单啊。

  她说道:

  “等下发给你吧,这会儿顾不上,我得专心吃肉。”

  沈老太太抱着墩墩啃了块骨头,便夹着桌上的嫩菠菜准备涮菜,韩淑珍赶紧放下手中的骨头帮忙:

  “妈您不用管,吩咐一声就行了。”

  沈老太太笑呵呵的说道:

  “我又不是不会动了,咱老沈家真是娶了个好儿媳。”

  旁边的沈国芳问道:

  “妈您怎么不吃了?这肉挺烂糊的啊。”

  “这两天冷了,痰有点多,不敢多吃。”

  一听这话,刚把菠菜下进锅里的韩淑珍说道:

  “小旭今天正要给您做秋梨膏呢,等做好了您用热水冲着喝,很快就能好。”

  “秋梨膏?这可是好东西,我孙女婿有心了……不过可不能给我一个人喝,你爸妈别忘了给,还有殷州那边,也寄过去点儿。”

  沈老太太在高兴之余,也不忘叮嘱给所有长辈们都准备一份。

  家庭和睦就得这样,不能光想着自己,得把所有人都考虑到。

  “会的会的,都安排好了,您就甭操心了。”

  大骨头啃得很过瘾。

  吃完大骨头再往锅里涮点青菜粉丝啥的,简直就是完美的一餐。

  一楼大厅,老胡和沈大叔也在捧着骨头大快朵颐。

  香味把周围的顾客馋坏了。

  “老哥,店里啥时候上的大骨头?菜单上咋没有啊?”

  “就是,我刚刚翻了半天也没找到。”

  老胡笑着说道:

  “这是蹭小林的,他从我那买大骨头,我多给了一些,捎带着让他给做了点解解馋……这味儿真好,比大骨头店里卖的好吃多了。”

  正说着,林旭从楼上走了下来。

  顾客们被老胡那吃相给馋坏了,见到林旭,纷纷想买一份尝尝。

  “这大骨头真把哥们儿给馋着了,林老板,多少钱一份您说话,今儿啥都不想吃了,就想捧着大棒骨过过瘾。”

  “还有我,我也是,太馋了。”

  “俺也一样!”

  “……”

  林旭原本想跟老胡说一下大棒骨的供应问题呢,一看大家这动静,顿时笑着说道:

  “楼上锅里还真剩下不少,等会儿我把亲戚们留的盛出来,剩下的全卖了……胡老板,今天下午还能进到大骨头吗?”

  “能啊,我现在是屠宰场的大客户,随要随有。”

  “那下午再弄一百斤吧,从下午开始,店里正式开始卖酱大骨,让大家都过一下大口吃肉的瘾。”

  一听这话,顾客们顿时放下心来。

  既然下午要上新,那就不慌了,趁着下雪天冷,好好过一下啃大骨头的瘾。

  跟老胡说定后,林旭又和其他相熟的顾客打个招呼。

  然后来到楼上,将汤桶里所有大骨头都盛出来,他原本打算给媛媛姐留点的,但既然下午还能进来大骨头,那就让媛媛姐吃新做的吧。

  想到这里,他将大骨头一份份盛到干锅中,加汤后摆几根香菜,正式开卖。

  汤桶里还剩下半桶卤汤,等下去可以当成老汤用。

  这样做出来的大骨头更入味,更好吃。

  很快,这些大骨头就被顾客们哄抢一空,大家都学着老胡的样子,捧着骨头大口啃,光那吃相都馋死个人。

  厨房里,林旭来到灶台前,开始检查秋梨膏的熬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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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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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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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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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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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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