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曾经的据点,一栋坐落在丘陵顶部的两层木楼。
一行人找到它时,太阳恰好处在巧妙的位置,给绿色茵茵的山坡和木楼都镀上了一层金边,辉煌而耀眼。
蜿蜒的小河像条银色丝带,在丘陵底部环绕而过。丰沛的水源使两岸草窠中长出一丛丛茂密的白色苦荆花,略带苦涩的香气四处弥漫飘散。
荒原上处处可见的粗粝与干涸早已令人厌倦,难得的水草丰茂使李察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即使从军事角度来说,也是非常优越的地理位置。地处丘陵坡顶,在广袤平坦的荒原上已经是难得的制高点。木楼旁边还有泉眼,涌出一条小溪从坡顶到坡底潺潺流淌,汇入半环绕着丘陵的河流里。
假如将来发生战争遭到围困,守军不但会坐拥地利,也可以藉此获得稳定的水源补给。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李察语气笃定,蛮子们亦是同样理所当然。
如此优越的位置即便在荒原上也是抢手货,开拓者离开之后也很难荒废,又成了土著的居所。真正让他觉得奇怪的是,占领这里的居然是出名矮小懦弱的狗头人。
按理说这样的好位置会吸引更强大的部落定居,弱小的狗头人从来没有守住一块地盘的实力。
如画的风景里闯进了不速之客,全副武装的蛮子们来到丘陵脚下,在狗头人之间引起一阵骚动。但就仅仅是骚动而已,他们居然一点也没有望风而逃的意思。
李察叉腰单手指着木屋,伸出两根手指,“二百次脉搏。”
迫不及待的蛮子们立刻呼啦啦全涌上去,一个团体冲锋就打得毫无防备的狗头人屁滚尿流。
以李察爵爷看来,这实在是泛善可陈的对手。身高勉强能达到蛮子们的腰部,又缺乏武技和军事训练。
蛮子们投矛加长枪冲锋的杀戮效率惊人,最有勇气的狗头人眨眼间就变成了血葫芦。全面崩溃只在转瞬之间,除了几个格外矫健敏锐的逃了条命,其余全被干脆利落地收割,用时不超过一百次脉搏。
又一个“蛮人长矛手”攒够经验晋升,正得意洋洋的跟同伴们炫耀感受。
李察登上丘陵,顶部显然经过人工平整,是一块面积不小的空地。空地边缘有一圈碎石垒成的齐腰矮墙,如果按照狗头人的标准倒是名副其实的胸墙,勉强有一点防御能力。
最初建设这里的开拓者肯定下了血本,木屋用的都是质量上乘的好松木。即便历经风雨,也只是略显陈旧,没有真正侵蚀到那优良的木质。
曾经住在这里的狗头人大概多少有几分智力,用泥巴和干草混合简单修补过屋顶破损陈旧的屋部分,不至于漏风漏雨。
情况远比李察当初想象的好,稍加打扫完全可以直接入住。
此外狗头人居然还储备着不少草籽和肉干,李察肯定不会吃这些来路不明的东西,全便宜了食谱广泛的哼哈二将。
吃饱的巨怪不知疲倦,正在蛮子监督下,把马车上的辎重一趟趟搬到小山顶上。这种沉重而简单的体力活倒很适合他们,只要两三趟就能搬空一辆马车。
……
夜里,一灯如豆,照亮了巴掌大一块羊皮纸。
唯一识字的李察捏着根饱蘸墨水的羽笔同时担任主持和文书,蛮子们悉数到场,把原本很宽敞的房间挤得满满当当,连空气都污浊了几分。
“好,那我们高山堡的第一次内部会议现在开始。”李察顺嘴把地名也定了下来。
冈瑟在黑暗中悄悄撇了撇嘴——一座小丘陵上的木屋,既不高山也没堡,为什么要叫高山堡。
羽毛笔在羊皮纸上画出一道蜿蜒的曲线,代表丘陵脚下那条小河。又在曲线拐角处勾了个圈,自然是代表高山堡。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形势。”
蛮子们争先恐后地凑上来围观,看完后彼此对视一脸茫然,怎么也搞不懂蚌壳里托着一粒珍珠为什么能代表当前形势。
“现在我们在这里。”李察用羽笔指着那粒“珍珠”,在旁边写下高山堡,“但是对周围一无所知。”
于是所有人恍然大悟,哦,这居然是张地图啊!
“现在最要紧的任务,就是搞清楚周围到底有多少部落,不然我们就是瞎子。”
“头儿,河上游有个不小的地精部落,就五六里远。”冈瑟突然举手发言,“傍晚我遛马的时候发现的。”
李察倒是知道这货假公济私骑马出去兜风,用超过两百磅的体重把拉车的驽马压得够呛。
“熊地精还是大地精。”他随手在那颗蛋蛋旁边又勾了一笔。
“普通地精。”
“普通地精?”正要落笔的手一下子僵住了。
熊地精体格健壮,大地精擅长军阵,都是地精大家庭里相对比较出众的种族。相比之下作为计量单位的普通地精,几乎称得上一无是处。
有位哲人说过世界上不存在完全无用的东西,但地精真的已经很接近这个概念。矮小瘦弱,脑袋也不灵光,身上永远泛着一股恶心的臭味。唯一擅长的就是像老鼠一样一窝一窝的生育,然后在食物短缺时一窝一窝的死掉。
庞贝民间俗语里,地精这个词也可以用来泛指肮脏、愚蠢、恶臭,甚至任何负面概念。在科伦如果想找人打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说一句“我猜你跟地精关系不浅”。
一想到汲水的河流上游住着这么一群家伙,李察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冈瑟,今天做饭的水是从哪取来的?”
“旁边泉眼里取的啊,怎么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呼~没事没事,以后就从泉眼里取。”
在地图上新圆圈附近,李察认真写下地精两个字,然后恶狠狠打了个叉。
“明天一早,全体集合,趟平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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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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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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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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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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