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天都已经忘了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主动联系过许晓晴了,想到这里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挺该死的。
想了很久,叶凌天才把小林叫了过来,
“叶总,您有什么吩咐”
“坐,小林,我就是想问你一个事,我有个朋友,一个女孩子,今天过生,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出来给她送个什么礼物,你是女孩子,你帮我想想看,我该送个什么礼物”叶凌天问着小林。
“叶总,这··这个不同的关系送的礼物肯定不一样,冒昧地问一句,你··跟这个女孩子是什么关系?是一般朋友还是··”小林问着。
虽然小林没有明说,但是叶凌天知道她的意思,仔细想了想自己与许晓晴之间的关系,半响后才说道:“一般朋友,但是,确实关系非常好的那种一般朋友,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那她喜欢什么?”小林再次问着。
“喜欢什么?”叶凌天暗自嘀咕着,想了很久,他才发现,他其实对于许晓晴的爱好好像真的是一无所知,他真的不知道许晓晴到底喜欢一些什么。Χiυmъ.cοΜ
“他喜欢养一些花花草草”很久之后叶凌天才说道,他记得许晓晴家里的阳台上养了很多花草,许晓晴去美国的那段日子他还帮她照看过一段时间,他能记起的许晓晴的爱好似乎也就只有这个了。
“花花草草?这个要怎么送呀?好像送个花草也不怎么合适吧。她单身吗?”
“单身”叶凌天点头。
“要不,你给她送个宠物吧”
“宠物?”
“对,你看啊,她一个年轻人,喜欢养一些花草那么一般来说都是心理挺孤单的。老年人养花草可能是为了修生养息,年轻人如果不孤单的话谁会喜欢养些这个?即使有养也很难变成爱好的,她很喜欢这个就足以说明她内心其实是孤单的。而且女孩子天性对于这些小动物是又亲近感的。我觉得,要不你给她去宠物市场买个宠物吧。反正上次我过生的时候我一个朋友给我送了一只泰迪,我很喜欢”小林说着说着红起了脸。
“你的意思是让我给她送条宠物狗是吗?这···这真的合适吗?”叶凌天不敢置信,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过给人送生日礼物是要送只狗的。
“我也只是随便一说哈,你别当真,其实吧,要送什么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你觉得以你跟她的关系和友谊应该送些什么,你觉得她会喜欢一些什么。”小林最后说着。
“恩,好的,你先去吧,我自己再想想看”叶凌天也点点头。
到最后,他还是觉得给许晓晴送条狗这个意见有些不靠谱,给人送生日礼物最后送条狗总感觉乖乖的,但是叶凌天却怎么也想不出来该给许晓晴送些什么。
想了想,最后也没想出个名堂出来,接着开始工作。工作到下午,叶凌天提前翘班,然后开着车去了商场,就在商场里转着,看着有什么合适的就给许晓晴买点什么。他还记得,他上次给许晓晴是送了一支笔,也是在那一天许晓晴跟自己表白,自己也把许晓晴给拒绝了,结果许晓晴最后哭得撕心裂肺的,不管怎么样,这段经历叶凌天是永远也不会忘的。
最后,叶凌天给许晓晴买了一个包,至于说包好不好看他也不懂,让导购员帮他选的,反正不便宜,花了一万多块,据说是个什么牌子,反正叶凌天是完全搞不懂。
想给许晓晴打个电话,但是想着给人家送东西这事打电话让人家自己来拿似乎也不太合适,于是乎就自己开着车去了许晓晴学校。
再次走进这个学校,叶凌天也有些感触。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进过这个学校了。在他最为困难的额那段日子里,几乎每天都要在这个学校里路过,对于这个学校的一草一木他都摸的很清楚了,可以说,在这个学校里,也留下了很多他与叶霜,他与许晓晴的美好记忆。只是,从那之后,自己开始干事业,慢慢的慢慢的,似乎也就再也没有这个心境和时间来这个学校里走一走看一看了。
叶凌天永远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好像还是骑着三轮车路过这边去学校的后街卖烧烤,而今天,自己却是开着这么一辆高档轿车来的。想到这叶凌天自己也不由得感叹,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人随着社会地位和财富的累积,心态多多少少都是会发生变化的。
叶凌天把车开到了许晓晴学院教学楼前的停车场里面,看了看,找到了许晓晴的车,刚好旁边有个空位,叶凌天就把车停在了许晓晴车的旁边。他没准备进许晓晴的办公室,只想着在这里等着许晓晴下班就好。对于许晓晴办公室里面的那一堆男男女女,他实在是有些消受不了,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特别是其中有两个女孩子,那嘴实在是太过于毒辣。而且,他与许晓晴之间又传出过那么多版本的绯闻,有些东西真要是闹在一起了,会比较的尴尬,所以叶凌天选择了坐在车里等着许晓晴下班。
“你在哪?”叶凌天最后还是拿起手机给李雨欣打了个电话。
“我还在公司,你下班了吗?”李雨欣问着。
“嗯,我在许晓晴学校里,我在等着她下班,你呢?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给她庆祝一下生日吧”叶凌天安排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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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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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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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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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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