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又遇到了教司坊的周妙彤,结果人家也喜欢上了一个公子哥,他一直以来的付出,人家根本不放在眼里。
备胎侠,就是沈炼的代号。
但事实上,沈炼绝不是什么备胎侠。
北斋其人是信王的女人没错,但她沦为了皇位之争的牺牲品,被信王所弃,到了后来其实已经倾心于沈炼了,要不也不可能明明在已经逃走的情况下还返回来找沈炼。
从这点来说,沈炼其实是抢了皇帝的女人,这是一个典型备胎逆袭成功的励志案例!ωωω.χΙυΜЬ.Cǒm
至于周妙彤,沈炼和她相识是发生在信王登基后,他被贬为小旗,重回京城之后的事情。
沈炼认识周妙彤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来看周妙彤,而且每次还会在周妙彤房中过夜。
周妙彤睡床,他睡地上,有种相敬如宾的意思。沈炼是禁欲系吗?
当然都不是,因为他这么做根本不是因为喜欢周妙彤,而是他很清楚,周妙彤是北斋的妹妹,他已经把北斋视为自己的女人了,那么周妙彤自然就成了他的小姨子。
身为姐夫,怎么能和自己的小姨子做那种事情?
这是不道德的!
他之所以这么做,一是为了保护周妙彤,毕竟他锦衣卫的身份足以让很多人对周妙彤望而却步,哪怕他只是个小旗,但一般的官员也是不敢惹他的。他经常夜宿周妙彤的闺房,自然会让人认为周妙彤是他的女人,从而打消一亲芳泽的念头。
第二,他未尝不是触景生情,想念北斋。
他为什么不跟周妙彤说出真相?因为北斋是崇祯皇帝的黑历史,这是要命的事情,他沈炼能活下来完全是个奇迹,他敢说吗?
他当然不敢。
结果这事儿在周妙彤看来就很奇怪了,你天天往我这儿跑,又送银子又嘘寒问暖,几年下来我特么都认命了,但你就是不睡我,你几个意思?
我是不美吗?眼神不呆萌吗?你跑我这儿过家家来啦?
是个女人都会很介意这种事情,所以周妙彤找了个公子哥,你不睡我,我找个人来睡我,看你什么反应?
沈炼的反应是——没有反应。结果周妙彤就真的和这个公子哥日久生情了。
后来这位公子哥的父亲被诬陷为阉党,满门被抓进诏狱,沈炼彼时已想办法为周妙彤赎了身,要带小姨子离开京城去找北斋了,但小姨子却提出要沈炼去救这位公子哥。
如果沈炼但凡有一丁点喜欢周妙彤,他此时的反应必定是悲愤,或者是沮丧,但沈炼依然没什么反应,他真的就去救了,他是把这个公子哥当连桥了。
公子哥已经心生死念,沈炼为了让他解脱,亲手杀了他,然后要带着周妙彤离开。
这时,周妙彤因公子哥之死伤心欲绝,跟沈炼摊牌了,说几年前周家被抄家,当时沈炼就是执行者,所以她是怕沈炼,而不是喜欢沈炼,让沈炼对她死心。
沈炼当时除了内心愧疚,其实是很懵的,我把你当小姨子,你居然以为我想睡你?
你以为牵了手就算约定?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我照顾你,只是因为我是你姐夫!
否则哪个男人能大度到冒死去救情敌?
沈炼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应周妙彤,然后被东厂追杀,他主角光环爆发反杀,中间又替周妙彤挡了一枪。
他的以死相救,终于成功让周妙彤产生了错觉——这个男人其实很爱她。
所以周妙彤用贴身手帕为他捂住伤口的时候,沈炼表现出来的不是“女神终于开始关心我了”的那种惊喜,而是眼神古怪、木讷。
小姨子,我们不能跨过道德的边境,更不能一起走过爱的禁区,你享受的是幸福的错觉,怕是误解了快乐的意义……
所以,沈炼才不是什么备胎侠呢。
丁白缨一向对师兄陆文昭的话言听计从,如今换了何邪,何邪全盘接收陆文昭的记忆,她自然发现不了什么异常,所以一切一如往昔。
她去跟踪沈炼了,何邪则独自出了门,悄然前往信王府。
他如今明面上和信王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大张旗鼓去找,所以他是从隔壁的宅子经过密道,直接到了信王府的中殿之中。
当他从地道中出来的时候,信王早就得到汇报,正在殿中焦急等待着他。
见了何邪出来,信王顿时眼睛一亮,忙冲上前来,一把抓住何邪的手臂:“怎么样?陆卿,那魏阉可有说什么?”
信王如今不过十七岁,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样貌颇为俊俏,只是薄唇隆鼻,面相略显刻薄。
何邪被信王抓住双臂,也就顺势没有下跪拜见,他注意到信王的个头比自己低大约十公分,不禁微微皱眉。
随即他面色略显凝重,一开口就让信王大惊失色。
“殿下,臣敢肯定,魏阉已经知道了皇上落水,是殿下所为!”
“什么?”信王吓得浑身都颤抖起来,嘴唇哆嗦着,“这、这……他知道了?他怎么会知道?郭真已死,是不是案牍库出了问题?陆文昭!本王早说过,让你尽快销毁那《宝船纪要》,你误了本王性命,你、你!本王要你陪葬!”
说到最后,信王已嘶声尖叫,面容扭曲至极!
何邪在心里冷笑,这就是信王!一出事,首先想的就是追究属下责任,他永远不会去想陆文昭为他做过多少事,只会想陆文昭做错了什么,对他有没有阻碍。
为这样刻薄自私的人卖命,简直就是愚蠢!
“殿下不必担心。”何邪面色如常,语气沉稳缓慢,“臣以为,此事未必没有转机!而且,魏阉并没有实证,他只是猜测怀疑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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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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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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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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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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