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李山好奇的问道:“林兄弟,我听你说要卖槐花?那玩意有人要吗?”
林风笑道:“现在还没人要呢。”
李山哈哈一笑:“我就说嘛,谁要那玩意干啥!”
林风却狡黠笑道:“现在没人要,说不定明天就有人要了。”
李山哈哈大笑:“林兄弟,你就是爱说笑。”
林风却一改嬉笑的模样,郑重其事的说道:“真的,说不定到时候还要你帮忙收一点呢。”
李山看到林风如此说话,马上有了兴趣:“真的啊?如果这玩意真能卖钱,我给你收一河滩!”
告别了李山,林风就回到了家中。
阿莹好奇的问他:“林风,事情弄成了?”
林风摇摇头:“还没呢,不过明天应该就可以了!”
阿莹听到她这样说,顿时高兴坏了,能够给自己的乡亲们帮上忙,她的心里比啥都高兴。
林风则端了一杯茶,坐在大树下,心里盘算着:“明天就是五月会了,乡上应该很热闹吧。”
想到这,他赶忙朝屋里喊:“阿莹,明天五月会,你去逛不?”
阿莹一下惊喜的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对啊!明天就是五月会!我咋都忘了!”
林风笑道:“明天你去可以,可不敢自己乱跑,人多,你的肚子要保护好了。”
阿莹笑着点点头:“知道了,我拉着你的胳膊行了吧?”
市里,乡韵大酒店,林国华和林思中刚从外边谈事回来。刚一进办公室,采购部的齐经理就走了进来。
林思中问道:“齐经理,你有什么事啊?”
齐经理赶忙汇报:“林总,刚才那一会,林风兄弟打来电话,说他那里有许多槐花,问咱酒店要不要?”
林国华插话道:“槐花?我怎么没听过?”
齐经理赶忙将林风给他说的话说了一遍,林思中沉吟道:“他说的这个槐花到底味道如何?应该尝一尝再作决定。”
林国华也点点头:“对,等我们尝了之后再说。”
齐经理原本也是这个意思,因此点头表示同意。
他正打算退出去,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林董,那个林兄弟说明天是他们那里的五月会,他说会上有许多小吃,还有一些新奇的玩意,问您有没有兴趣逛逛?”
林国华闻言眼光一亮:“五月会?是什么呀?”
齐经理赶忙解释:“可能就和赶大集一样,大家都聚在一起,买东西,唱戏,还有其它的一些热闹事吧。”
林国华一下来了兴趣:“哎呀,我还从来没有见识过大集是什么样呢,这个五月会得去看看。”
林思中也十分好奇,于是两人一商量,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林风,一起去逛五月会。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林风还在厨房洗碗,阿莹就已经收拾妥当,只等着林风忙完,就去乡上赶集呢。琇書蛧
林风出来一看,阿莹带着遮阳帽,拿着小包,手里还提着一瓶水,一副要去赶集的模样。
他顿时笑了起来:“阿莹,你这都准备好啦?”
阿莹奇怪的问道:“你笑啥?我早都准备好了,赶紧走吧,一会天就热了。”
林风却不紧不慢的坐到了院子里的凳子上,笑道:“不急,再等一会,还有人没来呢。”
“嗯?还有谁啊?咱自行车能坐得下吗?”阿莹惊讶的问道。
林风却一点也不着急:“坐啥自行车呀,咱一会坐小轿车去!”
阿莹直接震惊了:“坐小轿车去?在哪呢?你吹牛吧!”
林风也不解释,自顾自的喝起茶来。
阿莹有点着急:“林风,你到底搞啥鬼呢?一会天就热了,咱赶快走吧!”
可是林风却不为所动,笑着道:“急啥嘛,再等一会。”
阿莹都有点无奈了,可是看着林风气定神闲的样子,只能忍着疑惑陪她坐在了院子里。
过了半个小时,阿莹实在忍不住了,心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呀。赶紧去一逛,回来还要忙收槐花的事呢。
正当她要说话的时候,门口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林风微微一笑:“这不就来了嘛。”
果真,过了一会,从门口走进来三个人,林风一看,正是林国华、林思中还有司机,他急忙迎了上去。
“林老先生,你来啦。”林风笑着和大家一一握手。
阿莹也赶忙走上前和大家打招呼。
林国华兴奋地问道:“林兄弟,五月会开始了吗?”
林风笑道:“已经开始了。”
林国华着急的说道:“那还等什么?咱们赶快出发吧!”
林风点点头:“阿莹,咱们走。”
阿莹这才明白,林风所说的人原来是林老先生啊!可是为啥那天的那个女孩没来呢?
林风也有点奇怪,笑着问道:“林老先生,念中怎么没来啊?”
林国华闻言笑道:“她呀,回南洋去了,还要上学呢。”
林风点点头,几个人坐上了车,径直向乡上赶去。
车子刚驶上公路就可以看到,公路上满是络绎不绝的人群,他们有的步行,有的赶着牛车,还有的骑着自行车和摩托。
所有人脸上全都喜气洋洋,就好像过节一样高兴。
小轿车走得快,不大一会功夫就来到了乡上的主街道。
司机找了一个空位置停好车,大家全部下了车。
刚一下来,林国华就惊叫起来:“这么多人!”
林思中也好奇的望了一眼前边,顿时发出感慨:“好热闹啊!”
林风和阿莹笑着点点头,这才是农村人最热闹的节日。
只见整个街道已经水泄不通,两边都摆满了各种东西,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火辣的太阳照着街道,真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乡上的街道是一条很长的斜坡,大家就从坡上一路往下走。
刚来到街道上边,林国华就被一个卖草药的人给吸引了,直接蹲到了他的面前,好奇的看着一个个他不认识的草药。
林风赶忙给他解释:“这是柴胡,这个是半夏,还有这个,是蒲公英。”
林国华拿起蒲公英问道:“蒲公英,这也是药吗?”
小贩憨厚的笑道:“这肯定是药么!你要是身上长了毒疮,就可以用这个药。发烧了也可以吃这个药,泡水喝就不错。”
林国华感慨的说道:“没想到蒲公英还有这样的效果,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他们又来到了一个卖蔬菜小苗的摊贩跟前,只见他的架子车上摆满了一簇簇的小苗,绿绿的煞是好看。
小贩一看他们来了,急忙殷勤的介绍起来:“你们要菜苗吗?我这里有辣子苗,洋柿子苗,还有豆角苗、南瓜苗、茄子苗,看你们要点啥?”
林国华笑着摆摆手:“我们先看看啊。”
小贩笑道:“还看啥呢?我这里的苗子可是最好的!”
林国华没有理会小贩的话,而是好奇的说道:“我之前一直以为种菜要用菜种子,没想到还可以用小苗啊!”
林风此时却已经顾不上回答他的话,因为不远处有一样东西已经让他口水直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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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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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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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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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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