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带着青山穿越>第二十章 惟我与天齐同寿
  “陛下有令!”

  哒哒!

  一匹快马,在咸阳大道上,飞速疾驰!

  “咸阳城内,谁胆大包天,敢当街纵马?”

  众人脑海冒出这个念头,闻声而望。

  见那匹四蹄奔腾,肢体强健的黑马,载着一个身披黑衣甲胄的人影,自咸阳宫方向而来。

  沿途过处,街道上的人群分散,自动让开一条道路。

  让使者打马而过。

  一骑绝尘!

  帝都脚下,民凡而识广,知道那是在传递紧要公文。

  有心之人,想起初晨那一幕,怀疑跟仙人有关,或发动人脉,打探消息,或静思推演,有所猜测。

  但无论是王孙贵族,还是升斗小民,不管是书生法徒,还是农夫游侠,都明白:

  仙人出世,始皇动,天下大变,风波将起。

  随着公文传出咸阳,不过月余,仙人出世的消息,就席卷天下。

  同时,还有一则消息,炸响大秦整个浩瀚疆土:

  十月初一的“腊祭”之日,始皇将派三千人,入仙乡求学。

  特别是,还发布檄文,昭告天下:

  百家之人,忠于大秦者,可入;

  一技之长,不拘身份,不限男女,忠心者,可入;

  战功卓越,身强体健者,可入;

  ……

  一时间,整个大秦风起云涌,百家的当家人、六国余孽、有志百姓……皆纷纷朝咸阳蜂拥。

  若是谣传,不过是费一番脚力。

  可若眼见为实,将开启一个巍然大世。

  所有人,都不敢怠慢。

  尤其是,随着各自安排在咸阳城中的细作、间谍,传回消息,证实曾亲眼所见,有神人飞腾九天,仙人纵横青冥。

  就是一些原本还端着的人,也无法淡定,或乘坐马车,或骑着毛驴,或徒步如飞,或乘骑机关,纷纷上路。

  同赴咸阳。

  共见仙尊。

  ……

  回归大青山的李天生,也不得闲,除了日常修炼外,也在积极准备。

  趁着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将一些简单的技艺教授给仙乡的百姓。

  每日,在青山各峰出现,采药炼丹,制器炼阵。

  这第一次的正式亮相,他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日生月落两时休,人在光阴似箭流。

  转眼就是十月初一,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腊祭。

  这一天,始皇出巡,万人空巷。

  咸阳城外。

  渭水河东流入海,发出哗哗声响。

  直对那接天连地,仿佛撑天之柱的仙山方向,一座巨石搭建的四方高台,高高矗立——登天台。

  此刻,高台四周,人头攒动,布衣小民、华服勋贵、笔录小吏……都静静地等着。

  没人敢妄动,也没人敢闹事。

  看着那座几十丈的高台,所有人都思绪飘远,不约而同地想起一个月前的场景:

  那天,天色将明未明,带着几分昏沉,泛着几丝寒人的秋霜。

  仙乡之民入世,乘坐一艘华美巨船,自九天之上,破空而来,降临咸阳城。

  那艘巨船,众人生平仅见:

  没有璀璨珠玉,却有一种名为玻璃的水晶。

  没有烛台灯火,却能自发天光,亮如白昼。

  ……

  仙乡之民,鱼贯而出。

  男女老少,约莫百人,一个个面色红润,精气十足,神采飞扬,气色比养尊处优的贵族,还要好上不少。

  谈吐,不像饱读之人,说话云里雾里,也不像乡野小民,张口粗言秽语,自带一股平易近人的和善和气度。

  穿着一种名为棉布的衣物,不仅保暖,还不会拉伤皮肤,更不像丝绸华服一样,用料讲究,做工复杂。

  他们来到咸阳城后,使用了一些众人看不懂的器具,于咸阳城外,渭水河畔,短短数日,就起了一座占地十丈、高数十丈的巨大高台。

  上面刻满了众人听过或者没听过的神兽:

  有戏水蛟龙,也有飞天仙鹤;

  有献桃灵猴,也有背石老龟;

  有倾世大鹏;也有流浪蛤蟆;

  有三头神狮,也有抱月玉兔;

  ……

  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散发神威。

  据说,揉杂了数十种画法,既写实,又写意。

  仿佛神兽当面,狰狞的兽头,慑人的瞳孔,让人不寒而栗,心存敬畏。

  听说,夜里,有游手好闲的浑人,去摸寡妇门,经过这里的时候,被绽放神光的神兽吓到。

  直接跪倒在地,痛改前非。

  割了那物,进了咸阳宫。

  据来的孩童透露,那仙乡粮食吃不完,还有各种数不清的瓜果。

  人人温饱,家家富足,夜不闭户。

  ……

  思绪回笼,马蹄走动和车轮滚动的声音响起。

  等候的众人纷纷跪地、垂首。

  始皇出宫,行至此处,要登天台,与仙人沟通。

  请仙降,开仙路,迎造化。

  这对天下人,都是难以想象的好事。

  没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找不自在。

  连向来跟始皇不对付的六国余孽、以武犯禁的墨家侠客,都暂时按捺。

  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违。

  成为众矢之的。

  当然,这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想法。

  在那道被黑龙帝袍包裹的魁梧身影出现的刹那,所有的想法都溃散。

  被那人身上散发出的,吞寰宇而纳四方的气魄震慑,像是一座高山压在心头。

  仿佛带着一股天然的压迫。

  难以动弹。

  额角冒汗。

  身体情不自禁的臣服。

  哒!

  哒!

  ……

  衣摆轻动,嬴政不急不缓,步履稳健,在万人俯首中,一步步踏上高台。

  每上升一层台阶,浑身的气势,都会上升几分。

  强横霸道的气势,压的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

  一层又一层。

  待嬴政踏上最高处,伫立在宽阔的高台上,仰望天地,俯视四方的时候。

  望着一览无余的咸阳城。

  看着踩在脚下的山川草木。

  盯着下方乌泱泱的人海。

  嬴政心胸激荡,不禁回忆起,自己年少时,率领文武百官,登泰山封禅的情景。

  只是,当时他还未一统六国,场面更没有此时来的宏大。

  受万万人朝拜。

  这种触手可握苍天的感觉,激起嬴政久违的热血。

  蓦然对仙人那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有了更深的认同。

  洗手、焚香!

  嬴政对着天地,躬身一拜。

  底下的臣民,也一同叩拜。

  专门负责礼仪祭祀的奉常,开始宣读祭文。

  大意是大秦一统,始皇功盖无双,听闻有仙人降世,特意祈祷,告知上天,将请仙人,担大秦国师位,与寡人一起,开创一个崭新纪元,云云!

  随着祭文完毕,众人翘首以盼。

  发现没有丝毫异样。

  一盏茶后,除了嬴政,依旧气定神闲外,其他人都有些急躁。

  以为祈天失败之时。

  异变突起。

  一声悦耳的叫声,陡然自九天长空上响起。

  众人抬首,仰望天穹。

  一头神骏的巨大白鹤,破空而至,洁白无暇的羽翼,像是天地的恩赐,让人蓦然想起,苍山雪,皎洁月。

  清冷高贵,飘渺出尘!

  越来越多的叫声响起,有的如落珠玉盘,有的如空山泉涌,有的如风拂竹梢……

  “快看!”

  惊叫声响起,众人寻声而望。

  顿时惊呼,目瞪口呆。

  只见白鹤身后,一群形态各异的飞鸟紧随,有的头似凤冠,有的翠如碧海,有的赤红如火……

  一只又一只,五颜六色,密密麻麻,覆盖整座天空。

  它们绕着高台飞舞,盘城一圈又一圈,在白鹤的带领下,变幻阵型。

  组成一幅又一幅图案。

  “大秦昌荣,万世鼎盛!”

  有人认出,惊呼出声。

  那些图案,都是秦国小篆。

  “百鸟齐鸣,天佑大秦!”有官员激动落泪。

  率先跪地,五体投地。

  这是大秦年老的宗正,一生都在为大秦,为赢氏奉献。

  六个儿子战死疆场,孙辈男丁也死伤惨重。

  膝下只剩下一个不足六岁的幺孙。

  一人做,万人随。

  所有人都无比激动,跪倒在地,做着同样的动作。

  藏匿其中的六国余孽,心中震惊未消,就情不自禁地被带动,跪拜。

  “这样的大秦,真是自己能对抗了的吗?”

  “砰!”

  渭水河,炸开大片的水花,数头背负石碑的神龟,自汹涌的河流中浮现,踏波逐浪。

  似慢实快!

  无数游鱼跃出水面,红黄相间,青白夹杂,组成一座巨大虹桥。

  “昂!”

  震耳欲聋的吼声,自天空炸响,由远及近。

  “是龙!”

  “真的是龙!”

  待看清那道飞近的巨兽,红中泛金的巨大鳞甲,狰狞威严的龙首,飞腾天阙的身影。

  众人纷纷瞠目结舌。

  连一直极力维持淡定模样的嬴政,藏在宽大袖袍下的双手,都激动的颤抖。

  这种对龙的崇拜,自远古时代,就深深流淌在炎黄子孙的血脉当中。

  这种情结,在看到神龙的刹那,骤然爆发。

  “快看,是仙人!”

  “真的是仙人!”

  有眼尖的人,注意到立于龙首上的那道人影。

  兴奋的面红耳赤,慌忙跪倒在地。

  一时间,整个咸阳城内外,跪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

  黑压压的一片。

  李天生乘龙而来,青衫映白云,衣袂纳采风。

  加上清俊的眉眼,一身飘渺出尘人的气质。

  端得是九重天上仙,机缘降世间。

  与此同时,一道歌声在天地间,悠悠响起:

  与生俱来谁为首,惟我与天齐同寿。

  双脚踏翻尘世浪,一肩担尽古今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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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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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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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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