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子们还想继续追击溃败的豺狼人,但他们的脚步被挡住了。两排大地精枪阵摆在前进的路上,牢牢钉死了阵地,一步也不准备退让。琇書網
刚才那场混乱的冲锋中,一直保持阵型的大地精落在最后。如今前方全军溃败,他们反而成了仅存的幸运儿。
训练精良的枪阵威力无穷,可以轻易屠杀几倍于自身数量的乌合之众。即便对抗骑兵这样的陆战之王,都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大地精们的枪阵显然就是如此——虽然他们的武器很蹩脚,虽然他们的体格不强壮。但只要看看那整齐的队列,平静的眼神,沉默的士兵。
没有人会狂妄到认为他们是样子货。
面对如此森严的阵列,蛮子们在二十步外停下脚步,他们不约而同地举起手中长枪。
下一刻,齐刷刷扔了出去。
……
“伤亡怎么样?”
李察能从系统面板上直观了解麾下士兵的伤亡情况,但是还是得问一问。
“只有几个弟兄不小心受了点皮外伤。”一场小规模战斗对冈瑟来讲就像是最好的热身,此刻他远比在科伦城里时精神多了。
蛮子们击溃了双倍数量的敌人,但是自身居然没有任何阵亡,冈瑟自己也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
无论是体格还是纪律,高地蛮人都只能说略强,达不到全方位碾压的地步。之所以会有如此悬殊的战损比,最重要的原因是双方在装备上的天差地别。
钢枪投矛配皮甲,按人类的标准来说只能算佣兵装备,简直不值一提。可对还在使用木棍的荒野人来说,已经是难以想象的神兵利器。
李察看着满地尸体,无限唏嘘。事实再一次证明,打仗就是打钱,放在哪都是无法动摇的真理。
“头儿,快看我们找到了什么!”
有些闲得无聊的蛮子,居然正试图在穷困潦倒的强盗们身上搜寻战利品。更意外的是,他们还真翻出点东西。
“一把青铜剑!”
围观的蛮子都在放肆的大笑,毕竟就算是久居雪原的高地蛮人部落,也早就进入铁器时代了。
李察接过这把形制迥异于当今的大剑,认出这应该是那位倒霉的大地精长官的武器。
他翻来覆去摆弄着手里的长剑,仔细观察之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老天!这是捧着金饭碗要饭。橄榄叶花纹装饰,色泽近乎纯金,是尼禄那个年代的青铜器啊!”
很难想象,本应该摆在收藏室里,收到博物学家追捧的古物,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还担当着实战利器的角色。
冈瑟立刻捧腹大笑起来——他完全不知道头儿到底在说什么,但这一点不妨碍他尽情取笑自己的手下败将。
“可比等重量的白银还要值钱,放在科伦古董市场上至少一百金币。”
李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大地精,贫穷和富有两种互相矛盾的特征,在他身上奇妙的交融。
围观的蛮子听说一把破青铜剑居然值一百金币,立刻争先恐后地想凑上来多看几眼。被李察一人赏了一脚,全部踹到一边。
“头儿,他胳膊上还有块臂甲呢。”
冈瑟眼尖,低头扯开零零碎碎的破布衣服。大地精青灰色的手臂上赫然扣着一支金属臂甲,同样的橄榄叶花纹,同样的色泽近乎纯金。
这位大地精长官可能是强盗团里唯一一个拥有护具的人,不过很可惜,这支臂甲在关键时刻没发挥任何作用。一根投矛正面穿过胸膛,把肋骨和内脏都搅成了一团肉糜,干脆利索地收割了倒霉蛋的生命。
李察拿在手里端详片刻,无奈地笑了,“这货还是个勤快人。”
大地精长官生前显然保持着合格的剑士习惯,很爱惜自己的装备。无论是大剑还是臂甲,哪怕条件简陋,都尽最大可能做了保养。除去漫长历史中积攒的铜锈,显露出原本锃明的金属光泽。
可惜这种保养对一件古董的历史价值来说,是种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原本两件加在一起卖三百金币不成问题,现在最多只值一百五了。
“行吧,挺赚的。”
他忽然觉得人生有点奇妙——南方行省素以富饶闻名,他在那里十年才攒下一百金币。荒野一向是公认的穷乡僻壤,可在这只用一天就赚到了十年积蓄。
李察让人把这两件青铜器收好,他现在欠着一千多金币的债务,对任何一点外快都不想放过。
“那个,头儿。”有个蛮子忽然叫住了李察,罕见的有些扭捏。
“嗯?”
“我好像……好像感受到那种药的效力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表情满是迷惑不解。
刚散开的蛮子们呼啦一下又都聚集过来。
坦白来说,凭良心讲。他和其他蛮子都不信刚吃下的东西是什么魔法药剂——自家头儿有多贫困大伙也不是没看见,只是武装五十人卫队就差点沦落到要卖掉贴身佩剑,毫无疑问是贵族里很穷的那种。
一个落魄贵族夸下的海口难道可以相信吗?
强化人体的秘药也许真的存在,但用脚后跟想也知道是珍贵的宝物,更别说还是一次性拿出了五十人份。
可是……
蛮子武士闭上眼睛缓缓握拳,感受着血管中澎湃奔涌的力量。
这股力量来的很突然,绝对不同于自身锻炼带来的缓慢增长。仔细想想,是在斩死一个大地精后突然出现在身体中,和先前的描述如出一辙。
——“这是来自地狱深处的魔之药!吃掉它,从此便会永坠最穷凶极恶的修罗之道,亦将在杀戮中获得难以想象的力量!”
仔细回想起来,那时他们个个心不在焉,李察猛然提高了声音近乎危言耸听,那种神态……如妖如魔!
冈瑟等了半天没等出下文,干看着同族脸上表情痛苦宛如便秘,利索地甩手来了个大脖溜“闭着眼装神弄鬼什么呢?”
“头儿,其实我好像也感受到了。”又有个蛮人武士站出来。
他倒是干脆利落多了,提起一根长枪,略微酝酿片刻,刹那间枪出如电。弓步直刺、侧身上挑、撤步防守,朴实无华的枪技没什么花哨,只有沉闷破空声连成一片让人心惊肉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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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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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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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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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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