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尼玛不从子史经集里面,给老夫把鞑靼也是咱炎黄子孙、华夏苗裔的证据挖出来……
那干脆让他们全去筑路得了,留着浪费国帑。
教谕部现在缺人手啊,但今科取士后再培训一番以新课材派往此地教授当可矣。
老李甚至恶狠狠的想到:来的,吏部考核等级上调一级!
不来的,那尼玛都给老夫回家啃老米饭去!
连特么进士、举人的身份,老夫都要给丫扒了。
圣贤书让你读了是做啥的?!考科举为的是啥?!
给你机会升官发财,可你丫也不能只想捞好处不愿干苦活儿啊!
哪儿有这么便宜的好事儿?!
既然只打算拿圣贤书做敲门砖,为的是功名利禄。
那门开了不肯干活儿的,就老老实实滚蛋回去啃老米饭——国朝养你何用?!
老李心里恶狠狠的琢磨,且尔娘之!老夫一介阁老都四处奔波,凭啥尔等狗犊子混功名吃利禄不干事儿?!
因为张小公爷孜孜不倦的影响,大明从高层开始不知不觉的从务虚走向务实。
最显著变化的就是弘治皇帝,老家伙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最开森的事情就是听内库报账。
今儿挣了多少、预计本旬能挣多少、本月能挣多少……
只要听说内库的银子哗哗的来,狗皇帝那口水哈喇的就差点儿没形象的往下掉。
心里美滋滋的琢磨,怕是永乐先帝也没朕手上这么宽裕啊!
“直白点说,鞑靼可留……”
张小公爷望着火筛,一字一句的道:“鞑靼,亦不可留!”
他的这句话一出口,火筛的眼神才微微的闪动了几下。
李东阳和老戴义的心顿时提起来了,老李比较慌。
他就是个文臣啊,而且还是个六十多的老家伙了。
万一这火筛狂性大发咋办?!他就算是跑,那特么也跑不掉啊。
老戴义好歹是击技太监首领,手上的本事自然是不会缺的。
可毕竟是年纪大了,要跟壮年的火筛拼杀一番也不敢说必胜之。
张小公爷年龄略小,若是收拾一下鞑靼精骑甚至一些射雕手倒是不难。
但要跟火筛这种无数次从战阵中杀出来的老夜枭比,胜负可就难料了。
鞑靼可留,留文字、留族群。可留其神。
鞑靼不可留,不可留部族制、不可留各部头人甚至汗王。形,则不可留也!
这就是张小公爷要表达的意思,然而这直接击中的是火筛的命门。
如果火筛接受这条件的话,以后草原上便不会再有鞑靼部族。
有的,只是大明帝国鞑靼部。
火筛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张小公爷。定定的看着他。
那目光如同鹰隼一般,尖锐而锋利。
玉螭虎没有回避他的目光,那双丹凤桃花竖起锋芒毕露。
眼瞳中的点点锐气澎湃而出,丝毫没有要退让的打算。
“此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火筛的声音才幽幽的传来:“可!”
这一个字说出来,顿时李东阳和老戴义都松了口气。
只要火筛同意此事,那么一切都好说、一切都好办。
“但……本汗也有条件!不多,三个!”
火筛这回的目光,转到了李东阳和老戴义的脸上。
李东阳掸了掸自己的双袖,对着火筛肃然行礼:“大汗请说!”
看着李东阳如此,火筛的脸色终究是好看了些。
火筛可不是对大明情况一无所知的土鳖,人家那也是研究过大明礼仪的。
对于李东阳这位国朝重臣,能够掸袖行礼体现对自己的尊重他还是很受用的。
而李东阳这么做自然也是出于全局的考虑,他不是迂腐的文臣。
相反的他做事极为灵活,这也是弘治皇帝多次派他出京办事的原因。
刘健务实,但太过刚毅。
眼里揉不得沙子,这于国朝是好事。但若是临处机变,却很容易酿成大祸。
谢迁亦是文人脾性,尤其那股子天下舍我其谁的性子是深深刻在骨子里的。
但他才华横溢,于是这种性子在内阁却也能容忍。
若是出了京师自行办事,他这性子说不准谈好的都得弄崩了。
也唯有李东阳,是内阁中政务精通又能临机通变者而已。
“其一、黄金家族的血脉必须存留,本汗已寻得达延汗血脉。此脉不得断绝!”
李东阳沉吟了会儿,终究是点了点头:“可!”
“其二、大明当朝太子,必须纳一位黄金家族血脉为妃、为鞑靼部汗王!此当为永例!”
火筛的这句话一出口,李东阳还没反应过来张小公爷先满心卧槽了!
这火筛果然老枭鹰啊!
尼玛!他怎么想出来英格兰那帮鸟人收复威尔士地区的手段的?!
在十四世纪初,英格兰将威尔士吞并下来成为一个国家。
然而威尔士的反抗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为了让这种反抗平息当时的爱德华一世做出了决定。
就是会有“一位在威尔士出生、不会讲英语、生下来第一句话说威尔士语的亲王”作为他们的领袖。
张小公爷是怎么都没有想到,火筛这老家伙居然能够祭出这一招来!
“可!!”
李东阳两眼精光四溢,沉声将此事应了下来。
这老家伙也是那江湖老夜枭了,怎能看不出火筛此举的意图?!
火筛需要一个名头来让各部族支持他,而大明需要有一个名头来统御鞑靼。
政治联姻这是最古老的手段,但却也是最合适的手段。
李西涯不知道张小公爷却是知道的,后来的大清要收服鞑靼也是采用联姻的方式。m.xiumb.com
孝庄文皇后,那位著名的“大玉儿”便是出自于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
正儿八经的黄金家族血脉!
大明帝国的太子成为鞑靼人的大汗,又娶黄金家族血脉。
这就从法理上有了继承人的资格,部族头人们哪怕再不愿意也得认账。
“第三,也是最后一个条件!”
火筛深深的呼出一口气,随后抬起头望着张小公爷一字一句的道。
“玉螭虎……必须娶我的女儿,而且他们的儿子要继承我的部族和姓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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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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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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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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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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