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红如果强大起来,龙骁也会感到心安。
“你去是要帮助李寻欢吧,后天就是九月十五了,你现在赶去的话还来得及。”孙白发这样说道。
“老前辈、孙姑娘保重。”
龙骁拱手向他们道别之后,召唤出爪黄飞电,快马加鞭赶去...
冷风如刀,木叶萧瑟。
长街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
两扇刷着红漆的大门,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开过,门上的红漆早已剥落,铜环上也生出了绿色的锈迹。
高墙内,已经听不到以往的欢声笑语,只有在夏末秋初,才能听到秋虫的低语,更加显托出这所宅院的萧索与凄凉。
这座宅院曾经也有过光辉的时候,这里曾诞生过祖孙三辈探花,还有一位才高八斗、武功盖世的大侠。
而就在几年前,这大宅已经换了主人,改名为“兴云庄”。
现如今,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热闹喧嚣,夜晚也没有亮如白昼的灯火辉煌,只有后院的小筑上有一盏灯火整夜不会熄灭。
小筑上,正是李寻欢日思夜想的林诗音。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着他...
无论多么卑微、多么黑暗的地方,总有人在默默地活着。琇書蛧
兴云庄在长街斜对的有一家客栈。
与其称之为客栈,还是叫它鸡毛小店更加贴切一点。
小店的主人叫做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宁愿一个人在这里默默地过贫苦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别人的嘲讽,只求自己心中那份小小的平静。
好几个月前,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客人,他的穿着并不是特别名贵,但是却长的相貌堂堂。他常年都带着憔悴的病色,而且还时常弯腰咳嗽。
就在三天前,这个客人出去了一天一夜,然后又回到这里。
他的酒量非常大,通常一盘牛肉、一碟豆干、三个馒头就能喝上八壶酒。
酒喝完了,他还会叫孙驼子给他加酒。
除了喝酒外,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
他总喜欢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刻木头,但是孙驼子却始终不知道他在雕刻什么,因为他的雕像就没有完成过。
不用问,这便是李寻欢了。
小店外,传来一声马的嘶鸣。
李寻欢手中雕刻的动作戛然而止。
“李大哥!”
一声略显稚嫩而洪亮的声音打破了小店以往的宁静。
李寻欢立刻将飞刀和人像收起来,飞身出去。
龙骁正一脸傻笑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来了?!”李寻欢惊愕不已。
龙骁:“这普天之下,要找别人不易,要找你鼎鼎大名的李大哥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虽然前几天刚刚一起去救了天机老人,但是这次看到龙骁,仿佛十几年没有见过的生死之交一样。
他们也确实同生共死过。
李寻欢忍不住热泪盈眶。
他是非常寂寞的。
虽然现在身在兴云庄的对面,自己最担心的人就在后院的小筑上,但是他总感觉和她相隔的那么遥远。
李寻欢只想一个人默默地守护,来弥补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
十几年前,他将自己的祖宅(现在的兴云庄)和心爱的林诗音一起让给了一个男人。
因为这个男人曾经救过他一命。
这个男人叫做龙啸云。
李寻欢就是这样一个人,受人家滴水之恩,就涌泉相报了回去。
但是,事后他才明白了,自己报给龙啸云的不仅仅是涌泉,而且他把自己深深的伤害了。
那一夜,李寻欢的心碎的支离破碎,仿佛永远都无法拾起来...
和上次不一样,上次是请李寻欢一起去帮助天机老人的。
此时此刻,如果一个好兄弟突然来专程看自己,那会是什么样的心态?
“兄弟,来,喝酒!”李寻欢拉住龙骁的胳膊,心中说不出的温暖。
龙骁一来,李寻欢的眉头确实比以前舒展了一些,特意让孙驼子多加了几个菜。
其实有一点龙骁和李寻欢很像,只要遇到对脾气的人,他们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和力。
孙驼子见到龙骁也很高兴,孙驼子虽然其貌不扬,但是龙骁却一点儿也不介意。三人聊了起来。
李寻欢可能不知道,但是龙骁心里却很清楚,这孙驼子不是别人,是孙小红的二叔,孙白发的侄子。
龙骁虽然看破,但是不能说。
李寻欢心情少有的愉快,咳嗽的次数也减少了。
忽然,店中进来四位怪客。
一个浑身长着爆炸型的肌肉,彰显着他非同一般的健硕体格;还有一个年轻人,肩上一柄扛着银制的长枪;还有两个满面虬髯,中等身材,不但打扮一模一样,就连身上挎着的刀也是一模一样的。
他们落座点了菜,孙驼子便又去后厨忙碌了。
没过多久,又进来一个人。
这个人瘦的皮包骨头,身上并没有挎佩剑或是弯刀,只是腰上鼓起了一圈,十分显眼,应该是某种软兵器。
他一个人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看着他,龙骁的眸子闪了闪。李寻欢和他坐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他们都不是喜欢十分热闹的人。
四人一落座年开始高谈阔论起来。
肌肉健硕的人说道:“最近有个叫龙骁的,不知你们听说过没有?”
紫面年轻人:“当然知道,这家伙现在非常有名。”
孪生哥哥:“你们说的是不是那个杀了青魔手‘伊哭‘的龙骁?”
肌肉健硕的人:“当然是他,听说这家伙杀了青魔手,但是却中了毒,然后又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你们说这件事情奇不奇怪?”
孪生弟弟:“都说着‘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伊哭可是采集金铁之英,淬取百毒才练成的这铁手,在如此剧毒之下能够活下来,也着实是个奇迹。”
紫面年轻人:“是啊,着实让人想不到。不光如此,‘碧血双蛇‘、‘金狮掌‘查猛、‘千手罗刹‘这些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全部死在他的手上。”
肌肉健硕的人:“还有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铁面无私‘赵正义、田七、‘中原八义‘、‘摩云手‘公孙摩云这些人全部败在他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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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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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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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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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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