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门,一股初秋的微风迎面吹来,带着丰收的气息。远处的天空,繁星闪烁,月儿挂在树梢。
蟋蟀不知疲倦的在田野里纵情歌唱,远处的狗叫声在深夜的村子里传的很远。
阿莹还没回过神,林风就拉住了她的手:“跟着我,别走丢了。”
阿莹吃了一惊,她没想到林风会主动的牵自己的手。
这可是在大路上啊,要是让别人看到他们手牵着手,那可羞死人了。阿莹就想赶快挣脱林风的手。
林风却把她的手握的更紧了。
“别乱动,你手有点凉,我给你暖暖。”林风头也不回的说道。
阿莹一下老实了,她就那样老实的让林风抓着自己的手,向前边走去。
感受着林风手掌上传来的温热,阿莹的心也跟着温暖起来。
这只手掌宽厚有力,又是那么柔软,在他的牵引下,阿莹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
很快两人就到了家门口,林风去开门,阿莹就那样呆呆的站在他的身后。
这一瞬间,她似乎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傍晚。
她永远记得那一天,自己和父母去亲戚家,回来的时候走散了。
眼看着天快要黑了,阿莹顿时有点心慌,急忙四处寻找父母,最后鬼使神差的跑到了林仁村。
在经过林仁村北边的一条小路时,阿莹被一条从柴垛里窜出来的恶狗吓坏了。不顾一切的逃命。
没想到竟然一下撞到了正在这边闲逛的林风身上。她当时吓坏了,带着哭腔恳求道:“大哥,后边有狗追我,求你救救我!”
在这之前,林风还从来没有和女孩单独接触过,他虽然四处胡混,可是关于男女之事倒是一片空白,看到阿莹的一瞬间他就呆住了。
天哪!世上还有这么好看的姑娘!莫非这姑娘是从天上下来的?
正当林风沉浸在阿莹的美貌中无法自拔时,那条恶狗猛地扑了上来。
阿莹吓得缩成一团,闭上眼睛尖叫起来。
林风气坏了,这狗东西,竟敢欺负小姑娘!真是岂有此理!
等恶狗扑上来打算张口咬他的时候,他一把就抓住了狗脖子,猛地一下摔到地上,恶狗直接被摔蒙了,夹着尾巴逃走了。
阿莹得救了,她惊魂未定的从地上站起身,一下就看到了林风那张特别帅气的脸。
涉世未深的姑娘一下愣住了,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伙,真的好像画上的人一样。
匆匆道谢之后,阿莹捂着怦怦狂跳的心口离开了。从此以后,林风的影子就牢牢的铭刻在了阿莹的心中。
她觉得这个小伙子就是她的男人,她想和他一辈子在一起。
可是父母派人打听来的结果却是让她大吃一惊。
这个林风就是林仁村的一个二流子,名声极差,凡是知道他情况的人家,没有一个愿意把女儿嫁给这种人。
父母劝阿莹死了这条心,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林风的影子不但没有淡漠,甚至更加清晰起来。
这让阿莹每天都生活在痛苦之中,终于有一天,阿莹病倒了,非常严重,眼看就将不久于人世,父母急的都要疯了。
还是隔壁的老寡妇有经验,笑着将阿莹的病根告诉了她父母。
父母臊得满脸通红,他们怎么生下这样一个不知羞的女儿啊!
可是生气归生气,父母最终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死啊!
就这样,父母只能托人给林风家传话,问林风是不是要娶媳妇。
林风父母在得到这个消息后简直乐疯了,原本以为这混小子注定一辈子要打光棍了,没想到还有人愿意嫁给他。
林风父母赶忙倾尽所能,给林风盖了房子,又出了价格不菲的彩礼,这才勉强让阿莹的父母答应了。
不出所料,阿莹听到这消息后,病也逐渐好了。
父母对阿莹是彻底失望了,真的是女大不中留啊!因此除了结婚那一天外,父母再也没有来过阿莹家。
阿莹终于得偿所愿,嫁给了自己一见钟情的人。可是很快她就知道自己错了。
这个林风除了长得好看之外,几乎没有一个优点。
她此时才明白父母的苦心,可是一切都晚了。她已经成了他的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苦再难她也得受着。
这一受,就是三年多,这三年来,她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吃了多少苦头,遭了多少同情。xǐυmь.℃òm
可是只有她最清楚,这是她选的,怪不得别人,也怨不得老天。
本以为她这辈子就要这样在痛苦煎熬中走下去了,不曾想老天居然开眼了,林风在一夜之间变好了!
这种变化既让她困惑,又让她欣喜。别人都说是因为她,林风才变好了。可是她总觉得是老天可怜她,才让林风幡然悔悟的。
正当她出神的时候,林风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阿莹,快来洗脚了。”
阿莹一下从往事当中回过神,赶忙走进院子。只见林风端着一个盆子走了过来,盆子里还冒着热气。
“这是啥啊?”阿莹好奇的问。林风笑了:“这是我刚烧的热水,你泡泡脚,就不冷了。”
阿莹直接愣在了原地,林风居然给她烧洗脚水了!这让她有点不知所措。
“快坐下洗吧,一会水凉了。”林风催促道。
阿莹迷迷瞪瞪的坐在了凳子上,刚把脚伸进水里,一股暖流立刻就传遍了全身。
现在虽然是初秋,可是山里的晚上已经有点凉了,这样的热水洗脚可真舒服啊。
就在阿莹闭着眼睛享受着热水之时,突然感到脚上有东西。吓得她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她急忙睁眼一看,脸一下红到了脖子根。
“林,林风,你干啥呀?”阿莹害羞的问道。虽然她和林风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可是在院子里如此亲密还是让人害羞不已。
林风似乎没有感觉到阿莹的羞涩,依然抓着她的脚,在熟悉的穴位上用力按着。
他这一手可是前世跟着一位老道学的绝技,通过按摩脚底的穴位,可以缓解疲劳,增进健康。
阿莹见林风没有反应,就想把脚抽出来,林风一下急了:“阿莹,你别动,快完了。”
阿莹脸更红了:“林风,快住手,再让人看见了!”
林风不以为意的抬起头:“看见怕啥,你是我媳妇!给媳妇按脚,天经地义!”
阿莹哭笑不得,只能忍着想要逃离的冲动,享受着林风的服务。
终于,林风按完了,阿莹长出了一口气。
“呼,还好按完了,这要是让人看见,多难为情啊!”阿莹心中说道。
不过经过林风的按压,阿莹酸疼的双腿感觉舒服多了,腰也没有那么困了,甚至连以往频繁发作的头疼也减轻了许多。
阿莹有点吃惊,没想到自己的男人还有这样的手艺!他到底是跟谁学的呢?难道他还有啥秘密瞒着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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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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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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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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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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