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自然是知无不言,同时他也确认了高鸿野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比武招亲。
但是林天南乃是江南武林盟主,也是地方上最大的豪绅,他既然决定比武招亲,就不是他这种做生意的平民百姓所能影响得了的。
招亲能否成功,还得看高鸿野自己的本事。
但是店老板跟高鸿野连声保证,这件事儿他一定做得漂漂亮亮的,就算最后功败垂成,也得让高鸿野输得有牌面,不能损害皇室的尊严。
高鸿野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损害到皇室的尊严,也不敢问,只能一笔带过,道:“要低调,要低调……”
衣服当天是做不出来的,高鸿野酒足饭饱,见天色渐晚,就回酒店休息去了。
那绸缎庄老板全程陪同,高鸿野只能放弃给琳琳和苏媚带饭的想法。等他离开,又在酒店点了一桌酒席,专门给两个吃货解馋。
第二天一早,高鸿野醒来之后,一推房门,就发现门外已经有一票人等候在外面。
“你们要干什么?”高鸿野立刻戒备了起来,伸手就把锤子抄了起来。
但是他定睛一看,领头的竟然是昨天跟他呛火的那个绸缎庄伙计。
“爷爷,您醒了?”那伙计满脸堆笑,叫得可亲切了。
说来也是,他要真有一个皇子当爷爷,那他不也算是有皇室血统了吗?
万一天下大乱,他或许也能说说自己乃是建炎皇帝之后,宋徽宗玄孙什么的……
卖绸缎可比卖草鞋有地位多了!
“别叫得这么亲,你有啥事儿?”高鸿野问道。
作为一个年轻人,开开玩笑可以,天天有人心甘情愿地管你叫爷爷,也挺腻歪的。
“我受命来帮爷爷更衣,老板正在下面安排早餐,您换完了咱就下楼。”那伙计依然不肯改称谓。
见高鸿野没反对,那伙计一挥手,便有两个丫鬟拿着崭新的袍子走了进来,将门关上,然后要伺候高鸿野更衣。
虽然高鸿野知道她们只是副本里面的npc,但是相处下来,跟真人也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高鸿野毕竟还只是一个年轻人,他可不想让两个陌生的女人把自己的身体看光光。
“你们快出去,我自己能穿!”高鸿野好说歹说,将她们两个推了出去。
但是回身看到那套衣服,高鸿野又犯愁了。
这可是标准的宋朝袍服,宽袍大袖的,高鸿野不会穿……
高鸿野只能又将门推开,指着那个伙计道:“你,进来!帮我穿衣服!”
那伙计立刻屁颠屁颠地跟了进来,心里不由得想道:“原来你好这一口啊……”
他开始有些犹豫,自己到底是做孙子好,还是做妃子好?
好在他知道高鸿野的身份,不得命令动作不敢不规矩,老老实实地帮高鸿野把一套衣服穿上了。
那套衣服黄色为底,紫红为边,虽是标准的皇室颜色,却也不显得盛气凌人。因为是便装,上面没有绣飞鸟和走兽,而是绣了一套花团锦簇,还配备了相应的绶带和腰坠。
就这样,高鸿野的一箱子钱,也只花了一小半。
高鸿野身材魁梧,穿上之后,显得非常英武。
那伙计觉得若不是他坚持蒙面,看起来可能会更帅。
当然,那也仅仅是因为他没见过高鸿野的真面目罢了。
高鸿野知道那伙计看不见手机,便大摇大摆地将手机掏了出来,扫描了一下这套衣服的属性。
这衣服贵有贵的道理,虽然不增加什么属性,但是却能增加十点在这个副本的信用等级。
所谓的信用等级,其实跟信用没关系,而是代表了在别人心目中,你的地位。
比如说朝廷官员就要比街边乞丐的身份地位更高,更值得信任。
十点信用等级的意思,大概就是非常非常值得信任,无论是谁,一看到他,就感觉实在是太有钱、太有地位了!
高鸿野就感觉非常满意。
换装完毕,高鸿野下了楼,简单地跟绸缎庄老板吃了个早餐。
吃完便打算去比武招亲的现场看看。
店老板早就安排好了八抬大轿停在门口,高鸿野是现代人,总觉的让人抬着有些不太合适。
他便开口道:“我说了要低调,这样做不太合适吧?”
店老板看他对这身穿金戴玉的服饰也没有什么反对,估计高鸿野只是随口说说。
大概可能是觉得坐轿子显示不出自己的威武来。
于是店老板轻轻地打了自己一个嘴巴,道:“你看我这脑子!当然是得给公子安排马匹了!”
在外人面前,还是不要暴露太多,只叫公子就好。
店老板这次弄得阵仗很大,随从很多,也有骑马过来的。
他连忙让人空了一匹出来,给高鸿野牵了过来。
高鸿野一接缰绳,就愣住了。
他不会骑马啊!
他的骑术专长根本就没解锁,面对这匹高大的牲口,高鸿野连上都不知道该怎么上。
“哎呀,骑马倒好像夸街示众一般。”高鸿野只能道,“既然你轿子已经备下了,其实我坐这个也无妨。”
“就是就是!”店老板连声道,然后将高鸿野搀到了轿子旁。
店老板心里还想呢:“你小子也就是装一装,你那金玉之体,但凡吃点苦,你都受不了!”
林家堡离大酒店并不远,走了没多远,他们便来到了林家堡门前。
看他们敲锣打鼓的,好大的阵仗,林家堡的人也不敢小看他们。
店老板知道高鸿野不想透漏自己的皇子的身份,便只说是一个青年侠士,想来参加比武招亲,并送上了拜帖。
比武招亲是对外公开的,只要是江湖上成名的青年才俊都可以参加,其实倒也不用拜帖。
不过店老板做事儿讲规矩,不但有拜帖,还有礼物,把门的家丁便连忙通知了管家林忠。
林忠认识店老板,知道他是苏州城内最大的绸缎庄老板,便悄悄问道:“你家亲戚啊?”琇書蛧
“这若是我家的亲戚,还好了呢!”店老板神秘兮兮地说道,“这可是贵人,贵人啊!”
林忠也不知道贵人是啥意思,总之应该是有身份的人。
既然店老板这么客气,估计想带着这个“贵人”看看热闹。
至于能不能招上亲,还得看他自己的本事。
于是林忠便给店老板安排了一处视线好的高台,摆上了桌椅,上了茶点,不用跟寻常百姓一样站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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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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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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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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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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