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看着马车离去,都纷纷摇头。
“听说第一天去翰林院,傻子,自己的前程都不珍惜。”
“可不是?寒窗十年,不就是为了今日吗?这小乞丐是他的克星啊。”
“这做好事也得分情况啊,这小乞丐有什么好救的?救活了也没办法报答,死了,还背上一条人命债,多不划算。”
众人纷纷讨论,而方才的青衣中年书生也看着远去的马车,微微笑了,一改方才的冷漠之情。
他走向轿子,道:“走吧!”
“是!”下人抬起轿子,往平安街的尽头走去。
而在平安街旁边的茶楼上,有一颗脑袋从窗口里探出,这脑袋已经探出了许久,一直看着底下的情况。
“郡主,有什么好看的?”下去拿点心的丫头上来,便见她一直看着外头,凑过来问道。
“看完了。”脑袋缩了回去,是一张清冷绝尘的面容。
方才,她想下去,但是,却看到有人仗义出手,她没有带药箱在身边,送医馆是最好的办法。
只是,那人是谁?听说是要去翰林院的。
舍弃自己的前程去救一个小乞丐,值得吗?
此人,是靖国候府的瑞清郡主。
她救过很多人,但是,她救人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
所以,也没有想过,若有一天,需要付出代价去救一个人,她是否会愿意。
“小庆,你有什么理想?”瑞清郡主问小丫头。
小丫头笑了,“郡主不是知道么?”
瑞清郡主淡淡地笑了,“是的,你一直梦寐以求要嫁给章侍卫,若说,章侍卫要来娶你,你会否在花轿途中,耽误吉时去救一个小乞丐?”
小庆摇头,“不会,那是我一辈子的大事。”
瑞清郡主不由得对方才那人肃然起敬,对学子来说,十年寒窗,一身学问都希望能卖给帝王家,但是,在这个关头上,他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做出了选择。
这样的人品,难能可贵。
“郡主,您的脸,怎么红了?”小庆惊奇地看着她。
郡主会脸红?那是前所未有的事情。方才莫非有那位俊美公子经过?
“走!”瑞清郡主嗔了她一眼,站起来道。
小庆急忙往嘴里塞方才拿上来的点心,含糊不清地道:“别浪费啊。”然后就追了上去。
陈梁晖一身血污地去到翰林院,已经是将近中午放饭的时候了。
他本来还想回去换身衣裳,但是已经迟到太多,若再回府便更赶不及了。
迟到这么多,其实他心里都做了最坏的打算。
翰林院那边也知道今日有新人来报到,且听说是苏意安排过来的。
苏意不得文人喜欢,但是得皇太后和皇上喜欢啊,因此,他举荐进来的人,大家心里不喜欢却也只能接受。
可没想到,此人中午才来,还衣衫不整,一脸肮脏,身上那些,似乎是血污,而他神情也极为忐忑不安。
接待之人,十分不屑,正欲打发了他回去,却见一名灰色衣裳的书童走进来,对陈梁晖道:“掌院大人要见你。”
不止陈梁晖怔住了,便是接待之人也怔住了。
他只是来做典籍的啊。
而且,还迟到了那么多,按照规矩是该先打发回去改日再考。
所谓的今日来报到,其实还得考试,考试通过,才能入职。
在翰林院,便是一个典籍的职位,也是打破头的。
陈梁晖连忙道:“请小先生引路!”
书童领着陈梁晖走了出去,穿过状元殿,再路过编修大堂,陈梁晖看到编修堂里有约莫二十人坐在案前,奋笔疾书,这种氛围,让他很是向往。
那是他做梦都想进来的地方。
掌院柳学士是先帝三年的状元,学富五车,如今更常在御书房办公,是清流中的贵族。
陈梁晖心情很紧张,不知道柳学士接见他,是什么原因呢?
不过,他一个无名小卒,能得柳学士接见,大概也是因为苏大人的面子。
他靠苏大人进的翰林院,但是却又抵触这点,心里很矛盾。
一路走着,他只顾着沉思,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掌院正厅。
书童推开雕花木门,便领着他进去了。
陈梁晖低着头,不敢随意看四周。
地板是表面上有轻微突浮的青石板砖,坚硬厚实,走在上头,
有种从脚到心的脚踏实地的感觉。
书童站定身子,拱手,“大人,陈公子到!”
陈梁晖依旧没敢抬头,躬身拱手,“陈梁晖参见掌院大人!”
有沉稳又微微熟悉的声音传来,“你抬起头来!”
陈梁晖有些错愕,这声音……
他慢慢地抬起头,只见坐在案后的太师椅上的中年书生,便是他今日救小乞丐时候遇到的那位青衣书生。
他竟然是翰林院的掌院学士?
可他说,乞丐的命不是命。
陈梁晖心头百感交集,竟不知道说什么。
掌院大人微微笑了,“是不是觉得本官今日说了不该说的话?”
陈梁晖犹豫了一下,“不敢!”
“乞丐的命,不是命,这得多凉薄的人才能说出这般凉薄的话啊?”掌院大人站起身,慢慢地走下来,走到陈梁晖的面前,眸光和蔼而欣赏。
陈梁晖一时摸不准他这话的意思,不敢轻易作答。
掌院大人拍着他的肩膀,“你今日是要考试的,知道吗?”
陈梁晖拱手,“小生知道!”
“嗯,不必考,今日已经通过了。”
陈梁晖错愕,他什么时候考过了?
是不是因为苏大人举荐进来的,所以不用考试?
他脸色涨红,道:“请大人给小生一次考试的机会。”
掌院大人看着他,道:“你已经考过,且及格了。”
“这……”陈梁晖有些急了,“可小生做好了准备。”
掌院大人挥挥手,“去吧,从现在起,你是翰林院的选馆了。”
陈梁晖整个愣着了。
选馆?不,他只是来做个典籍的。
他有什么资格做选馆?选馆是进士出身,再从编修中选三甲升为庶吉士,选馆,就是庶吉士。
他……何德何能?
不,苏大人是让他来做典籍的,他不能承这么大的人情,而且,他想靠自己的实力一步步晋升。
“大人……”他正欲推却,掌院却道:“去吧,本官要入宫了。”
掌院大人吩咐书童,“引梁大人去见见其他同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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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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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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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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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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