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小公爷>第四十六章 年少扬名,身贵多金
  这大明朝是一个神奇又怪异的社会形态,他们可以和妻子相敬如宾,但也能毫无心理障碍的逛青楼、纳小妾。他们很讲礼法人情但同时也很讲契约。

  是以卖身契就是卖身契,没有拿到自己的卖身契妙安就算是才艺双绝、混到手眼通天,人家拿着她的卖身契照样就能把她拎回家。

  人家拿着你的卖身契你就是家奴,逃奴是打死不论的。所以唐伯虎他们家的下人跑路的时候,也是趁乱寻出自己的卖身契跑的。

  这卖身契在人家手里,哪天如果跟朋友喝高兴了说你这婢女不错张仑抬手就说送你。那卖身契递过去,妙安再不愿意也得跟着人家走。

  当然,也有气盛的女子当场触柱而死。比如大名士苏东坡,他朋友来给他送行看中了他的婢女春娘。于是说用自己的白马换春娘。

  老苏一听觉着划算啊!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春娘在边上听说这事儿便痛斥苏大学士。

  “妾闻景公斩厩吏,而晏子谏之;夫子厩焚而不问马,皆贵人贱畜也。学士以人换马,则贵畜贱仁矣!”

  还做了一首诗: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贱畜,此生苟活怨谁嗔。而后触槐而死。这个故事是出自于明末冯梦龙的《情史类略》,也有苏轼的粉丝考证这事儿是假的。

  但宋明时代送婢女妾室,这个情况确实是普遍存在的。别说婢女了,就算是妾室那也是“奴”一样的存在而已。礼记就说了:“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

  而且这“女为人妾,妾不聘也”!就是说,妾室连聘礼都没有的。《唐律疏议》也说“妾乃贱流”、“妾通买卖”。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意思就是,成了妾室那就是贱籍还能买卖。最惨的是,哪怕到了清代妾室都是不能入祖坟的。这在古时候是极为残酷的一种做法,相当于把你排除在家族之外。

  所谓“生不入族谱,死不入祖坟”,这在古代于大部人是最大的羞辱。

  以至于当时位高权重的袁世凯因为母亲是妾室,不得不动用巨大的力量闹了一通,这才逼迫着宗族把他母亲葬入祖坟。

  妾室当时的地位等同于商品,古时候又有“君子有通财之义”这说法。于是,赠送妾室也就成了名士、文人之间一种极为普遍的事情。

  妾室都如此更遑论婢女了,那真是说送就送出去了。

  当然,这事儿张仑是干不出来的。对于大明这种动不动就把女人当个家伙什给送人的做法,张仑还是接受不下来。

  而且张仑自己有自己的傲气,来者不一定收但去者是绝对不留。咱还没下作到要靠卖身契这样的手段留女人的地步,再漂亮也不这么干。

  文书给你了,想留下便留下罢。不想,随时走就是了。可妙安会走吗?!显然是不会的。

  现在的妙安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了,经历了家变、发卖甚至差点儿沦落青楼之后她已经想明白了很多东西。

  尤其是在父亲那位前同僚的家里,曾经他望向自己的眼神妙安再傻都能够感觉到其中的意味。

  一度她被安排去照顾那位同僚家七八岁的小少爷,甚至那位老爷还说她粗通文墨要她去整理一下书房。

  他们家的夫人如果这都没有发现自家老爷有什么心思的话,那真就是白当家里夫人了。所以那位夫人很果断在自家老爷去金陵公干的时候,直接把妙安发卖了。

  拿回了自己的文书妙安就能够自己生存下去了吗?!一个孤单的、漂亮的女子,她靠什么生活下去?!谁来给她庇护?!没有庇护,她又凭什么生存?!

  退一万步来说,妙安可以去找一个人嫁了。那么她又能嫁给什么样的呢?!

  能够让她成为正妻选择的大约就只有两种:一种是落地秀才,穷而无甚营生只能是勉强糊口但乡里乡间还算是有些许地位脸面。

  另一种则是一些商贾富户,但又不可能是大富之家那种。顶多是小富即安,家资尚可的那类。

  而再上一个阶层的大富之家、举人官宦,顶多是纳她为妾绝对不会给她平头正妻的位置。可如果给那些人做妾,为何不给英国公府的小公爷做婢女呢?!

  尤其还是拿回了自己卖身契的婢女,她甚至努力一把就能够跃上高枝了。若是张仑抬举她成了妾室,一个英国公的妾室可比一般官宦人家的正妻厉害多了。

  到时候别说商贾之家、她曾经的父亲、发卖她的老爷家。就算是这苏州府甚至金陵城,她亮出英国公府的名号啥举人老爷乃至苏州知府都得让她三分。

  即便是刨去这些附带的效果,张仑一个“天下风云麒麟儿”的名号外带《白蛇传》、《倩女幽魂》和“滚滚长江东逝水”作者的身份。

  那也是妥妥的一流大名士啊!这年头如果说什么人最牛批,那除了皇帝、勋贵、阁老……这些人之外就是大名士了!

  大名士虽然没有官职但声势却比官员更牛批啊,他们虽然不在朝可他们读书人的身份不仅骂朝廷、骂皇帝、骂阁老……那是随便骂,而且骂完士子们还上窜下跳的支持!

  玉公子牛批!玉公子骂的好!那朝堂上衮衮诸公皆是一群煞笔,玉公子深谋远虑国之栋梁也!

  这皇帝阁老都骂了,更别说下面的官员了。大名士若是骂了个官员,那官员说不准还可能惨遭开革。

  所以现在张仑哪怕不是英国公府小公爷,但他给苏州府知府递个帖子那苏州府知府也得躬身来迎。

  远远的就得用读书人的方式见礼,道声“滚滚长江东逝水玉公子当面,未曾远迎真是失礼啊!”

  还得给张仑摆去上好的席面广邀这苏州府官员名士前来作陪,这倍儿有面子!还得苦求张仑若是住他家里,立马得着人安排食宿。

  张仑如果要走了,再三挽留不住还得奉上一份仪程。这仪程还不能低了,低了传出去那脸面没地儿搁啊!少说也得封上个五六百两罢?!然后还得给些礼物,不然日后这名声还要不要了。

  当然,妙安决计不走的原因中最重要的还是:张仑确实长得好看了!

  鸨儿爱钞,姐儿爱俏。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又不盼着俊俏良人娶她还?!

  一双丹凤桃花的偏偏陌上玉公子,得享“天下风云麒麟儿”的大名士。还是英国公府的嫡孙,恩宠第一的勋贵。

  要妙安还想着跑,那她真真是脑子叫驴给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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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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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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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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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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