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过去当传奇>第七十四章 不要打弟弟
  就这还只是钱,那些肉票、菜票、粮票和蛋票呢,那也是钱,而且有钱还不一定能买到,这一顿饭太奢侈了,如果买玉米面的话,能买三四十斤,吃一个月也吃不完啊。

  可是已经吃完了,他们还能说什么,不过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叶麟是多么的财大气粗,用了那么多钱和票,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从小饭馆出来以后,叶麟先带着老支书和大奎叔去了一趟他放破烂的院子,不过这里现在已经不放破烂了,没办法,天越来越冷,拾荒也越来越不好拾了。

  星期天跑出去一天,也拾不到一毛两毛,所以就都不去了,叶麟是无所谓,反正收破烂也赚不了多少钱,如果不是为了对老妈有个交代,他也不想去弄这个。

  当然,如果是暑假还是可以搞搞的,毕竟有两个月的时间,多了不敢说,赚老妈李冉一年的工资没问题,而且不会耽误自己的事。

  “叶麟,这里是……”进了院子以后,老支书打量了一下,这就是一处房屋倒塌的院子,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老支书,这里没有什么人来,刚才过来您也看到了,这条胡同就这一家,东西放在这里比较安全。”

  这条胡同有一百多米深,两边都住着人,可奇怪的是,两边住户的大门竟然没有一家是往这条胡同开的,而是都往另一边,当然,这也是当初叶麟选这里的原因。

  “叶麟,这里是你家老宅子?”

  “算是吧。”

  叶麟这么说也没错,这是一处无主的宅子,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房产证,只要叶麟愿意,他可以把这里给建好,然后住进来,那么这里就变成他的了。

  当然,建一处房子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钱先不说,各种材料就是一个麻烦,这可不像后世,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到,要不然也轮不到叶麟。

  “那行,那我们后天早上过来。”

  “嗯,最好是来早一点,因为后天我还要上学。”

  “放心吧,五点之前一定赶到。”

  “那就好。”

  在老支书和大奎叔走了以后,叶麟就回家了,先把别的事情放下,给老支书他们准备粮食才是当务之急。

  “儿子,回来了?”

  “嗯。”

  “听刘伟说是你认识的人,你什么时候认识的城外人啊?”

  帝都这个时候只有后世二环里,住在城里的人喜欢叫郊区的人为城外人,同样的,郊区的人也喜欢叫城里的人为城里人。

  “认识一段时间了。”

  “噢,那他们找你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就是进城了,想过来看看我。”

  “你这孩子,人家大老远来一趟,你连家都不让人家进,也没有问人家有没有吃饭。”

  李冉是一名老师,对人情世故看到比较重,这一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叶麟是没办法理解的,没办法,在二十一世纪,不要说只是认识,就算是亲戚都不是很亲。

  当然,叶麟前世是个孤儿,没有什么亲戚,但是他知道住的对门的邻居,一年都不见得能说上几句话,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最多出门碰到点个头。

  “妈,您就放心吧,我带他们在胡同口小饭馆吃了点东西。”

  不管怎么说,叶麟也是在李冉耳濡目染之下生活了十来年,多多少少还是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而且老支书和大奎叔对叶麟还是有一些恩情的。

  如果不是大奎叔,他就不知道小野猪的事,也就不要谈什么小野猪了,还有就是老支书,那可是把小野猪卖给他的人。

  要知道,如果不是老支书把小野猪卖给他,他空间里根本不可能养上猪,因为猪在这个年代都是国家的,都是集体的,根本不可能进行买卖。

  “臭小子,人家来看你难道就是为了吃一顿饭,这是礼节,你就应该请人家到家里来坐坐。”

  “知道了妈,下次,下次一定请他们到家里坐坐。”

  李冉并没有想到老支书他们过来是为了粮食,也是,在李冉的理解中,农村是不缺粮食的,最起码饿不着,就像她父母家一样。

  这只能说李冉对外面的世界根本就不了解,不是她父母家有吃的,别人就有吃的,那只能说她父母选了一个好地方,住在山里。

  如果是住在平原的村落里,估计她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这还差不多。”李冉说完,又开始批改作业。

  “妈,外面太冷,我就不出去玩了,我回屋睡一会。”

  “去吧去吧。”李冉摇了摇头,对于自己这个儿子,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作业不写,书不看,要么就是在家里睡觉,要么就是跑出去玩。

  叶麟回到房间,把门从里面插上,就跑到了炕上躺下,因为屋里比较暖和,就算是炕没有烧,也不是很冷,再说了,叶麟又不是真的睡觉。

  躺在床上以后,叶麟就进入了空间,他并没有先去帮老支书他们准备粮食,而是先跑到菜地,在菜地里找个空地方,把怀里的人参拿了出来。

  这人参上还带着泥土,叶麟想试试能不能种活,如果能种活的话,不管是对于叶麟,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绝对都是一大笔财富。

  在地上挖了个坑,叶麟把人参放进去,招了招手,从院子里的泉眼里就招来了一股水,均匀的洒在人参四周和根上,然后叶麟又连忙给埋好。

  能不能活,说实话叶麟也不知道,现在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活了皆大欢喜,不能活也没有什么损失。

  把人参埋好以后,叶麟就进了茅草屋,东屋储藏室,看着角落里那一堆红薯,叶麟挥了挥手,分分钟四百袋红薯装好了。

  还是一袋五十斤,这样比较好搬运,把红薯装好以后,叶麟又看着那一堆玉米,别看这一堆玉米没有多少,最起码有两三万斤。

  粉碎,装袋,又是转眼间完成,叶麟这才松了口气,答应老支书的事情算是完成了一半,等老支书把这些东西运回去,叶麟才算是真的完成。

  从茅草屋出来,叶麟来到了鸡窝这边,这一段时间,鸡又长大了一批,可是现在又不能卖,所以叶麟都给宰杀了,弄成白条鸡存放在静止空间储藏室。

  今天叶麟还要宰一批,不但要宰还要从新进行卵化,不过这些都不需要叶麟操心,因为鸡窝本来就有这个功能,只要不超过六十只这个数量。

  弄完这些以后,叶麟看了看时间还早,就把锅给支了起来,准备卤几只鸡出来,没办法,有时候要出去,不能光吃猪头肉吧,卤鸡也不错。

  一个多小时后,香喷喷的卤鸡被卤了出来,这次叶麟没有把卤汤给倒了,而是倒进一个大瓷盆里,放进了静止空间储藏室,卤汤这玩意,当然是老汤比较好。

  第一次卤猪头的时候,叶麟就把汤给倒了,那是没有办法,因为他之前没有准备好装汤的器具,从那一次以后,叶麟就准备了器具。

  像这次卤鸡的汤,叶麟已经用了好几次了,每次用的时候,只要稍微加点水,加点各种调料,基本上就可以了,当然,这汤可没有卤过猪头,卤猪头的汤是卤猪头用的,卤鸡的汤是专门卤鸡用的。

  把卤好的鸡放进静止空间,叶麟就从空间出来了,他并没有留在空间里练功,因为光晚上已经足够,白天还是干点白天的事。

  在空间里待了那么长时间,外面也只不过过去几分钟而已,想了想叶麟没有起来,而是真的躺在床上睡觉。

  当叶麟被敲门声吵醒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叶麟,你醒了没有?”

  “起来了姐。”

  “快点,饭都做好了,你还睡。”

  “知道了。”

  叶麟把被子掀开,从被窝里爬了起来,穿上鞋来到外面,就看到李婷正对着他笑,叶麟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说道:“李婷也在啊?”

  “对啊!你还真是的,一天到晚都是睡觉。”

  “没办法,困。”叶麟挠了挠头说着。

  旁边的叶琪给了他一个白眼说道:“我看你就是懒,不要给自己找那么多借口。”

  “要你管。”叶麟对姐姐做了一个鬼脸。

  “你……”叶琪就要去打叶麟。

  “妈,姐打我。”

  叶琪的拳头还没有打到叶麟身上,叶麟就对外面喊着,接着就听到李冉在外面说道:“叶琪,不要打弟弟。”xiumb.com

  “妈,我没有。”

  刚好李冉端着菜从外面进来,听到叶琪这么说,就说道:“难道你弟弟冤枉你了?”

  “呃!”叶琪那个气啊!可是对于老妈,叶琪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再说了,叶麟确实没有冤枉她,如果不是叶麟喊了一声,这一拳已经落下。

  “行了,儿子去洗手去。”

  “噢。”叶麟连忙往外面跑,一边跑还一边对叶琪做鬼脸。

  这可是把叶琪给气坏了,但是没办法,她也只能对着叶麟的背影伸伸拳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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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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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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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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