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越来越大,发出越发尖锐的呼啸,夹着雪花的朔风吹在人身上,像是刺骨的冰刀,又疼又冷。
匈奴营帐。
大小不一的帐篷一座挨着一座,像是屹立草原的风雪中人,摩肩接踵。
一个个穿着用粗线简单缝制起来的皮毛衣衫的匈奴人,都瑟缩地躲在帐篷里,躲避着愈发寒冷的风雪。
被众多帐篷拱卫的一座巨大营帐内。
匈奴单于大马金刀地坐在中央,里面烧着几个火炉,炙热的火星散发着暖意,驱走了室内的寒意,让整个帐内都暖和不少。
案几上放着烤好的羊腿和温好的马奶酒,周围两侧同样围坐着一群人,从其穿着一身完好的羊皮或熊皮来看,在部落里的地位,都非同一般。
现在都聚集在王帐,显然有要事要办。
“大汗,如今这风雪越来越大,如果再不南下,这个冬天儿郎们都会很难熬,女人跟小崽子更会死上不少,大汗,赶紧下决定吧,这么拖着也不是个事!”有人面露忧色,迫不及待地开口说道。
拔出手中的匕首,在羊腿上割下一块肉,放到嘴里,嚼巴两下,坐在上首的大汗,这才开口问道:“人马都集结地怎么样了?”
“启禀大汗,有几个部落住的比较分散,正在赶来的路上,大概还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能到达王帐!”坐在下首的一人,开口回道。
再次割了一口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匈奴单于才又开口说道:“那就再等上一段时间,三日后,集结大军,直扑中原。”
轰隆隆!
恰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嘈杂的声音,像是闷雷炸开,隆隆的巨响响彻在每个人的心头。
一时间,地动山摇。
“这是怎么了,地动了?”有人开口问道。
“狗屁!这是马蹄奔腾的声音,至少有万匹骏马,朝着这里奔来!”有人骂了一句后,说道。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喊杀声,有铜铁交击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起,还有刺耳的哭喊声和惨叫声。
以及利刃刺入血肉带起的血花溅落声。
“大汗,不好了!那群秦人杀进来了!”
有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摔在地上,慌里慌张的说道。
“他奶奶的,来人,抄家伙,这群秦狗,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到草原来撒野!”
匕首被狠插进羊腿里,匈奴单于拿起桌上的弯刀,就带人走出王帐。
掀开帐帘,入目的是一边倒的屠杀,身披盔甲的秦军骑在高头大马上,挥舞着手中的长戈,在人群中冲杀。
长戈挥动,寒光烁烁,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气劲鼓荡,带起一阵劲风,将落地的雪花震荡的飞起。
头颅被隔断,手臂被挑飞,胸膛被刺穿。
大片的血花洒在空中,溅在帐篷上,落在地上,染红了皑皑白雪,很快就红雪满地,血流成河,看起来触目惊心。
看着身穿盔甲的秦军,在营帐内纵横来去,见人就杀,短短片刻功夫,部落的儿郎就死了一群,匈奴单于恨得眼眶都红了,抽出手中弯刀,嘶吼着,就带人冲了上去。
“杀!杀死这些秦狗!”
“杀!全歼匈奴!”
王翦也举起手中长矛,率先勒马,朝被重重掩护的匈奴单于冲杀过去。
两人都看到了对方,这次见面,可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很快就厮杀在一起。
匈奴跟秦军也碰撞在一起。
整个大营都变成了绞肉机,不断有长戈跟刀光闪过,大片的血花将风雪染红,浓重的血腥味让人作呕。
杀声透天地。
引得漫天的风雪都微微一滞。
刚开始,匈奴仗着人多,还能抵挡一阵,后来,就直接丢盔弃甲的逃跑,被骑马追上来的秦兵挑起长戈,一阵刺杀。
以往匈奴引以为傲的凶悍体魄和骏马骑射,现在发现,在这群突如其来的秦人面前,完全没有对抗的余地。
这群秦人就像受到草原天神的庇佑一般,力大无穷,以一当十,占据一股脑地朝着来人倾斜。
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他们看到,他们的王被那个老将一矛捅死,头颅都被挑飞,在空中划出数圈才跌落在地。
哪怕是部落最勇猛的战士,在这群秦人面前,都招架不到几个回合,就被一矛捅个透心凉。
帐篷被扔进来的火把烧死,女人跟孩子在哀嚎中痛苦死去。
整个营帐一片焦土。
他们拼命地逃,最后还是被追上,被割掉脑袋,尸首分离,衰落在地。
最后一眼,看到的是染血的白雪,是烈火中的阿达,是痛苦哀嚎的阿嬷,是肆虐的风雪。
“磐达天神,这群凶残的秦人是魔鬼吗?”
“究竟是我们错了,还是这世道不公!”
……
不少人倒在地上,静静地望着风雪遮蔽的天空,缓缓闭上不甘的双眼。
与此同时,茫茫大草原上,同样的一幕,也在另一个部落上演。
“杀!”
蒙恬拔出长剑,双腿夹紧马腹,一甩手中缰绳,带兵直接从高坡冲向大月王庭。
一时间,这片地域染血,土地都被渗得通红,风雪都掩盖不住。
战士被屠杀殆尽,妇孺被隔断咽喉,营帐烽火四起。
大月王还未想明白,为何勇猛的大月儿郎会被秦人如宰牛羊一般的杀死,长刀一闪,就被割掉头颅,双眸最后看了一眼,随同自己一起覆灭的王庭。
意识就彻底陷入黑暗。
接下来的一个月,两队秦军铁骑如狼入羊群,在草原上迎着呼啸的风雪肆虐,一个个部落被灭,所过之处,流血漂橹。
整个草原上,连下的雪都成了红色。
秦人凶残之名,响彻整个草原。
成为整个草原人难以抹去的“噩梦”!
……
扬帆起航,在海上漂泊一个多月的项羽等人,也陆续登上了未知大陆,在那片地域,占领一寸寸土地,建立起新的政权。
所过之处,服者接受改造,反抗者或被镇压,或被驱逐。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岭南和罗马帝国,所到之处,掀起一阵腥风血雨,大秦的旗帜飘扬在异域的土地上。
炎黄血脉登上一块块异土,在铁血和刀枪之上,高举文明的火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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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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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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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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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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