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听,语气里还有一丝难以察觉的委屈。
我收回视线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时笙,你莫不是忘了我现在是你的男朋友?”
原来顾霆琛还记得这件事……
“我以为你后悔了。”我说。
“因为我这几天没联系你吗?”
我低低的嗯了一声,语气里透着委屈。
“傻孩子,我不是给你说过么,我要处理公司的事,接下来的两个月如果公司里没什么要紧的事,我都会在你的身边陪着你。”顾霆琛顿了顿,嗓音温润道:“即使有什么事,我都会把你带在身边的。”
他的话令我的心间柔软,而且他还喊我傻孩子,如此亲密的叫法,我曾经一直以为自己在他的眼里只是一个会陪他上床的女人。
傻孩子……说起来我比顾霆琛小八岁。
我还没满二十三岁,他却三十一了。
嫁给他那年我不过二十岁,季暖说他老牛吃嫩草赚大发了。
“嗯?”
或许是我沉默的太久,顾霆琛从喉咙深处滚出一个字。
我喊着他,“顾霆琛。”
“嗯?”
“我给你开门吧。”
我挂断电话从落地窗前离开藏好自己放在卧室里的止痛药,又坐在梳妆台前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掩盖了之前摔在地上脸上留下的疤痕。
脸上的疤痕被我用指甲狠狠的抠了几次,是泄愤也是想提醒自己这是他留给我的伤害,现在想想却是自己作践,不该以伤害自己做代价。
我叹息,起身下楼给顾霆琛开门。
我打开门站在门口,顾霆琛亲昵的用手指轻轻地弹了下我的额头,我怔住,他淡淡的笑了笑问:“怎么这么久?非得把我冻成冰块才满意?”
我扯谎笑说:“刚上了个厕所。”
顾霆琛兜我一眼,忽而问:“你刚化过妆?”
我下意识否认,“没有。”
顾霆琛锲而不舍的问:“专门为了我化妆?”
我无语,半天憋出一句,“不是。”
顾霆琛伸手脱下自己的湿了大半的外套,低低的笑说:“我刚在楼下还没见你涂口红呢,脸色苍白的也不像样子,现在瞧着红润多了。”琇書蛧
不得已,我找个借口说:“我见人习惯化妆。”
顾霆琛信服,抬手熟稔的揉了揉我的脑袋,绕过我进客厅说:“我认识你这么久,次次见你都是化妆的,好像还没见过你素颜的样子。”
我似乎总是爱发怔,抬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跟随在他身后,语气轻轻地解释说:“我十四岁就继承了时家,董事长兼任总裁,那时模样还很稚嫩,所以习惯化妆遮掩自己,一直到现在,不化妆都有些不太习惯。”
顾霆琛走向沙发的脚步,顿住问:“十四岁就继承了时家?”
结婚三年顾霆琛从未用心了解过我,心里说不上失望什么的,我淡淡的解释说:“在我十四岁那年父母遇上空难都去世了,而时家也没个什么亲戚,公司里的人都眼巴巴的指望着我,不得已,我休学成为时家总裁。”
顾霆琛凝住,许久问:“后面呢?继续读书了吗?”
“没有,刚开始我对生意上的事都不太了解,一门心思的跟着前辈学习怎么做生意,怎么做领导,怎么带领时家走向更强盛的道路,直到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你,怎么有时间回学校继续读书?”似想起什么,我自嘲的说:“梧城的人都不知,时家总裁时笙只是一个初中文凭。”
听见我的话,顾霆琛恍然的说:“曾经我总以为你是个成熟的女人,无论是气质还是妆容,可实际上你嫁给我时不过二十岁,到现在也才二十三罢了,这个年龄的女孩应该都是像思思那样活泼开朗的,每天想要的应该只有昂贵的化妆品,漂亮的衣服以及追着自己崇拜的偶像。”
我笑着提醒他说:“顾思思大我三岁呢。”
顾霆琛一怔,“是啊,你比她还小。”
我比顾思思小,也比温如嫣小七岁。
……
那天顾霆琛没有离开,一直在客厅里看电影,而我坐在他身边安静的玩着手机,看到兴起之时他也会偶尔问我几句,都是一些很家常的话,比如现在,他不经意的问我,“你以前没谈过男朋友吗?”
我坦诚的说:“没有。”
“那之前有喜欢的男孩子吗?”
不由自主的我想起十四岁那年遇到的顾霆琛。
他知道我就是曾经那个一直尾随他的小姑娘吗?
他那天晚上喊我小姑娘是已经认出了我还只是随口一喊?
那晚的顾霆琛真是温柔的不像话呐。
想起那晚,我温柔的笑开说:“嗯,有过的。”
顾霆琛眯了眯眼,问:“我认识吗?”
他突然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有点不太习惯的捏了捏身体,他强制性的把我摁在他的胸膛上,唇瓣靠近我,浅浅的呼吸全数落在我脸上。
我没被他这般亲热的抱过,一时之间有点适应不了。
他的唇角轻轻的曾着我的脸颊,“我认识吗?嗯?”
他问这话果然是没有认出我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
因为当年他问过我,“小姑娘,你为什么要一直跟着我?”
那晚我紧张,胆怯的说过:“因为……我喜欢你啊。”
“小姑娘你还小,不懂喜欢是什么意思。”
我希冀的问他,“那你能等我长大吗?”
他微微一笑,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但就那晚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他,听隔壁班的学生说,他只是志愿者,临时在这儿教学几个月。
昨天是他在这儿待的最后一天。
恰逢我说了喜欢他的话。
要不是他的离期在昨天,我会以为他是因为躲着我才走的。
可在他眼里我就是个普通学生。
他完全没有必要躲着我。
一想到顾霆琛还不知道我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心里有点涩涩的,那晚他演奏的那首风居住的街道以及喊我小姑娘的确都是我自作多情了。
可那晚的顾霆琛,与回忆中的那人如出一辙。
我眼圈泛红的盯着顾霆琛,自嘲的笑说:“你不认识,是我年少时喜欢的一个男人,那时候我还小,小到即使说着喜欢他的话他也不信。”
顾霆琛的吻忽而密密麻麻的落在我的唇角,手掌更是不安份的伸进我的衣裙,我轻轻的回应着他,都忘了自己说过拒绝性生活的话,在紧要关头的时候反而是他停了下来,把我搂在怀里轻轻地喘息着。
“现在呢?爱的是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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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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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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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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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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