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一直都是九州天朝的附属国,虽称为国,有着自己的君主,但是却对天朝以臣子相称。
这次李羡仙出使异邦,主要的目的是替自己的父皇接亲,迎娶高立国嫁到天朝为妃的天罗公主回来。
李羡仙明白自己现在封王赐府,又立刻被委以重任,以他对自己几个兄弟的了解,自己现在成了他们集体的眼中钉,在他离京的这段时间,他那几个兄弟绝对不会放过这大好时机,来取他的性命。
李羡仙推测,他这一路之上必定是九死一生,危机重重了,所以他希望阎九能陪他走这一朝,顺便还能欣赏一下异国的风情。
李羡仙是阎九踏入江湖以来所交到的第一个朋友,虽然贵为皇子,现在又被册封为了亲王,但是李羡仙对待阎九,从来都是以朋友兄弟相待,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所以阎九依旧很中意这个朋友,面对朋友的请求,阎九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迎亲的队伍,决定在半个月后出发,因为队伍的声势浩大,所以行动速度较慢,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才能进入高立国,然后在高立国逗留一月,再带着高立国的天罗公主返回京城。
以李羡仙的推断,他那几个兄弟的手应该长不到高立国内部去,毕竟高立国一直都是天朝的臣子之邦,对于天朝忌惮得很,这谋害亲王的黑锅,他们可一点儿也不会想背的。
所以最危险,就是在往返的路途之中了,根据李羡仙的推断,敌人最有可能的便是在返回的途中下手,因为当时的队伍里还带着一位接回来的天罗公主,就算敌人没有杀死自己,也可以将目标定为这天罗公主。
毕竟如果天罗公主出了任何的差池,哪怕只是受伤,李羡仙这第一趟差事也自然算是办事不利,在他的那几个兄弟面前便落下了话柄了。
而且,根据李羡仙分析,敌人只会出手一次,因为一次失利的话,李羡仙就有理由动用地方兵力,增强迎亲队伍的武装力量,这样他们动起手来的成功几率就变得比较渺茫了。
因此,通过上诉的种种原因李羡仙可以推断的出,只能出手一次的话,那么敌人必定会在迎亲回来的途中行动了。
听了李羡仙的分析,阎九有些奇怪,既然他已然料到他的那些兄弟会安排刺客对自己不利,为什么不提前和皇帝打好招呼,安排更多的人马兵力呢。
李羡仙却是呵呵一笑,说这种事情是没办法摆在台面上明说的,毕竟说出来,可是有可能会背上诬陷兄弟手足的罪名的,这在皇帝眼中是非常忌讳的事情。
虽然每代天子都是在夺嫡之中获胜登上王位,难免手上都会沾染着自己兄弟手足的鲜血,但正是因为如此,才最忌讳此事,就像是在揭开自己曾经的伤疤一样。
既然不能求助于皇帝,那李羡仙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挑选陪同的合适人手了。
小道士落尘李羡仙本来是想带着的,毕竟那是如今放眼江湖最强大的战力了,但是落尘乃是出家之人,并不想参与到政治之中,李羡仙也不想太过为难于他,所以这次迎亲的队伍,便不拉他同去了。
黄衫梨花与刘厨子,自然会与自己同行,之前阎九为自己介绍的血衣堂的那批人倒是也可以派上用场了,都是五六品以上的高手,再加上不久前三皇子介绍给自己的枪尊曹宏胜,虽然也算是高手众多,但是李羡仙知道这并不够用。
因为如今一众兄弟的实力都摆在明面上了,他的那些兄弟里,任谁都手底下都有一些七品以上的高手,如果阎九不同行的话,以李羡仙目前能动用的战力,还是完全不够看的。
半个月后,李羡仙终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负责护卫迎亲队伍除了以曹宏胜为将的千人轻骑队伍之外,便都是阎九这些江湖人士构成了,白若梅与萧灵儿这两个争风吃醋的小妮子自然在队伍之中了,剩下的便是黄衫梨花,刘厨子,以及血衣堂的一众人了。
队伍浩浩荡荡,朝着边境行驶而去,李羡仙性格洒脱,完全没有王公贵族的架子,就算是寻常兵丁,他也都是笑脸相迎,以兄弟相称,队伍的氛围也算是其乐融融,仿佛游山玩水一般,一个半月的行程感觉一转眼之间便过去了。
在两国边境,负责迎接李羡仙的是一位三十五六岁的将领,生得虎背熊腰,完全不逊色于曹宏胜,再加之高丽文化颇受天朝影响,将领服饰与中原几乎无太大的差别,倒也颇具大将之风。wWW.ΧìǔΜЬ.CǒΜ
此高丽将领名为金孝中,自报家门之后,露出一脸的傲然之色,还未等进城,便对着李羡仙说道:“王爷,听说贵国尚武,高手如云,我金孝中身为将才,自然也是自幼习武,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与贵国的高手切磋领教一下,不知王爷此次前来,是否愿意给小将这个机会?”
李羡仙呵呵一笑,他早就料到会有此事,很多异国潘邦都是如此,就算已为臣子之国,但是手下这些好战的武官却多有不服,一有机会便想发起挑战,总想要灭一灭天朝的威风。
像金孝中的要求,虽然出于他的个人意愿,并无法代表两国,但是也不能不接,身处于异邦,自然不能丢了天朝的脸面。
于是李羡仙点了点头,对着一脸跃跃欲试的曹宏胜说道:“曹将军,您和金将军都是军人出身,便切磋一下吧,点到为止,切勿伤了金将军啊。”
曹宏胜心中一喜,赶忙翻身下马,单膝跪倒在李羡仙的身前,应道:“末将听令!”
而金孝中那边听到李羡仙如此一说,摆明了是瞧不起自己,觉得自己定不是这曹宏胜的对手,脸上露出不悦之色,说道:“王爷,刀剑无眼,既然切磋,还是拿出真本事好些,到时候谁死谁伤,便只能算是自己技不如人了。”
李羡仙呵呵一笑,早就料到对方会有这番说辞,点了点头,说道:“金将军此言有理,那就依金将军所言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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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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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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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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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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