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椅子上抽着烟,慢慢地抽着,很久很久之后才道:“好女人,是啊,连你们都能看得出来她是个好女人我又岂能不知?在我的心目当中,她……她就是我这辈子最爱最爱的那个女人,没有之一,她……就是唯一。”
“但是,有些事情……怎么说呢,世界上很多的事情并不是那么的完美,不是每样东西都是你想要就一定能够把握的住的。如果是有人跟你抢,那很简单,你把敌人给打倒,但是,如果这个敌人是你自己呢?你能怎么办?就像我前面说的,错的人是我,是我自己不懂得珍惜,是我自己做错了事。而且,有些事情,一旦做了,就永远都无法挽回了。我知道你们很像问个透彻,而实际上,我并不是想隐瞒你们或者是故意遮丑,其实不是,我叶凌天自己做过的事我从来都不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做过的事就要去承担这个后果,坦诚的面对,只不过是,到现在我自己也不知道事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事,所以,你们也就不要再问了,你们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就行,只要记住我让你们做到的事就可以了,今天晚上我对你们说过的话,不要对任何人说,陈俊良,包括叶霜,知道吗?这是我对你们两个说的话。来,喝酒吧,陪我喝,不醉不归,谁今天要是不喝醉,谁就不是兄弟,来,喝。”叶凌天不愿意说的太多,因为心里实在是有着太多的苦闷和仇怨,更多的是后悔。他不是个会后悔的人,但是这次,是真的真的后悔了。
当天晚上,三个人就真的如叶凌天说的那样,喝醉了,三个人醉的一塌糊涂,因为,从一开始的啤酒,三个人最后喝上了白酒,不知道究竟喝了多少,反正最后三个人喝的就像是烂泥一样倒在了路边的小摊上。这个城市的夜晚从来不缺酒鬼,在这种街边的小摊上从来都不缺喝的大醉的失意人,但是,可能谁都不会想到这三个醉的不省人事究竟是什么人,更不会知道,其中有一个人竟是叶凌天。认识叶凌天相貌的人可能不太多,因为叶凌天一直以来都不是太多出现在电视媒体上面,但是他的名字却是个家喻户晓的,他人不在电视和网络上出现,但是他的名字却一直都是网络上的热词,他就是励志的代表,他就是富人的代表。他们绝对不会知道,那个醉的趴在油腻腻的桌子上和竹签中间的那个男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叶凌天。xǐυmь.℃òm
当然,路过的人也不会把旁边马路上停着的那三辆车与他们三个酒鬼联系在一起。路过的人首先看到的都是三辆好车,都是一脸羡慕和惊艳地看着三辆车,随后一脸嫌弃地看着趴在那的三个醉鬼,随后快步的走开,似乎多在旁边呆一秒都会弄脏了一样。
遇到这种醉鬼是这种夜宵老板最头痛的事,但是却也是无法避免的。这种事不是说每天都会遇到,但是却总是会经常遇见的,所以他们也都有经验了。一般他们都会过去推醒,如果能弄醒,只要还稍微有点意识,都会让对方把帐给结了,最多帮忙给叫个出租车,把人给弄上出租车,只要对方上了出租车,之后的事就跟他们无关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当然,如果醉的不省人事了,怎么叫都叫不醒了,他们也就只好选择去找对方身上的手机,从手机里面去找最近通话人,首先找标注为老公老婆这种备注的人电话,打电话叫他们来接人,如果没有就是找爸爸妈妈,总之就是从亲人下手,叫对方来接人。要是手机也打不开,找不到人来接,他们就选择报警,让警察来带走。总之一句话,人他们必须得弄走。
老板在见到三个人全部喝趴下了之后,皱着眉头过来,一边骂着一边开始推三个人,但是三个人已经醉的够深的了,怎么叫都叫不醒,于是老板就开始逐一的从三个人身上拿手机,第一个拿的是周玉林的,结果手机有密码,打不开。第二个拿的是陈俊良的,没有密码,一下子就给弄开了。打开手机通讯录找着号码,一下子就找到了一个备注为“老婆”的号码,拨过去,很久之后对方接了。
“喂,你跑哪去了?大半夜的。”里面传来叶霜的声音,她是被手机铃声给弄醒的,一看号码,竟然是陈俊良打过来的,而在她记忆里陈俊良不是一直睡在她身边的吗?把她给吓了一跳,开灯一看,陈俊良早就不在了,拿着手机跑到家里找了一圈,也不见人,于是接过手机问着。
“你好,你是这个机主的妻子吧?你丈夫在我这里吃烧烤喝醉了,怎么都叫不醒,你得赶紧过来把他给弄走,我这边要收摊了,不然我就只能把他给弄在大街上睡了。”
叶霜一听,愣住了,随后焦急地道:“好好好,不好意思了,给你添麻烦了,你能告诉我地址吗?我马上过去。”
随后对方就把地址说了,叶霜虽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陈俊良怎么觉睡得好好的半夜跑出去喝酒喝的醉的不省人事呢?这事肯定不寻常,但是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穿上衣服拿着车钥匙就跑出去了。
等到叶霜跑到那看到醉倒在桌子上的还有叶凌天和周玉林的时候,顿时就傻了。
“俊良、俊良。哥……哥……哎呀,周玉林……老周,你们这三个人是怎么回事啊,大半夜的跑出来到这种地方喝酒,还喝成这个样子,我……我这……我这怎么弄的回去啊?我的天呐。得了,打电话,通知各家的自己来领自己家的人吧。”叶霜看着三个人顿时无语了,特别是看到自己哥哥也在那更是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在她心目里,叶凌天绝不是一个这样子半夜会喝酒喝的直接醉倒在街边的人,其实,按理说这三个人都不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特别是现在的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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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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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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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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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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